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鲍林条约的源代码
←
鲍林条约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你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你刚才请求的操作只对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开放:
用户
您可以查看并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鲍]]林条约'''([[拼音]]:<span style="color:#FF00FF;">bào lín tiáo yuē</span>),([[英语]]:Starling),1855年[[英国]]驻[[香港]]总督J.鲍林代表英国政府与[[暹罗]](今[[泰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英暹条约》。 === 背景 === 1855年,英国派其驻香港总督鲍林,率领使团乘军舰前往泰国。在英国强大压力下,泰国国王拉玛四世被迫于4月18日签订鲍林条约。 === 内容 === 条约共12款,主要内容是: ①英国设领事馆于[[曼谷]];此后,在泰国的英国公民只受英国领事管辖,在泰国境内犯罪的英国公民只能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加以审判。 ②英国公民可以在泰国任何港口从事自由贸易,可以在泰国各地自由旅行、自由勘探与开采矿藏,可以在泰国永久居留及购置、租赁房地产,并与泰国人直接贸易,泰国政府不得加以干涉。 ③英国输入泰国的商品只缴纳商品价格3%的进口税;同时,泰国向英国出口货物则分别固定税额,一次完税。此外,允许英国商人免税输入鸦片与金银块。 ④英国军舰可以自由进入湄南河口,停泊于北榄要塞。鲍林条约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打开了大门。 === 影响 === 鲍林条约有关领事裁判权等条款,破坏了泰国的司法独立。同时,协定中关于关税、自由贸易和自由开矿等一系列规定,又在实际上剥夺了泰国的关税自主权,打破了泰国封建王朝一贯奉行的外贸垄断政策,便利了英国工商业资本对泰国的肆意掠夺。鲍林条约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打开了大门。此后,[[美国]]、[[法国]]、[[葡萄牙]]、[[荷兰]]、[[德国]]、[[意大利]]等西方列强以这个条约为蓝本,相继与泰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破坏了泰国的领土完整与主权。从此,泰国沦为半殖民地。 [[Category:中文字典]] [[Category:B音词语]] [[Category:鲍]] [[Category:条约]] [[Category:历史]] [[Category:外交]]
返回
鲍林条约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查看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操作
搜索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箱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扫描二维码可以用手机浏览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