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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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汉语拼音:Yī Chūn Shì;英文:Yichun City),中国黑龙江省辖地级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东与萝北县鹤岗市汤原县相邻,南与依兰县通河县接壤,西接庆安县绥棱县,北通逊克县;北部嘉荫县俄罗斯隔江相望,界江长246千米。 面积32800平方千米。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3.8万人。 辖4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伊春市境内为低山丘陵区,小兴安岭主脉由此向东南延伸。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630毫米,年均温1.0℃,1月均温-25.0℃,7月均温21.0℃。南乌铁路纵贯全境。是哈尔滨市至伊春干线公路的终点。是中国重点林区之一,素有红松的故乡之称。森林总蓄积量达2.45亿立方米。树种主要有红松、落叶松、云冷杉、杨、桦、胡桃楸、水曲柳。年产木材占全国的1/10。有金、银、铜、铁、锡、铅、煤等矿藏。盛产药材和野生动物。土特产有人参、刺五加、松子、木耳、蘑菇、猴头菇、飞龙鸟、紫貂、鹿茸。名胜有丰林国家自然保 护区、凉水自然保护区。

  • 邮编:153000 代码:230700  区号:0458

行政区划

截至2023年6月,伊春市辖4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历史

  伊春市,以汤旺河支流伊春河得名。伊春,蒙古语“依逊”,意为“九数”。清代,先后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和呼兰副都统管辖。清末民初,划归汤原县管辖,为原始森林地区。东北沦陷后,1941年11月建成绥佳线铁路后,于1942年7月修建汤林线铁路南岔至伊春段,日本殖民主义者开始进行掠夺式地乱砍滥伐。1945年春,伪汤原县公署于伊春设立伊春街。“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49年10月设置伊春镇。1950年建立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下设南岔等5个森工分局。为了适应森林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松江省人民政府于1952年7月报请设置伊春县。同年9月29日,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函告:“经中央内务部批示,同意将汤原县伊春林区划出,成立伊春县,县府设在伊春街”。全县共7.5万人,为丁等县。12月1日,伊春县政府正式成立,由松江省直辖。

  1954年7月,将小白、朗乡两镇划归铁骊县管辖。同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由于森林工业的迅速发展,1955年底,全县人口剧增到23万人,且政权组织与党的组织、经济组织不相适应,1957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县,设置伊春市(地级),以原伊春县的行政区域为伊春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委员会驻伊春镇。伊春市由省直辖。同年11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撤销原伊春县的伊春、南岔等13个镇和佳林乡的建制,分别设置伊新、南岔、双子河、五营、带岭、翠峦、美溪、浩良河8个市辖区。1958年2月13日,召开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设置伊春市,撤销伊春县。同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0年增设新青、五星、大丰、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8个市辖区,全市共辖16个区。1962年12月,将16个区调整为11个区,撤销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5个区。翌年4月,撤销五星区,并入五营区。

  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市,设置伊春特区,试行“政企合一”的体制,“实行双层领导制度”,有关企业工作以林业部为主,有关地方工作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为主。同年12月,设置乌敏河、上甘岭、友好、东风、红星5个区,全市共为15个区,基本上是1个林业局1个区,“政企合一”。1965年4月,撤销伊新区设置伊春镇和伊东区。1966年4月,撤销伊东区并入乌敏河区。1967年5月5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伊春特区随之撤销。同年设立乌伊岭区,将伊春镇改为伊春区。1969年10月,设置西林区;撤销浩良河区,并入南岔区;撤销双子河区,并入友好区。

  1970年4月1日,设置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同时,将黑河地区的嘉荫县和绥化地区的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伊春地区由省直辖。是时,伊春地区共辖15区、2县。1979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地级),由省直辖。原伊春地区的嘉荫、铁力两县仍归伊春市领导。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乌敏河区更名为乌马河区,东风区更名为汤旺河区,大丰区更名为金山屯区。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铁力县,设立铁力市(县级),由伊春市代管。至此,伊春市共辖15个区,领导1个县,代管1个市。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伊春市总人口1249621人。其中:伊春区144562人、南岔区140846人、友好区67648人、西林区48054人、翠峦区49706人、新青区50852人、美溪区41634人、金山屯区46318人、五营区40707人、乌马河区37104人、汤旺河区35905人、带岭区37492人、乌伊岭区24743人、红星区25489人、上甘岭区22956人、嘉荫县81004人、铁力市354601人。

  2001年,伊春市对原有24个乡镇进行整合,共撤并5个乡镇,撤并率为20.8%;结合社区建设和机构改革,对人口不足3万人的街道办事处进行了重新规划,将全市原有44个街道办事处调减为30个,撤并率为32%;行政村调整分两步完成了预定目标,上半年撤并行政村61个,下半年撤并了16个,撤并率为27.3%。

  2004年末,伊春市行政区划面积32759平方千米。总人口1295726人,其中:农业人口174988人,占总人口的13.5%;非农业人口1111688人,占85.8%;未落户常住人口9050人,占0.7%。(根据《伊春年鉴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