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德

2014年10月21日 (二) 17:33富甲一方讨论 | 贡献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汉语拼音:Deyizhi Minzhu Gonɡheɡuo;英语:Deutsche Demokratische Republik; DDR),简称民主德国。位于中欧,东部和南部分别与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相邻,西部和西南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接壤,北濒波罗的海。面积108,333平方千米,人口1,661万(1989)。首都柏林。

  1945年纳粹德国战败后,根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协定》,德国除割让给苏联和波兰11.4万平方千米土地外,其余部分及首都柏林由苏、美、英、法分区占领。从1945年秋开始,苏联占领区没收战争罪犯和重要纳粹分子的财产,实行土地改革、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和社会生活民主化。1946年4月苏联占领区的德国共产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合并,成立德国统一社会党(1989年12月更名为德国统一社会党-民主社会主义党,1990年更名为民主社会主义党)。1945~1948年,基督教民主联盟、自由民主党、民主农民党和国家民主党在苏占区相继成立,后成为民主德国的参政党。1947年12月6日,在柏林苏占区召开德国人民第1次代表大会。1949年5月30日德国人民第3次代表大会批准宪法。同年10月7日临时人民议院通过宪法,宣布共和国成立。10月10日苏联占领当局将行政职权移交给临时政府。11日,临时人民议院选举W.皮克为总统。1950年7月,W.乌布利希任统一社会党书记(后改称总书记)。同年10月15日举行普选,11月8日组成人民议院。11月15日正式组成政府,O.格罗提渥任总理。人民议院是民主德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构。1960年9月皮克总统逝世后,设置国务委员会,乌布利希任国务委员会主席。1973年10月,W.斯多夫辞去部长会议主席职务,改任国务委员会主席。1971年5月E.昂纳克任统一社会党中央第一书记(后改称总书记),1976年10月起任国务委员会主席。1989年10月,E.克伦茨任国务委员会主席。12月,M.格拉赫任国务委员会代主席,G.居西当选为德国统一社会党-民主社会主义党主席。1990年,民主德国举行首次“自由选举”,民主社会主义党丧失执政地位,基民盟主席L.德梅齐埃任大联合政府部长会议主席。

  1949~1961年,民主德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和其他社会民主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基础。1963年7月实施“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的新经济体制”,1967年改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1971年6月,统一社会党在“八大”上提出“在社会主义生产高速发展、提高效率、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实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相统一的方针,致力于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70年代末,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提出了以广泛采用科技革命成果、实行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要内容的80年代经济战略。1983年,民主德国的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比1950年增长 6.4倍和6.2倍,是经济互助委员会中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最高的国家。

  民主德国于1950年9月加入经互会,1955年5月参加华沙条约组织。宪法规定,民主德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致力于“维护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大家庭各国的友谊、全面合作和互助”,奉行“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平共处的原则”。1972年12月21日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签订《关系基础条约》。1973年9月加入联合国。1949年10月民主德国和中国建交。至1990年9月,已同132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于1990年5月签署《关于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条约》,8月签署《关于实现德国统一的条约》。同年10月3日加入联邦德国,德国实现统一。

最后修改于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