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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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诗体,古代诗歌体裁。有广、狭二义:狭义指汉代乐府官署搜集的民歌俗曲和歌辞;广义指包括两汉特别是魏晋以后历代文人作家仿制而不入乐的讽诵吟咏的诗歌作品,泛称乐府诗。“乐府”本是汉代专门掌管音乐的官署名称,汉代人把当时由乐府机关所编录和演奏的诗篇称为“歌诗”,魏晋六朝时人开始称这些歌诗为“乐府”或“乐府诗”,并把它们单独成类(刘勰《文心雕龙》、萧统文选》)。

在文学史上,所谓乐府体诗,既指由乐府机关收录的作品,也指魏晋以后历代作家仿制的乐府作品。这种仿制作品有几种不同情况:①按照乐府旧的曲谱,重新创作新辞入乐的诗;②沿用乐府旧题,继承和仿效旧乐府诗的精神和艺术特色,实际已不入乐的诗;③不袭用旧题,完全自立新题、新意,亦称“新乐府”,也是不入乐的。这三类中,以第二类为最多和最常见。

汉乐府诗打破了自《诗经》以来,以四言为诗歌正宗的传统,创造了杂言体的诗歌,并首先创制了完整的五言诗。汉乐府诗中有较多的叙事诗,标志着中国古代叙事体诗歌的新发展。南北朝乐府在形式上则以五言四句的短章为主,间或也有一些四言、七言和杂言体。它对后世“绝句”诗的兴起,有直接影响。此外,宋以后还有以词、曲为乐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