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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jpg|thumb|right|220px|勋章通常雕刻了圣米迦在制服[[撒但]]的情景。]] '''最卓越的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英语]]:The Most Distinguished Order of Saint Michael and Saint George),简称'''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Order of St Michael and St George),是[[英国荣誉制度]]中的一种骑士勋章,于1818年4月28日由[[乔治四世|威尔斯亲王乔治]](即后来的乔治四世)(1820-1830在位)设立,当时他正代替其父王[[乔治三世]],摄理君职。 本勋章分为三等,依等第如下: * '''爵级大十字勋章'''/'''一等勋爵士'''('''Knight/Dame Grand Cross''') (GCMG) * '''爵级司令勋章'''/'''二等勋爵士'''('''Knight/Dame Commander''')(KCMG/DCMG) * '''同袍勋章'''/'''三等勋爵士'''('''Companion''') (CMG) 本勋章一般授予对[[英联邦]]或外交事务作出贡献的人士,不少前[[香港总督]]皆获此勋位。 本勋章的格言是''''Auspicium melioris aevi''''([[拉丁文]],意即“憧憬更美好的未来”),至于勋章的守护神,一如其名,是[[圣弥额尔|天使长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圣米迦勒制服[[撒但]]的情景,则是勋章的象征。 在[[英国荣誉制度]]中,本勋章排行第六级,依次在[[嘉德勋章]]、[[蓟花勋章]]、[[圣帕特里克勋章]]、[[巴斯勋章]]和[[印度之星勋章]]之后。但是上述的圣帕特里克勋章,现今虽仍然未正式废止,但[[爱尔兰]]已非联合王国的一部份,在1934年以后,没有再进行有关的授勋仪式。至于印度之星勋章,自印度于1947年独立后,亦已不用。 一直以来流传一个笑话,说“CMG”的全称是"Call Me God",即“叫我上帝”,“KCMG”的全称是"Kindly Call Me God",即“请叫我上帝”,而“GCMG”的全称则是"God Calls Me God",即“上帝叫我上帝”。此外,作家[[伊恩·佛莱明]]笔下的虚构人物[[占士邦]],便于1953年获得CMG勋衔(小说《''From Russia with Love''》中载)。 === 历史 === 本勋章设立的原意,是纪念[[爱奥尼亚群岛]]成为英国的受保护领地。该岛于1814年落入英国控制,并于1817年授予宪法。因此勋章原先的颁赠对象,是爱奥尼亚群岛的原居民、[[马尔他]]和其附属地的居民,以及一些在[[地中海]]地区供职的政府高级官员和从事秘密任务人士。 然而到了1864年,爱奥尼亚群岛不再是英国的受保护领地,并回归[[希腊]],所以勋章的颁赠定义在1868年进行了更新。对象转为“在女皇陛下的[[殖民地]]出掌机要官职者,以及向皇室在帝国的对外事务上提供服务的人士”。一般而言,除非该[[英联邦王国]]的成员国有自己一套的荣誉制度,每任的[[总督]]都会在上任或卸任时获赠爵级大十字勋章或爵级司令勋章。但[[澳洲]]和[[新西兰]]分别在1989年和2000年停止了这个惯例。 === 组成 === [[英国君主]]是授勋骑士团的元首(Sovereign),并有全权任命勋章的所有成员(但通常先通过会议,再由政府提供意见)。下一级是大团长(Grand Master),以往由爱奥尼亚群岛的高级专员出掌,但今时今日的大团长,均由君主选任。历任大团长包括: * 1818年-1825年:[[托马斯·梅特兰|托马斯·梅特兰爵士]] * 1825年-1850年:[[阿道弗斯王子 (剑桥公爵)|剑桥公爵殿下]] * 1850年-1904年:[[乔治亲王 (剑桥公爵)|剑桥公爵殿下]] * 1904年-1910年:[[乔治五世 (英国)|威尔斯亲王殿下]] * 1910年-1917年:(出缺) * 1917年-1936年:[[爱德华八世 (英国)|威尔斯亲王殿下]] * 1936年-1957年:[[亚历山大·剑桥,第一代阿斯隆伯爵|阿斯隆伯爵阁下]] * 1957年-1959年:[[E·F·L·伍德,第一代哈里发克斯伯爵|哈里发克斯伯爵阁下]] * 1959年-1967年:[[哈罗德·亚历山大|突尼西亚的亚历山大伯爵阁下]] * 1967年至今:[[爱德华亲王 (肯特公爵)|根德公爵殿下]] 创立之初,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的各级受勋人数均有限额,爵级大十字勋章只限15位;爵级司令勋章只限20位,三等勋章亦只限25位。但经过几次扩充后,今日各级的限额已分别改为125位、375位和1750位。获勋的皇室成员,和以“荣誉会员”身份受勋的外籍人士(如在2002年获勋,曾经在殖民地[[香港殖民地时期#香港政府|香港政府]]出任[[布政司]]的前[[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皆不计在内。 本勋章共设6位职员:高级教士、大臣、秘书、注册官、纹章院长及传令官。本勋章的纹章院长与不少司职[[纹章学|纹章]]的官员一样,并非[[英国纹章院]]的成员。而勋章的传达员叫作“蓝杖传令官”(the Gentleman Usher of the Blue Rod),嘉德勋章亦设有同等的职位,但却称呼作“[[黑杖传令官]]”(the Gentleman Usher of the Black Rod),而且在[[英国上议院|上议院]]有差事。 === 服饰式样与标准佩章 === 勋章的成员在重要日子,如君主的[[加冕典礼]],均会盛装打扮,穿上特别设计的礼服出席,但服饰式样按等级而异: * 只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一等勋爵士会穿上''斗篷''(''mantle''),斗篷为缎质,并配以萨克逊蓝色为主调,外沿为绯红色,再于两肩位置系上奶油色的丝质蝴蝶结装饰。星章(详见下文)佩带于左边胸口,而斗篷在穿戴者的正前方用两条大流苏系好。 * 只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一等勋爵士会穿上''领环''(''collar''),领环穿在斗篷之上,并由黄金打造,而且是左右对称的。领环上面轮流刻有加冠的狮子、马尔他十字,以及“SM”和“SG”两个简写。领环的中央则刻有两只面对面,有翼的狮子,各手持一本书和七支箭。 在较不重要的场合,勋章的成员的衣饰则较为简单: * 只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一等和二等勋爵士能够佩带''星章''(''star''),并佩带于左边胸口。一等勋爵士的星章主体由一个巨形的“马尔他之星”(Maltese Asterisk,见[[马尔他十字]])所组成,该十字一共申出七块页,镀上了银色。而每块页之间,则镶嵌有七道代表金光的装饰,自星章中心射往南、东南、西南、西北偏西、西北偏北、东北偏北和东北偏东七方。圣米迦勒及圣乔治二等勋爵士的星章比较小,呈八角形,是由两个[[马尔他十字]]合并而成的,而这星章没有任何金光装饰。上述两种星章,均有圣乔治红十字从正中延伸,至于在星章正中间,则叠上一个深蓝色的圆环,上面写有星章的格言,蓝环之内就画有圣米迦践踏[[撒但]]的情景。 * 所有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的成员均可佩带勋章,而勋章亦系有一条蓝-绯红-蓝的丝带。一等勋爵士可把勋章系在绶带,而绶带会围绕右肩膀及左股。男性二等和三等勋爵士则有点而像得奖的运动员,会把勋章系在一条围绕着颈项的丝带。至于女性二等和三等勋爵士则把勋章佩带于左边肩膀以下的位置。勋章本身是一个有七块页,由珐瑯制成的白色“马尔他之星”(见[[马尔他十字]])。而在勋章的正中,正面画有圣米迦践踏[[撒但]]的画像,背面则画有圣乔治在马上屠龙的情景,两画面以外均围绕一深蓝色的环,上面写有勋章的格言。 在君主指定的领环日(collar day),勋章成员在重要场合要把勋章的领环戴在军服或晚礼服上。若果戴上了领环(不论是领环日还是加冕典礼一类的重要场合),就要把勋章悬挂在领环。 所有在1948年以前颁发的领环都必须交还到[[爵位所属勋章中央档案处]](Central Chancery of the Orders of Knighthood)。其他的佩饰则可以保留。 === 小礼拜堂 === 本勋位的小礼拜堂原本是位于[[科孚]]的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宫,即爱奥尼亚群岛的高级专员官邸和爱奥尼亚群岛立法机构的所在地。但自1906年起,勋位的代表教堂转移到[[伦敦]]的[[圣保罗大教堂]](该教堂也代表[[大英帝国勋章]])。礼拜堂会每四年一次,举行有关本勋章的大型宗教仪式,并正式任命新的一等勋爵士。 君主以及所有一等勋爵士在小礼拜堂内的唱诗班席位,均设有专门的座位,而座位上方更有各式各样,代表他们的盾徽装饰。每一座位之上方有他们的头盔(helm),缀上顶饰(crest),并装饰以斗篷。然而,根据英国有关纹章的法律,除了女性君主以外,所以女性均不可获得头盔和顶饰,因此会以[[小冠冕]](coronet)代替。至于在顶饰/小冠冕之上,则挂有该勋爵士的纹章旗帜,上有他/她的盾徽。在座位的背部,会有一块黄铜片,写上了该名受勋人士的姓名、盾徽的样式和受勋的日期。当勋爵士逝世以后,所以的旗帜、头盔、斗篷都会一并移除,但黄铜片却会保留,所以,现今小礼拜堂内的唱诗班席位,贴满了自1906年以来,来自一等勋爵士的黄铜片,而且各有千秋。 === 地位与特权 === 勋章的成员、男性成员的妻子,以及男性的一等与二等勋爵士的子女和媳妇均会列在地位排名名单之上。但是,女性成员的亲属却不会列入名单(一如其他勋位,人们可透受勋的父亲或丈夫而列入名单,但却不能通过受勋的母亲或妻子)。 一等勋爵士与二等勋爵士均会在名字之后冠上“[[爵士]]”一词(英文语法上,则在名字前冠上"Sir")。至于一等女勋爵士与二等女勋爵士,则在名字后冠上“女爵士”一词〔英文语法上,则在名字前冠上"Dame"〕。凡是爵士的妻子,可在名字之后冠上“[[夫人]]”一词〔英文语法上,则在名字前冠上"Lady"〕,但是女爵士的丈夫并不享有同等的特权。然而,若果受勋人士是皇室成员,上述称号便不适用;此外,除非要写最完全的全称,获勋的贵族一般也不会使用上述称号。另一方面,以“荣誉会员”身份受勋的外籍人士及神职人员均不可使用上述称号(“荣誉会员”成为[[英国]]公民,方可享用有关衔头)。 一等勋爵士在名字后可加上勋章缩写“GCMG”,二等男勋爵士和女勋爵士则可分别加上缩写“KCMG”和“DCMG”,三等勋爵士则一概使用缩写“CMG”。 所有一等勋爵士也可以在他们的[[纹章]]上加上[[护盾兽]](纹章盾徽旁的扶持者,通常是动物,也有以人物作护盾兽)。另外,纹章之外亦可以围上圆环(上面写有本勋章的格言)以及领环。而圆环所示的位置,则必须在领环之外或之上。二等和三等勋爵士可以在他们的纹章之外围上圆环。此外,纹章的样式亦可一并展示勋章,须悬挂在圆环或领环上。 === 曾获此勋的华人 === [[File:张荫桓.jpg|thumb|220px|张荫桓]] * [[张荫桓]],GCMG,[[大清国]]访英贺使,1897年以名誉性质获勋 * [[何启]],CMG,[[香港]]医生、[[大律师]]、商人暨政治家,1902年获勋 * [[陆佑]],CMG,[[英属马来亚]]实业家、慈善家,1915年获勋 * [[邓炳辉]],CMG,前[[香港]][[医务衞生总监]],1967年获勋 * [[李光耀]],GCMG,前[[新加坡总理]]、内阁资政,1972年以名誉性质获勋 * [[王鼎昌]],GCMG,前[[新加坡总统]],1998年以名誉性质获勋 * [[陈方安生]],GCMG,前[[香港布政司]]、[[香港政务司司长|政务司司长]],2002年以名誉性质获勋;她早在1992年获另一英国荣誉:[[CBE]] * [[陈仲民]][[爵士]],KCMG,前[[巴布亚新几内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总理]];他曾获另一英国荣誉:[[KBE]] * [[胡应湘]][[爵士]],KCMG,[[合和集团]]主席,1997年获勋 === 参见 === * [[嘉德勋章]] * [[蓟花勋章]] * [[巴斯勋章]] * [[维多利亚皇家勋章]] * [[大英帝国勋章]] [[Category:英国骑士勋位]] [[Category:1818年建立的奖项]] [[Category:中文词典]] [[Category:S音词语]] [[Category: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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