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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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层建筑英语:superstructure),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概念,指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上层建筑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层次之一,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之一。

上层建筑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的过程。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该概念的意义限定在思想体系、思想观念等意识范围内。例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在马克思后来的著作中,上层建筑主要指社会政治结构。如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说:“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J.斯大林则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中指出:“上层建筑是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观点,以及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设施。”明确把上层建筑分为观点和制度两个方面,通常称为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

政治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里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构和政党、社会集团等,其中国家政权是其核心部分。思想上层建筑又称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和社会科学等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思想上层建筑为政治上层建筑提供思想理论根据,政治上层建筑为思想上层建筑的理论、观念的传播和实现提供重要的保证。政治上层建筑作为思想的社会关系的“物质附属物”,一经形成又给予思想上层建筑强烈的影响,并且要求一定的思想上层建筑与其相适应。

上层建筑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子系统,有多层次的结构,而且其结构及具体形式、性质和职能都历史地变化着。同一社会形态存在着不同阶级的政治组织及思想观点,反映了社会经济基础的复杂性和经济关系的内在矛盾。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思想上层建筑以理论思维和形象思维的观念形态反映社会存在,发挥对经济基础的维护作用。政治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制度”部分,相应的生产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法权关系。上层建筑的功能在本质上可以归结为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功能。在社会变革时期,上层建筑的能动反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学术界对上层建筑概念和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有不同的理解:①关于上层建筑概念,一种意见认为上层建筑指意识形态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即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两部分;另一种意见认为上层建筑即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不包括意识形态。②关于上层建筑反作用的性质,一种意见认为这种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另一种意见认为这种反作用不能对经济基础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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