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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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孜别克族老人
乌孜别克族少女
56朵“民族体育之花”:乌孜别克族“民族体育之花”依达依提帕夏·夏木西丁,来源: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

  乌孜别克族汉语拼音:Wuzibieke Zu;英语:the Wuzibieke nationality)或乌兹别克族(俄语音译),是中国使用突厥语族的少数民族之一,乌孜别克族散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许多的县、市,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城镇,少数在农村。 乌孜别克族主要散居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地方。 城市人口大部分主要居住在喀什地区莎车县(以"莎车镇"最为集中)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以"喀赞其街道"最为集中)。部分乌孜别克族在伊宁县、塔城市、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叶城县等地也有定居;牧区人口大部分主要居住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以"大南沟乌孜别克民族乡"最为集中),少数乌孜别克人在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等地也有定居。


乌孜别克族(اوزبیک Oʻzbeklar;乌兹别克)是乌兹别克斯坦的主要族群,此外亦分布在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也有少数分布于伊朗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西欧北美。在现代汉语中,中国境内的按照本民族语言多称“乌孜别克族”(乌孜别克语汉字译音规则),前苏联独联体国家的经由俄语译为“乌兹别克族”(俄语译音表)。


  中国的乌孜别克族信仰伊斯兰教,使用语言为乌孜别克语北乌孜别克方言,乌孜别克语与维吾尔语同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葛逻禄语支,乌孜别克语跟维吾尔语非常接近,这两种语言无需通过翻译也可以互通交流。乌孜别克人很早就使用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1929-1940年,采用拉丁字母,1940年以后,创制了以希立尔字母为基础的乌兹别克文使用。迁入新疆的乌孜别克人一直到1949年还在使用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 1949年以后,由于散居各地,与多民族杂居,语言文字的使用逐渐发生变化。南疆的乌孜别克人与维吾尔族杂居,基本使用维吾尔语和维吾尔文字。生活在牧区的乌孜别克人,因长期与哈萨克族杂居,基本使用哈萨克语和哈萨克文。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民族乡是中国唯一的乌孜别克民族乡。该乡位于东段天山北支——博格达山脚下,这里水源充足,牧草茂盛,发展畜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全乡总面积1393平方公里,可使用草场面积104万亩,占总面积的49.76%,人均占有草场337.33亩,有耕地15000亩,人均占有5.1亩。植树造林面积达5060亩,其中经济林1360亩,退耕还林1200亩,生态林2500亩。

民族历史

  乌孜别克族的名称,最早来源于14世纪时蒙古帝国的组成部分、四大汗国之一的金帐(钦察)汗国的乌孜别克汗,在元史上称为“月即别”、“月祖伯”等。乌孜别克汗信奉伊斯兰教,在汗国内推行崇信伊斯兰教的政策,受到教众拥戴,国势一度强盛,声名大振,由此被称为“乌孜别克汗国”,居民被称为“乌孜别克汗人”。15世纪时,金帐汗国瓦解。部分居民迁到楚河流域,留在这一地区的各种来源不同的牧民被泛称为乌孜别克人,组成了乌孜别克联盟。15世纪末16世纪初,这部分乌孜别克游牧部落南下,进入了中亚农耕区,占领了布哈拉、撒马尔罕、希瓦、乌尔根奇和塔什干等城市,和当地操突厥语、从事农业的居民相互融合。但是,乌孜别克部落联盟中的许多部落仍保留了原有的地域名称。因此,历史上,我国对中亚乌孜别克人的称呼也大都冠以地名,如撒马尔罕人、浩罕人、布哈拉人、安集延人等,就是明、清两代对中亚各地乌孜别克人的通称,其中以安集延人之名使用最为广泛。

  乌孜别克族的先民很早就从中亚迁入我国新疆。中亚河中地区与我国新疆毗邻,两地地理环境相似,由于经济生活的需要,两地居民有经常性的交往活动。乌孜别克古代长诗《亚迪卡尔》,详尽地叙述了约在14、15世纪钦察克普恰克乌孜别克人有组织地迁居新疆的艰辛过程。元代,金帐汗国的乌孜别克人沿着古代“丝绸之路”经新疆到我国内地经商。从16世纪至17世纪,乌孜别克人商队以新疆叶尔羌为中转地,经营丝绸、茶叶、瓷器、皮张、大黄和各种土特产。有的还道经阿克苏、吐鲁番至肃州(今甘肃酒泉),将货物转销内地。自此来自中亚的乌孜别克人开始居留于新疆一些城市,而且人数逐年增多。

  18世纪50年代,清政府平定了准噶尔贵族集团的叛乱,与浩罕建立了外交关系。此后,除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之外,南疆其他城市甚至在北疆也都有了定居的乌孜别克人。在历史上,乌孜别克族的商业活动对促进我国新疆和中亚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起了一定的作用。在这以后的不同时期,直到20世纪初,仍不断有安集延人迁入并定居新疆,这些人中除商人外,还有农民、手工业者和知识分子。

  在19世纪中叶以前,乌孜别克人绝大部分从事商业。有的组成商队,赶着数以百计的骆驼、骡、马往来于中亚各地和新疆之间;有的就在南疆和北疆之间贩运牲畜和农畜产品。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疆也成为帝国主义垂涎之地。英,俄两国对新疆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沙俄不仅割占了我国新疆大片领土,又进一步攫取到政治、经济方面的特权,使沙俄得以垄断了北疆的对外贸易,控制着新疆的经济命脉。大批俄商为了掠夺廉价的原料、占领市场,蜂涌而至。在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新疆的主要城市都有俄商的行迹,劣质俄货也充斥各地市场。英帝国主义鉴于沙俄势力的不断扩张,对南疆地区的掠夺也更加急不可待。这些情况直接影响了久已经营商业,承担着新疆各地区之间和国内外贸易的乌孜别克族,并使乌孜别克族的社会经济发生急剧的变化。

  19世纪末叶以后,随着新疆地区商业经济的发展,从事商业活动的乌孜别克族开始出现了坐商、行商和小商贩的分化。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主的乌孜别克族大小商人,在不同程度上都仰仗和依附于外国资本。乌孜别克族大商人和外国侵略势力相勾结,依靠国外市场和经济势力,开始以洋行的形式出现。那时,乌孜别克商人开设在乌鲁木齐贸易圈里的洋行就有德盛洋行、德和洋行、吉利洋行、仁忠信洋行和茂外洋行。在乌鲁木齐较大的8家洋行中,乌孜别克人的就占5家。洋行资金雄厚、经营规模大,直接和英、俄、印度、阿富汗等国资本家联系。他们从新疆低价收购农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远销国外,又从国外输进洋布、毛织品、铁器、皮革、白糖、火柴等商品,倾销新疆各地,牟取暴利。但是,大多数乌孜别克中小商人由于资金短缺,无力与洋行竞争,逐渐转而成为洋行收购、推销货物的代理人或推销人员。他们在大商业资本的压力下,除了破产、倒闭、被迫停业没有别的出路。许多乌孜别克族小商人在丧失资金以后,有的沦为洋行及其附设加工厂的职工,有的从城市流落到农村,他们绝大部分没有土地,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

  乌孜别克族手工业比较集中和发展的地区是莎车,其中绝大部分是丝织业。清末民初,仅莎车一地就有乌孜别克族的丝织手工作坊200余家,较大的作坊雇佣工人约150人,成为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手工业作坊。由于丝织手工业的原料收购和产品推销直接受到外国垄断资本的控制,同时又遭受到地方封建制度的摧残,因此一度兴盛的乌孜别克手工业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就很快衰落下去了。在国外经济势力冲击下,得以保存下来的仅仅是一些特种工艺品——乌孜别克妇女的手工刺绣,如小花帽、花边、床单、枕套等,大多属于家庭副业生产性质。即使是这种数量极少的工艺产品,也因为原料和销路都掌握在洋行手中,其生产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以畜牧业为主或兼营牧业的乌孜别克族为数较少,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的木垒、奇台、新源、昭苏、巩留、特克斯、尼勒克、伊宁和塔城等地,为牧主放牧。这些地区的乌孜别克族牧民大都与哈萨克牧民杂居在一起,在使用牧场和草场时,经常受到当地哈萨克族牧民的支援和帮助。

  从事农业的乌孜别克族大多分布于南疆的喀什、莎车、巴楚、阿克苏和北疆的伊宁等大城市附近。在城市和农村,乌孜别克族人民与新疆各族人民交往频繁,和维吾尔、哈萨克族人民的关系尤为密切和融洽。各民族之间生活和文化的相互影响已经逐渐形成了许多彼此相似甚至完全相同的特点。这些都是促进民族之间友好关系、便于相互学习和交往的有利条件。

民族服饰

  乌孜别克族的服装以男女都带各式各样的小帽为特点。早在公元6世纪至7世纪之前,中亚农业居民已开始穿着用丝绸、毛织品缝制的各类服饰,不仅刺绣精美,色彩艳丽,而且图案多变,颇具匠心。公元8世纪中叶,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中亚操突厥语的农业居民服饰中又增加了来自中东的缠头,长袍,软皮靴等,这大大丰富了乌孜别克族人的服饰种类。


现代乌孜别克族男子一般都穿带有花纹的长衫 “托尼”,无纽扣,右衽斜领(右衽有的带有花边),长及膝盖。腰间束以各种绸缎、花布及棉料绣织而成的三角形绣花腰带。青年人的腰带色彩艳丽,老年人的较为淡雅。托尼多选质地较厚的绸料——伯克赛木绸或金丝绒,也有用毛料做的。青年男子衣着花色较多样,老年男子则多穿黑色托尼。男子衬衣的领边,前襟开口处和袖口常绣有红、绿、蓝相间的彩色图案花边。女子穿手工做的高筒绣花皮靴,称为“艾特克”。妇女的连衣裙称“魁纳克”,宽大多褶,不束腰带,也有穿各式各种短装的,颜色十分艳丽。老年妇女扎头巾,服装多用黑色、深绿色或咖啡色等。妇女不论老幼,都留有发辫,爱戴耳环、耳坠、戒指、手镯、项链、发卡等装饰物品。佩戴首饰是乌孜别克族妇女礼仪文化的一部分。男子喜欢腰际携挂工艺精美的小刀。


  乌孜别克族人不论男女,都爱戴小花帽——朵帕(doppa)。花帽多为硬壳,无檐,圆形或四棱形,四棱角的可以折叠。男帽布料采用墨绿,黑色,浅蓝色,女子则喜用白色、枣红色的金丝绒和灯心绒。帽子顶端和四边绣有各种几何与花卉图案,做工精巧。较为有名的花帽有巴旦木花帽,绣有白色巴旦木图案,白花黑底,古朴大方。塔什干花帽源出于塔什干,和田花帽绣工精细最为著名。还有胡那拜小帽、安集延小帽等。青年男子一般喜戴红底色小帽,老年男子则多戴深绿底色小帽,也有戴用灯心绒做的不绣花的小帽。过去,按宗教习惯,妇女出门必须穿斗篷,头上蒙面纱。现代除戴小帽外,还围方头巾,或在小帽外再罩上挑花绣边披巾。

文化

民间文学

  乌孜别克族口头文学非常丰富。民间文学在乌孜别克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乌孜别克族的民间文学包括谚语、格言、传说、故事、民歌和叙事长诗等。

  乌孜别克族人民善于用比喻来明辨是非,阐明事理。19世纪上半叶,乌孜别克族进步诗人穆汗默德·谢里甫(笔名吉勒哈里)以犀利的笔锋,揭露了大量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在他创作的一系列寓言诗中,以《母驼和羔羊》、《猴子和木匠》、《乌龟和蝎子》等最为著名。

  在乌孜别克族的民间故事中,阿凡提与阿尔达尔考沙是广为传颂的人物。在劳动人民眼里,他们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是穷苦大众的代言人。他们用幽默、诙谐、形象的语言,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和嘲弄,揭露了统治阶级的昏庸和残暴,体现了广大乌孜别克族劳动者不畏强暴,敢于同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英勇抗争的精神。

  乌孜别克族的诗歌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两种。叙事诗大多篇幅较长,情节完整,所叙述的故事首尾呼应,前后衔接,常常以一根主线贯串全篇,不但读起来顺畅自然,而且脉络清晰。

  乌孜别克短诗称作“柔巴依”。篇幅短小,用字精练,侧重阐述某一事理。“穆赛代诗”是短诗的一种形式,即六行诗。这种诗节数不限,每节六行,多用复韵,艺术感染力颇强。此外还有一种诗体叫“帕而且”,即片断诗。这种诗体句子短小,常把表示相近或类似形象的词铺排在一起,节奏急骤,一泻而下,常用以表现急切的情绪。

  作家文学的产生,把乌孜别克文学推向了新的高峰,对形成和巩固乌孜别克文学语言产生了巨大影响。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如格律诗注重轻重音、声韵、韵脚、复韵等,诗句流畅而朗朗上口。

  乌孜别克族保存大量乌孜别克文字的文学作品,流传较多的是叙事长诗、寓言、谚语、格言、传说、故事、民歌等。《阿勒帕米什》是流传广、影响大,有口皆碑的英雄史诗。《坟墓中出生的孩子》是一首广大乌孜别克族人喜闻乐见的叙事长诗。《母驼和羔羊》,《猴子和木匠》,《乌龟和蝎子》是乌孜别克族最为著名的寓言诗。这些诗都善用比喻,引用谚语明辨是非,在轻松愉快中阐明哲理。作家文学的产生,把乌孜别克文学乃至整个中亚文学推向了新高峰,对形成和巩固乌孜别克文学语言产生了巨大影响。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如格律诗注重轻重音、声调、韵脚、复韵等,使诗句琅琅上口,流传至今。20世纪乌孜别克族文学中蜚声文坛的诗人和文学家有福尔开提,纳苏茹拉•卡热,许库尔•牙里坤,比拉里•艾孜则,萨帕洪•扑拉提等。

民间故事

  民间故事有历史故事、生活故事、动物故事、爱情故事、趣闻轶事等,内容丰富,渗透着乐观主义精神和为实现愿望不屈不挠的斗争意志。《有手艺的青年》、《巴赫拉姆和西尔扎德》是对劳动和创造、对劳动者高尚的品格和思想情操的颂歌;揭露帝王□暴虐无道的故事《英雄三兄弟》、《暴君》、《愚蠢的国王》,显示了人民的英勇、机智,嘲讽了统治者的昏庸无能;《会说话的夜莺》、《克穆买提和祖姆莱提》、《穆克比勒掷石手》、《曲与直》塑造了战胜凶残邪恶势力,无私无畏,毫不动摇的英雄形象;《齐亚德巴图尔》、《约斯那巴特公主》歌颂了坚持正义、反抗暴政中劳动人民相互关怀的亲密友谊;《巴依和喀兹》揭露了封建制度与宗教迷信的荒谬;寓言故事《狐狸与大雁》、《狐狸的礼物》揭示了谎言与欺骗绝对不能长久;《猫、狗和松鼠》说明力量不在大小,只要同心协力就能取得成功。此外,机智幽默故事《阿凡提的故事》,长久以来,也在乌孜别克族中广泛流传。

叙事诗

  叙事诗有《阿依苏罗》、《阿尔兹古丽》、《西琳与希凯》、《昆都兹和优勒都兹》、《郭尔·欧克利》等等。这些作品多是来自民间口头创作,经整理加工成为书面文学,又回到民间被群众广泛传诵。如《郭尔·欧克利》,不仅在乌孜别克人民中,在土库曼、阿塞拜疆以及其他民族中也有流传。它通过英雄郭尔·欧克利反对侵略、保卫祖国的英勇斗争,反映了乌孜别克人民热爱祖国、仇恨敌人的感情,歌颂了真诚的友谊和崇高的理想。作品塑造了郭尔·欧克利、艾山、艾外兹、尤努斯帕利、古勒切赫莱、茜比勒伊力等英雄的群像。

民歌

  乌孜别克族的歌曲种类很多,其中有舞蹈歌曲、礼俗歌曲等。

  埃希来或称“大艾修来”、“穹艾修来”,属民间歌曲。唱词为多段式律诗,每段四句,每句13至16个音节。内容多是悲叹人生苦难、失恋痛苦或劝人止恶行善等。篇幅较长大,为多段式发展型结构。第一段常具有开头性质,以后各乐段依次为小高潮、中高潮、大高潮,最后是结尾。每乐段四乐句,每乐句长10多小节。旋律以级进为主。有较强的叙诵性。情绪由深沉起,渐转激动,最后回到深沉结束。全曲音域宽广,有时超过两个八度。调式结构以七声为主,同一首民歌,甚至同一乐段内常采用各种调式、调性的变化,演唱时常用回音、颤音、倚音,滑音等装饰手法,以苍老、深沉的音色,独具特色和风韵。主要由民间歌手埃希来奇或阿皮孜在各种聚会上演唱。

  “叶来”为乌孜别克民间歌曲的一种,亦称“也勒来”。唱词为多段式律诗,每段四句,每句七音节居多。内容以表现爱情为主。节奏鲜明,情绪明快,大多能为舞蹈伴唱。音乐结构短小,音域一般不超过一个八度,句首及各乐句的衔接处多跳进和各种切分节奏。多在民间集会上演唱。主要曲目有《博斯唐》(意为“绿洲”)、《亚里亚》(意为“情人”)。

  礼俗歌曲主要有《乌帕尔》和《亚里亚》。《乌帕尔》为民间婚礼歌舞曲,乐曲结构方整,具有回旋性。曲调朴实生动,情绪欢快热烈。《亚里亚》即劝嫁歌,在婚礼中送新娘时唱。曲调短小,别具风格,音乐是回答式两乐句乐段。

民间舞蹈

乌孜别克族舞蹈:木那捷特
乌孜别克族舞蹈:塔那瓦尔

  乌孜别克族是新疆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民间音乐曲调婉转悠扬,一般速度比较急促,演出的形式主要是独唱,有的歌手自奏自唱,表达情感十分自如。民歌歌词内容极其广泛,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乌孜别克族的器乐种类很多,大都为弹拨乐器和打击乐器,其中以三角形的“斜格乃”琴,音色优美,最为动人。还有“独他尔”、“热瓦甫”、“坦布尔”和手鼓等。乌孜别克族的舞蹈以优美、轻快、多变著称,快速旋转时双臂动作均在腰部以上,舞姿舒展、爽朗,以单人独舞的形式较多。传统的手鼓舞具有十分别致的风格,引人入胜。

  乌孜别克人还常自发举办群众性的歌舞晚会,称“麦西莱甫”。麦西莱甫多选择较宽阔的场地,形式活泼,人数不限,可对舞、单人舞和群舞。每逢佳节、婚礼、丰收之后或盛夏之夜,人们便聚集一起载歌载舞,末婚青年男女则相互表达爱慕之情。随着弹布尔奏出的引子,服饰鲜艳的姑娘首先入场,舞姿婀娜,手势纤巧。小伙子随后紧跟,动作粗犷,刚劲有力。越跳人越多,男女老少,千姿百态,总不停歇间断。鼓声铿锵,歌声高亢,舞步由慢而快,最后变成急速不停的旋舞,直到场中剩下一对舞者时,他们才算是这场“舞赛”的优胜者。只有技艺高超的老艺人才能担任弹布尔乐手,他们为欢乐的歌舞操琴,乐声、歌声连绵不断,歌舞经常通宵达旦。

  木那捷特 “木那捷特”一词为阿拉伯语,意为“祈求”、“祈祷”。以该词命名的乌孜别克民间乐曲,是乌孜别克族古老的民间乐曲之一,在新疆各民族中普遍流传。用该曲伴奏的民间舞蹈,也称为木那捷特,流传于伊犁、霍城、喀什、叶城等地的乌孜别克族居住地区。木那捷特多在婚礼、男孩割礼庆贺及各种麦西热莆场合由半专业的民间女艺人表演,舞刀有一定的基本结构,但不同的艺人表演时有不同的处理,即使同一艺人在不同的场合表演时,也常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在路线调度、动作连接组合上有所变化。常见动作有“横移步弹手”、“平开手踏碾步转”、“后蹉步推手”、“进退步翻举手”、“点步叉腰”等。动作舒展大方,刚柔相济。

  小帽舞 是传统民间舞蹈。女子独舞,属习俗舞蹈。因时有绣花帽动作,故有其名。舞蹈动作源于劳动生活,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舞时,舞者身着袷袢,动作多用抖肩。常用步法有碎步,点步,富有弹性和棱角。

  哈拉缯 属劳动舞蹈,亦由妇女表演,多模拟妇女家务劳动动作,如切菜、洗菜等。一般用进退步,情绪欢快、热烈。

  塔那瓦尔 是在乌孜别克族民间舞蹈基础上创作的,由女子群舞。其突出特点是每一乐句结尾时均突然停顿。作品表现了乌孜别克姑娘含蓄而热情的风采。作品选用民间的点步走、错步、拍手、跺脚、颤抖前肩、弯腰等富有特色的动作,更不乏面部表情,其眼睛、眉毛的表演尤为动人。舞姿舒展,韵律突出,富有雕塑美。

  乌帕尔 曾普遍流传于伊犁、霍城、库车,阿克苏、阿图什、喀什、莎车、叶城、和田等乌孜别克族居住区。现除霍城、叶城等地外,其他地区已不多见。乌帕尔也是乌孜别克族民间传统音乐中一种节奏型的名称。在乌孜别克族《夏希木卡姆》的内部木卡姆中,器乐部分与声乐部分的最后一首乐曲或歌曲,即称作《乌帕尔》。在这种乐曲伴奏下,或按这种特定节奏型所进行的民间舞蹈,就称为乌帕尔舞。乌帕尔为群众自娱性舞蹈,主要在婚礼等民间较为盛大的喜庆场合活动。平日的麦西热甫、男孩割礼及传统的“纳吾鲁孜节”场合也都跳该舞,但不及婚礼聚会时普遍。舞蹈即兴性很强,动作没有严格规定,只要与乐曲节奏相结合即可。形式也较自由,可一人独舞、两人对舞、多人共舞。舞蹈进行中,舞者可随时上下场,但下场前必须向众人行礼。

民间乐器

  弹布尔 是乌孜别克族弹弦乐器。历史悠久,形制古朴,音色优美,富有独特的地方风格,常用于独奏,合奏或歌舞伴奏,流行于新疆喀什、和田、库车、乌鲁木齐、伊犁和鄯善等地。相传14世纪时民间已有演奏弹布尔的著名艺人。清代,弹布尔被列入宫廷回部乐(即维吾尔族音乐)。它最初流行于南疆,18世纪末传到北疆和东疆,深受天山南北广大乌孜别克族人民喜爱,是“麦昔若普”和演奏“十二木卡姆”离不开的乐器。

  弹布尔外形像一个安了长柄的葫芦水瓢,琴身修长,用桑木、核桃木制作,共鸣箱呈半梨形,蒙以桐木或白松薄板为面。琴杆细长,琴头呈方柱形,不设弦槽,上置T形弦轴。张5条钢丝弦。弹布尔因流传地域的不同而有南、北疆之分。南疆弹布尔,是传统的高音乐器,全长130厘米,音色清亮、柔美;北疆弹布尔经民间艺术改革已成为中音乐器。全长147厘米,共鸣箱较大,音域g~g2,音色明亮、浑厚。演奏时,共鸣箱置于右腿近腹处,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拨片弹弦发音,技巧丰富。弹布尔擅长演奏热情奔放、节奏鲜明的民间音乐,主要为《乌扎勒》、《奥夏克》和《木夏乌热克》等“十二木卡姆”中的曲调。被誉为“祖国音乐文化瑰宝”和“东方音乐史上的巨大财富”的“十二木卡姆”,流传已有1000多年历史。较著名的弹布尔独奏曲有《艾介姆》、《林派特》、《三只雁子》、《给母亲的歌》等。

  热瓦普 是乌孜别克族古老的弹弦乐器。发音明亮,音色鲜明独特,表现力丰富,深受人民喜爱,常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民音歌舞伴奏。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阿瓦提、巴楚、麦盖提、莎车、叶城、乌鲁木齐、伊宁和哈密等地。

风俗习惯

  乌孜别克族很早就信仰伊斯兰教。自从十八世纪越来越多的乌孜别克族定居新疆以后,在喀什、莎车、伊犁、奇台等地由乌孜别克族民众捐献建造了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各类宗教职业者是伊斯兰教活动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如阿訇、毛拉、卡孜、阿拉木、伊玛木、买曾等。伊斯兰教对乌孜别克族的文化教育产生很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乌孜别克族的青少年主要受宗教教育。旧中国的一些乌孜别克族学校实际上是宗教学校,被称为“经文学校”。经文学校由宗教职业者毛拉担任教师,以讲授阿拉伯语、《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课程。

婚姻家庭

  乌孜别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主要是在本民族内部进行,姑表、姨表和堂兄妹之间可以通婚,也允许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外族人通婚。过去,乌孜别克族婚姻大多由父母包办。一般都实行早婚,男子十七八岁即可娶妻,女子十四五岁就必须出嫁。子女没有恋爱自由。父母在为女儿择婿时,比较注重男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道德品质、年龄及外貌长相等。有时候,当父母准备为子女确定婚姻关系时,事先告知子女。这实际上是向子女打招呼,要他们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青年人一般来说都会同意父母的安排。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年男女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日渐普遍,但选择对象也须主动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当代,父母虽然过问青年的婚恋情况,一般都尊重儿女选择,不会执意阻拦。

  乌孜别克族的订婚仪式,大致有下面几个步骤:第一步是亲朋提亲。男子的对象选择有了眉目后,父母拜托亲朋好友到姑娘家去提亲。第二步是确定婚姻关系。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初议,只由妇女参加。后一阶段是定亲及初送礼。第三步是送彩礼。订婚后,男方的母亲在十几位女性亲友的陪同下前往女方家,每人手里掌着一个满盛食物的托盘走在前面,后边有人牵着一只犄角上系着红绸的绵羊。当这一行人到达女家门前时,女方母亲率领亲友在屋外迎候。两位亲家母热烈拥抱,为这门亲事祝福。第四步是回礼。在定亲几天后,女方家去男方家作礼节性回访,姑娘的父母在亲友的陪伴下,带些礼物去男方家里,男方家以盛情周到的接待表示诚意。第五步是选择婚期。即男方家去女方家商定婚礼的良辰吉日以及婚礼中各自分担的任务等。所有这些环节中,新郎和新娘都是不准与对方家人见面的。

  结婚用品一般是男方准备彩礼和婚礼宴席的所需物品,女方要准备新房用品、铺盖、窗帘、房间布置等。婚礼费用基本由男方承担。婚礼前几天就要把婚礼费用——大米、肉、油、胡萝卜、馕、糖果、水果、方块糖、茶叶等物品送到女方家,协商确定邀请客人名单,分发请柬。之后,婚礼在女方家中举行。

  乌孜别克族婚礼连续进行四天。第一天举行婚礼及证婚仪式。这一天,接到请柬的男女双方宾客都到女方家中来庆贺,双方父母联手招待。一般早晨接待男宾客,下午招待女宾客。下午新郎的姐妹也来新娘家。新娘家在她们进门时要铺一块白色的长布让她们从上面走过,以示吉祥与欢迎。由一位阿訇为新郎新娘主持伊斯兰教规定的证婚仪式,乌孜别克族称之为“尼卡”。新娘一般站在侧面,只由其父亲、叔叔或舅舅代替听证。新郎则要和父母、亲友站在庭院中间,亲耳听到阿訇诵读的经文。仪式上,阿訇大声询问站在侧面的新娘:“你愿意嫁给某某为妻吗?”新娘起初一言不发,待问三次以后才轻声回答:“愿意!”有的地方不是新娘回答,而是其父代答。然后阿訇转问新郎:“你愿意娶某某为妻吗?”新郎响亮而爽快地答道:“我愿意!”接着,阿訇拿起一块馕,用盐水略浸,让新郎新娘吃下。据说,在乌孜别克族人的心目中,盐是珍品,可以牢固夫妻感情,而吃馕又象征着新婚夫妇丰衣足食。

  第二天是探望仪式。早晨,新娘家要派人送一顿叫“伊斯格勒克”的早餐来看望新人;新郎要去岳父家向二老问安。

  第三天是称做“恰利拉尔”的仪式,即由新娘父母举行的、由朋友、亲人参加的答谢会,宴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席上按长幼分派坐次,新娘父母向新郎和来宾分别赠送礼物。

  第四天是新郎父母同样举办“恰利拉尔”表示对亲家的答谢。这一仪式上,新郎父母将为儿媳妇准备的东西交给新婚夫妇,新娘父母也送上为女儿准备的嫁妆,大家过目后整个婚礼才告结束。按照传统习俗,乌孜别克族妇女从结婚那天起,就必须戴上“帕兰结”(面纱)。头脸遮蔽很严,面纱遮脸的部分用马鬃编织而成,便于通风透光。不过现在不戴面纱的妇女越来越多。

  近年来,乌孜别克族婚礼仪式主要程序虽然得以保持,但内容已经进一步简化,融进了一些新的风尚。

  乌孜别克族人注重父慈母爱,子女孝顺。人们认为,父母给子女合适的名字并抚养他们长大成人,子女孝敬父母并为他们养老送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家庭和社会普遍尊重老人,愈是年长的人,愈是受到敬仰。反之,不孝敬老人的言行会招致人们唾弃。一个家庭中出现不慈或不孝的事件,会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

  乌孜别克族家庭中,父母具有绝对权力。儿子结婚时可从家庭财产中分得一部分,女儿出嫁也可获得必须的陪嫁物,但给儿子分配财产的多少,完全由父母决定。女子出嫁前,在娘家有财产继承权,但所继承财产一般要比男子少。出嫁后,须把原继承的财产带给丈夫保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乌孜别克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很低,男子尤其是丈夫在家庭中处于中心地位,女子则“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过去,一些家庭中丈夫任意虐待、打骂以至遗弃妻子,只要丈夫说声“塔拉克”(遗弃),妻子就被抛弃了。因此,家庭内部妻子无明显财产支配权,如何安排财产,如何置办家什,全由丈夫独断。如果丈夫去世,家产只给妻子极少一部分。这时,假如子女没有能力继承家产,妻子可暂行财产支配权,待儿子长大后,无条件交于儿子。一个家庭中如果没有财产继承人,那么,全部家产由清真寺收管。

生育习俗

  乌孜别克妇女生育习俗颇为讲究。在生孩子时,丈夫是绝对不准进屋的。产妇在7天之内必须足不出户,饮食起居,则由婆母、嫂子、弟妹等人悉心护理。

  命名礼 孩子一出生,丈夫要向亲友们报喜,而诸亲友要备礼贺喜,婴儿出生的第3天,要举行命名礼。婴儿的名字一般都要请阿訇或知识渊博、有名望的长者命名。名字往往是伊斯兰教的经名。如圣贤、哲人、英雄的名字,或吉祥、祝福之词。命名之后,主人要摆酒设宴招待阿訇、长者。有时,婴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也为之命名。

  摇篮礼 乌孜别克族孩子的满月不做酒,但在孩子出生的第11天大宴宾客,祝福母子家人,甚为隆重。婴儿出生的第15天,父母再宴亲朋,为孩子举行“摇篮礼”。当日给婴儿穿上新装,由亲友或邻居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将婴儿从母亲身边抱起来放在摇床上,让老人念祝福词。

  洗礼 更为隆重的是婴儿出生40天时举行的“洗礼”。这一天,婴儿父母要准备好一只大澡盆,再从清真寺取一点土,然后把土和一枚金首饰(如金戒指或金镯子一类)放入盆内,再把孩子放入澡盆内。从亲友、邻居家请来的40个小孩作陪,用木勺舀水淋到婴儿的头上,边淋洗边说一些诸如“幸福”、“健康”、“前程绵绣”等吉祥之词。这时,年轻的母亲当众给孩子洗一个澡,“洗礼”仪式则告结束。举行完“洗礼”,产妇就可以出门参加一切活动了

礼仪

  乌孜别克族十分讲究礼节、注重礼貌。人们之间,相助为乐,舍施为荣,友善为快。年长者被称为“阿喀”(哥哥),“阿恰”(姐姐),年轻者被称为“吾康”(弟弟),“森额尔”(妹妹)。这些称呼充满着浓烈的人情味。平常人们见面,都要热情问候。按传统习惯,男子见面时,把右手放在左边胸前,点头鞠躬,并致问候;平辈女子相见时,双手抚胸鞠躬问候,有时还拥抱。长辈一般吻幼者脸颊而互致问候。现在握手礼已经越来越流行了,有的场合两种礼节并行。

  乌孜别克族人尊重老人,崇尚学识。老人享有很高的威望和社会地位。众人相聚时,要让老人先说话,出门时要让老人先走;骑马时,如果两人共乘一骑,一般都请长者骑在前面,晚辈坐在后面;吃饭时,老人坐在上座,小孩坐在下席;晚辈不在长辈面前饮酒吸烟;路上相遇,年少者为年长者让路。有学识的人被认为聪明、灵异,同样受到尊敬。

  乌孜别克族人热情好客,尤其对远道而来的客人更是热情款待。

禁忌

  婚姻禁忌 允许男子与非穆斯林女子成婚(婚后其妻须改信伊斯兰教),而女子不准嫁给非穆斯林男子。结婚须恪守先长后幼的原则,哥、姐、未婚嫁,弟、妹不可先行娶嫁。婚礼过后,新娘亲友要“搬新娘”,将新娘接走。新郎只有送礼,才可“赎回”新娘。新娘被“赎回”后,忌直入夫家门,须在院内架起的火堆边绕行一周,方可入室。

  丧葬禁忌 家有人死,忌不报丧,须立即告知所有亲友。埋葬后,须在原净体处放一花盆,燃一盏灯,禁住人。7天后,请阿匀诵经完毕方可再住人。

  生活禁忌 饮食禁忌与维吾尔族大体相同。外出骑马坐车,忌长幼、男女不分,须长者在前幼者在后,男在前女在后。产妇分娩后,丈夫不得入产房;产妇不得外出,须40天给孩子“洗礼”(洗澡)后,产妇方可出门。

食俗

  乌孜别克族一日三餐。用餐时,长者居上座,幼者居下座。许多食物可用手抓食。现代乌孜别克族人吃饭大都改用筷子和匙子,但有些妇女和孩子,尤其在牧区,仍以手抓食。乌孜别克族人遵从伊斯兰教在饮食方面的禁忌,吃羊、牛、马肉及其乳制品。馕是乌孜别克族的主食,用面粉略加盐水稍稍发酵后烤制而成。或在面内加入牛奶、清油、羊油或酥油,称作油馕。还有用羊肉丁、孜然粉、胡椒粉、洋葱末等佐料拌馅烤制的肉馕。此外,还有窝窝馕、片馕等。奶茶也是乌孜别克族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料。“纳仁”是乌孜别克族用以款待宾客的佳肴,最富民族风味。将煮熟的肉剔下切碎,加上洋葱、胡椒和酸奶子,搅拌混合,浇肉汤,用手抓食。抓饭是乌孜别克族用来招待宾客的风味食品之一。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的日子,都必备抓饭待客。抓饭用大米、新鲜羊肉、清油、胡萝卜、洋葱做成。或用葡萄干,杏干等干果来做,俗称甜抓饭或素抓饭,营养极为丰富。

  乌孜别克族常吃的食品还有“库尔达克”(土豆炖肉),“尼沙拉”(是用蛋清和白糖做成的食品)以及抓肉、烤肉、烤包子、拉面、大米绿豆汤等。喜食水果,常食用的水果有桑葚、杏、桃、梨、葡萄、无花果、石榴、甜瓜等,水果成熟季节常以果代菜,佐馕而食。

  乌孜别克族人民喜爱的传统小吃还有米肠子、面肺子。米肠子是将肺肠洗至白净,将调好的米、肝、心等馅灌入肠内。洗面筋,把面浆灌挤入肺叶,加入调料。然后把米肠子、面肺子、羊肚子及面筋一起放人锅内煮。熟后取出切成片块,食时蘸以酱油、醋、辣椒等风味独特,是乌孜别克风味之上品。

   是主食,做法与内地的烤烧饼相似,是用面粉加淡盐水稍稍发酵后烤制而成。在面内可加入牛奶、清油、羊油或酥油,外脆内软,称为油馕。此外还有肉馕、窝窝馕、片馕等。

  奶茶 是乌孜别克族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料,其制作方法是:将茶水置于铜壶或铝锅内烧开,加入牛奶边煮边搅拌,待茶乳完全交融后,再加入适量食盐即成。奶茶具有驱寒、生津、止渴、化食的作用,不但可口,而且营养丰富,四季均可饮用。

  抓饭 是乌孜别克族最基本的一种主食。他们也爱吃大米,除去米饭、粘饭和米粥,还精于烹制有“十全大补”之誉的“朴劳”(抓饭)。如菜朴劳(粉条白菜、番茄、辣椒抓饭)、肉朴劳(羊肉丁、胡萝卜丁抓饭)、蛋朴劳(葡萄干、杏干抓饭)、克德克朴劳(酸牛奶抓饭)、阿西曼吐(包子抓饭)。制作朴劳用料除大米外,有清油、羊肉、胡萝卜、洋葱、盐、西红柿、木瓜、葡萄干、杏干等。做法是先将羊肉剁成小块用清油煎炸,然后放入洋葱和胡萝卜在锅内炒,放盐加水,约20分钟后将泡好的大米放入锅内,不要搅动,焖约30分钟。这样做出来的抓饭油而不腻,富有营养。根据用料的不同,乌孜别克族的抓饭又可分为费尔干纳式、梧尤提马式、布哈拉式、坡苏提都米摆式等不同的种类。除抓饭外,乌孜别克族常吃的食品还有“库尔达克”(土豆炖肉)、“尼沙拉”(用蛋清和白糖做成的食品)、抓肉、烤肉、烤包子、拉条子、大米绿豆汤、米肠子、面柿子等。餐前主人先拿来精工细做的洗手壶和接水盆让客人依次洗手,然后请客人直接用手从盘中抓食。抓饭也有不放肉而放葡萄干等干果的,俗称甜抓饭或素抓饭。

  纳仁饭 由羊肉、面粉、皮芽孜为原料。做法是先将煮熟的肉切碎,盛在盘中,再加上皮芽孜,洒胡椒和酸奶,搅拌混合,浇肉汤即成。据说这是最珍贵的食物,一般只在节日或请客时才做。

民族体育

赛马

  在乌孜别克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马被视为力量和速度的象征,备受乌孜别克族人民的喜爱。赛马项目分男子和女子,运动员年龄不限,骑手多为少年男子。参加比赛的马匹,几个月前就要进行挑选和训练。赛马场一般为平坦的大草场,原为直线跑,后改为环形,赛程一般10-30千米。赛前,领队带领骑手绕场两周,同观众见面。

  骑手们头戴花帽,或者裹上蓝色的或粉红色的丝绸头帕,左手引缰,右手执鞭,显得精神抖擞。参赛马匹不具马鞍,经骑手精心打扮,额头翘起"朝天辫",鬃毛编成辫子,扎上鲜艳的绸带,马尾打结卷起。这时的赛马场上,匹匹赛马毛色油亮,打着响鼻,急不可待,跃跃欲试,更增添了赛场热烈而紧张的气氛。绕场完毕,人马一字形排列于起跑线上,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群马如箭离弦,风驰电掣。骑手们纵马扬鞭,你追我赶。观众们大声喝彩,声震原野。当一匹匹赛马疾驰之时,骑手们低伏马背,一面扬鞭催马,一面娴熟地揩试着奔马眼帘周围的汗水,因为汗水流进马眼里会直接影响马的速度。这极为壮观的场面,常使人山人海似的观众欢呼跳跃,助威的呐喊声如大海潮涌。比赛结束后,取得名次的骑手依次排列于指挥台前受奖,享有很高的荣誉。

叼羊

乌孜别克族叼羊

  叼羊是乌孜别克族青年男子普遍参加的民间体育娱乐活动,传说叼羊活动起源于中世纪。当时,突厥各部落主要从事游牧业,而狼是牲畜的死敌,因此,牧民们对狼特别仇视,他们一旦猎获了狼,便将狼驮于马背上奔跑,大家一拥而上,争相抢夺,以此开心娱乐。后来发展成一种专门的娱乐形式,并由叼狼改变为叼山羊或叼山羊羔的群众性娱乐活动。

  叼羊是一种激烈的马上活动,是一场力量和勇气的较量,是比赛马和骑术的一项活动,多在节日和喜庆集会时举行。叼羊多在平坦开阔的大草地上举行,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种比赛形式。习惯认为,吃了被叼的羊肉,能除病免灾,而且会交好运。乌孜别克人民把叼羊看成是祈求幸福的仪式。他们认为,如果叼到羊的人把羊扔到谁家的门口,就表示给谁家送喜讯来了,这家的主人就得给叼羊的人和马披红戴花,热情招待。如果是在婚礼时叼羊,那就更有风趣了。太阳刚升上东方,参加婚礼的人就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走出毡房,聚会在广阔的草原上。大家都到齐后,新郎和新娘从主婚人手里接过宰好的肥羊送到人群中心,随着新郎的一声长啸,叼羊活动就开始了。刹那间,骑手们分成两方,激烈争抢。只见他们时散时聚,左右驰骋,角逐得难分难解,直到黄昏才住手。这时,草场四周围观的人鼓掌庆贺,胜利者高举夺得的羊,向人们挥手致意。举行婚礼的人家会高兴地宴请大家欢乐通宵,尽兴方散。

摔跤

  乌孜别克族摔跤历史悠久,相沿成习,逐渐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民间体育节目。大凡众人聚在一起,只要有比较松软的土地,就可摆开架势摔上几跤。摔跤时不分体重级别,有时一跤定胜负,有时则施行三跤两胜制。凡有伤害对方的动作都算犯规。

击木

  击木又叫“嘎里特克”,是俄语借词。这一比赛活动最早由塔塔尔人于1851年从俄国引进到伊宁。因为它对场地和器具的要求简单,又有利于增强臂力,培养目测力和判断力,所以很快就在伊宁地区普及起来。到了近代,逐渐成为乌孜别克族群众最喜爱的运动项目之一。比赛的器具分小木柱和击木棒,都用木制成。小木柱长18厘米,直径约5厘米,共10根,每队5根。击木棒长约80厘米,一头直径约7厘米,一头直径约5厘米。每两根击木棒编一个号,每个队员配备两根同号棒。比赛场地长22米,宽6米。场地正中划一中线连接两条边,中线两边隔1.5米各划一条平行线作为起步线。场地两底线中心点上各划3米见方的区域作摆木区,摆木区平行于中线的一条边线叫初次进攻线。比赛分甲乙两队进行,每队人数相等,可以单数,也可以双数。比赛开始后,甲方队员依次从乙方摆木区初击线后面向本方摆木区内摆成圆形的小木柱掷击。掷击时,只要将任何一个小木柱击出摆木区外,即可移至中线处继续掷击,直至将其余小木柱击出摆木区外,然后,再另摆一个图形,再从初击线处开始掷击,先击完所商定的某一种图形的队或人为胜者。如果先击的一队首先掷击完小木柱,后击的一队在最后一轮中也紧接着击完小木柱,则判所剩掷击棒多者为获胜者。

民居

  南疆气候干燥温和,降水量小,乌孜别克族居住的房子一般为平顶而稍有倾斜的长方形的土房,自成庭院。这种土木结构的房屋墙很厚,冬暖夏凉。许多房子用土围墙搭成,这种围墙被称为安集延墙,乌孜别克人则称之为滑稽泥墙。这是一种用栅栏将土坯连接固定成一个整体的建筑物,稳定性强,适合在沙漠或沼泽地中建造。房顶可堆放什物或晒制干果,夏季则可纳凉。房前多搭有棚架,葡萄藤枝蔓延其上。室内墙壁上有壁龛,壁龛周围用雕花石膏镶砌起各种各样的图案,内可存放各种用具和摆设,以显示主人的兴趣爱好。室内木柱上还刻有各种图案。乌孜别克族有置火塘取暖的习惯。这种火塘与其他民族的火塘不同,可把褥子放在火塘上,把脚腿伸到褥子里取暖。也有在室内挖一小坑,将火炉置于坑内。坑上放置木板,铺上毯子可供坐卧。顶楼呈圆形的称为“阿瓦”,玻璃窗,木门多成拱形,考究的还设有拱廊。

  北疆伊犁地区的乌孜别克族房屋都是土木结构。北疆地区冬季寒冷,房屋墙壁厚实,一般比较高大宽敞,屋顶取平面略有坡度,覆草泥顶。房屋的基脚用砖堆砌或用泥包裹。屋檐用红砖或青砖装饰,堆砌各种花纹图案。主体房屋延伸出廊檐。庭院以土筑墙围成,院内栽种花草,果木。葡萄架搭至廊檐口与整个屋宇连接起来,架下形成林荫甬道。讲究的人家还引渠水流经院内,显出静穆幽远的意境。

  北疆牧区乌孜别克族牧民春夏秋季住毡房。毡房高约3米左右,占地二三十平方米。用柳木杆纵横交错连接成栅栏,围成圆形。上部呈穹形,以撑杆搭成骨架。撑杆下端略弯与栅栏相接;上端插入天窗盖的圆圈内。外部全用毛毡覆盖,用皮绳加固。通风透亮依靠天窗,上用一块活动毛毡覆盖,可随时启闭。冬季则多住固定的土屋或木屋。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实行牧民定居工程,乌孜别克族牧民的居住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人除了在放牧点的还居住毡房外,目前都已定居。定居新村住房由政府统一规划修建,房子均为砖木结构,正房4间,一间大客厅,一间大卧室,一间小卧室,一间厨房,面积90平方米左右。定居后,牧民实现了“四通”,“四有”,“四配套”。四通指通水、通电、通路、通邮;四有指有声、有地、有暖圈、有微贮池;四配套即学校配套、粮店配套、卫生所配套、兽医所配套。

传统节日

  乌孜别克族的传统节日很多,主要的有肉孜节、古尔邦节、圣纪节、努鲁孜节等。其中肉孜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是与宗教紧密相连的民族节日,而努鲁孜节则属于纯粹的传统民族节日类型。

  圣纪节 是纪念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通常在伊斯兰教教历的三月十二日举行,俗称“圣会”。节日活动包括颂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的历史等。

  肉孜节 又叫“开斋节”、“尔德节”。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每年教历九月为斋月。斋月期间,要求信徒们做到清性寡欲,成年人只能在日出以前和日落以后进餐,白天禁止饮食。小孩、老弱病人和孕妇可以不封斋。满一个月后,为庆祝信徒们圆满地完成了功课,在教历的十月一日举行开斋仪式。节日的前几天,乌孜别克族人往往要打扫卫生,制作各种油炸食品和糕点,以款待宾客。节日那天,人们普遍要洗澡、理发、穿新衣,然后到清真寺做节日礼拜。礼拜结束后,就可以走乡串户,向亲戚朋友拜年祝贺,与左邻右舍互致问候,共度节日。在欢庆节日期间,常常举行群众性的文艺演出活动。按照伊斯兰教教历,每年为354天,比公历少11天左右,故斋月和斋期每年均不相同,大约每31年循环一次。 

  古尔邦节 又称“宰牲节”,时间为肉孜节后70天,即教历十二月十日。节日期间,家家户户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并宰牛杀羊,以备待客或馈赠用。古尔邦节这天一大早,成年男子都必须到礼拜寺做礼拜,礼拜结束后,即可回家过节。古尔邦节一般过三天,有时也可以持续长达半个月之久。节日期间,还常举行舞会和各种娱乐活动,气氛欢乐异常。

  努鲁孜节 是乌孜别克族的春节,也是最为隆重的民族传统佳节之一,每年阳历3月22日举行。届时,人们要举行一种称为“苏麦莱克”仪式的传统聚会,这种聚会在农村尤为盛行。聚会通常是以农村为单位进行,全村的男女老幼围成一个圆圈,中间架着数口锅灶,有专人精心熬制一种以青麦苗为主要原料的称作“苏麦莱克”的甜粥食品。傍晚,人们一边熬粥,一边弹起坦布尔、独他尔,打起手鼓,在急促、激烈的鼓乐声中,青年男女争先上场,跳起欢乐的民族舞蹈。琴声、歌声、笑声交织在一起,响彻夜空,直到次日清晨。这时,由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将熬好的甜粥分盛给大家,每一位乌孜别克人都将“苏麦莱克”视为最珍贵的食物,不敢随意抛弃。据说,这种习俗源于纪念本民族从事农业的先民。

中国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且经过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另外,还有尚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中国未识别民族)。根据从语言的系属来看,中国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六大语系:汉藏语系、壮侗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 :




(一)主体讲汉藏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回族藏族门巴族羌族普米族纳西族珞巴族僜人景颇族阿昌族独龙族怒族彝族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基诺族白族土家族苗族瑶族畲族等民族。




(二)主体讲壮侗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黎族等民族。


(三)主体讲南亚语系的少数民族有:京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等族。


(四)主体讲南岛语系的少数民族有:高山族等民族。 (包括泰雅语赛德克语邹语卡那卡那富语沙阿鲁阿语排湾语阿美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赛夏语邵语噶玛兰语巴则海语雅美语等语言)


(五)主体讲阿尔泰语系的少数民族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撒拉族裕固族蒙古族土族东乡族保安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


(六)主体讲印欧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