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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改制'''([[汉语拼音]]:Yuanfeng Gaizhi;[[英语]]:Yuanfeng Reform),[[中国]][[宋神宗赵顼]][[元丰]]年间(1078~1085)对职官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宋初以来的职官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机构重叠,既无定员、无专职,又有许多徒有其名而无所事事的冗闲机构和官员;二是莅其官而不任其职,官职名实之间悖离、混乱。 [[熙宁]](1068~1077)变法期间,[[王安石]]主张,只要各个机构能恢复职能和作用,就算达到了改革的目的。如司农寺、都水监等已对革新发挥了重要作用。宋神宗并不以此为满足,熙宁末年,又令校勘《[[唐六典]]》,元丰三年,在[[蔡确]]等的协助下,对职官制度作了改革。宰辅制度恢复了唐三省制规模,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借以发挥中书揆议、门下审覆、尚书承行的职能,实际上权归中书。同时,[[参知政事]]改称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同年八月下令,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使各机构有定编、定员和固定的职责;许多机构便或省或并,如三司分别归并于户部和工部,审官院并于吏部,审刑院划归刑部。过去“官”仅用以定禄秩、序位著,此次改革,一律“以阶易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共为25阶([[宋徽宗]]时包括选人共37阶),此后升迁、俸禄等都按新定的《元丰寄禄格》办理。神宗改革职官制度时,没有征询王安石的意见,改制后,行政效率没有提高,比过去还显得拖沓。但由于冗员和冗散机构的裁撤,节省了国家的开支。 == 参见条目 == *[[中国历史]] [[宋朝]] [[Category:历史学]] [[Category:中国历史]] [[Category:中国通史]] [[Category:中国古代史]] [[Category: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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