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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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水区汉语拼音:Sānshuǐ Qū;英文:Sanshui District),中国广东省佛山市辖区。位于广东省中部、佛山市西北部,东临广州市花都区,东南与佛山市南海区相连,西北与肇庆市四会市交界,北接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县,西南与肇庆市高要市、佛山市高明区西江相望,因西江、北江、绥江三江汇流境内而得名。辖2个街道,5个镇。全区总面积827.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3万,其中户籍人口40万。三水区有旅居海外华侨及港澳台同胞20多万(2010),是广东省著名侨乡之一。

  三水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多高丘,东南多冲积平原及低丘;北江、西江与绥江汇流三水,三水也因三江汇流而得名。三水区是“中国首个富裕型长寿之乡”“中国饮料之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三水位于广佛同城的西北边界、广佛肇经济圈的中部,是佛山市与肇庆市联系的重要核心城市之一。

  • 邮编:528100 代码:440607 区号:0757

行政区划

  全区辖2个街道(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5个镇(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南山镇),其中:西南街道、乐平镇是特大镇;另设三水工业园区和三水新城建设管委会。

历史

  三水区白坭镇银洲贝丘遗址证明,早在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三水这块土地上已有人类居住活动。据旧志载:三水之地,秦时属南海郡。西汉至东晋属番禺、四会县。隋、唐以后中地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三水地区远离所属县治,官府鞭长莫及,成为“冲、难之区”。明朝为了绥靖边远,有利统治,遂于嘉靖五年(1526年)分割南海县34图;高要县17图设置新县,隶属广州府。因县治所在地河口控西、北、绥三江汇流,取“三水合流”之意,定县名为三水。

  1913年,三水县隶属粤海道;1920年,撤销粤海道建制,三水县直隶属广东省西区善后公署;1931年,三水县划归广东省西区绥靖公署管辖;1936年,三水县划归广东省第一行政区管辖;1938年,三水县划归广东省第三行政区管辖;1945年,三水县恢复隶属广东省第一行政区。

  1949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三水县。1949年10月17日,成立三水县临时治安委员会,接管国民党三水县政权。1949年10月29日,佛山军管会 成立并接管三水县,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

  1949年10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成立,隶属粤中行署,三水县受佛山市(县级市)管辖。1950年2月15日,成立三水县人民政府,受佛山市人民政府管辖,佛山市人民政府隶属珠江专区。1950年7月1日,撤销佛山市,建置佛山镇,受南海县管辖,三水县直隶属珠江专区。

  1951年6月26日,恢复佛山市建制,三水县受佛山市管辖。

  1959年3月2日,三水县并至南海县,南海县受佛山市管辖。1960年9月30日,恢复三水县建制,受佛山市管辖。

  1966年,佛山市升为地级市,由广东省、佛山专区双重管辖,三水县受佛山市(地级市)管辖。

  1970年,佛山专区更名为佛山地区,佛山市、江门市由地级市降为县级市,三水县受佛山市(县级市)管辖。

  1983年6月1日,撤销佛山地区建制,建置佛山市(地级市),三水县受佛山市管辖。

  1993年5月28日,撤销三水县,建置三水市(县级市),直隶属广东省,委托佛山市代管。

  2002年12月8日,撤销三水市(县级市),建置三水区,受佛山市管辖。2003年1月8日,三水区挂牌成立。

  2003年,三水区调整镇级行政区划,仅保留4镇1街道:撤销六和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大塘镇;撤销南边街道办事处,将其行政区域(除宝月村委会外)并入乐平镇;撤销河口镇、金本街道办事处,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南街道办事处。调整后辖1个街道、4个镇:西南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      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三水区辖1个街道(西南)、4个镇(芦苞、大塘、乐平、白坭)。

文化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乐平镇大旗头村,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2003年10月8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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