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说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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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说鼓,又称“公安说鼓子”,是一种以说为主、说中带唱、击鼓说书、唢呐伴奏的民间曲艺表演形式。流行于湖北省公安县及其周边地区。公安说鼓的音乐分为唱腔曲牌和唢呐牌子两部分。唱腔曲牌又分为主腔、花腔和哭腔三类。公安说鼓的传统曲目,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公安说鼓采用鼓和唢呐配合伴奏,乡土气息浓郁,极富表现力,具有独特的乡土风味和艺术特色。2006年被列入湖北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公安说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文学形式角度来看,它是和唐代的变文一脉相承的,因为“敦煌变文是后世各种说唱文学的先驱。”到了宋代,说唱艺术盛极一时,涌现了许多说唱的形式。鼓子词正是当时流行的一种曲艺形式。其形式及特点与公安说鼓的特点一脉相承,直到现在,公安说鼓中仍保留着鼓子词有说有唱、击鼓伴奏的一些基本特征,公安说鼓这一名称也由鼓子词逐渐演化而得来。宋代以后,鼓子词几番变化,经元明时期“词话”,大约在明末清初时期逐渐发展衍变为公安说鼓。这一时期,一些民间曲艺形式在漫长的流布过程中,被民间艺人带到公安。这些民间艺人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为了适应公安观众的需要,在表演、传承的过程中不断吸收融合其他曲艺形式的营养,并结合公安地域和方言的特点,最终演变定型为公安说鼓,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公安县志》(清同治)卷四“民政志·风俗”载:“布种,最早花朝后,即行耕种……别有二人,吹喇叭,击贲鼓,竞唱村歌。”由此可见,清朝同治年间,公安说鼓已经在民间广为流传,具体演变形成年代还在进一步考证之中。

  公安说鼓的演唱基本上是一个或两个人击鼓说书,乐队伴奏,人们通常用“说鼓说鼓,以说为主,说中带唱,唢呐呜呜,热热闹闹,打鼓说书。”这六句话来概括说鼓的基本特征。说,即在本地方言声调上加以适度的夸张,有起有伏,带有韵味,富有节奏感。唱,一般是夹在每个小段落的结尾处。往往是在一段有韵律的说白之后,以两句唱腔来结尾,收腔后用唢呐重吹一遍下句的旋律,打一阵鼓,然后再起下一个段落。公安说鼓的唱腔具有浓郁的地方风格,唱腔曲牌分为主腔、花腔和哭腔三类,可根据不同情绪选用,有的风趣诙谐,有的似说似唱,有的委婉动听。公安方言声调加上独具特色的音乐,也就形成了公安说鼓的独特风格。

  公安说鼓是公安地方独具特色的民间文艺形式,它采用鼓和唢呐配合伴奏,乡土气息浓郁,极富表现力,这在全国其他民间曲艺形式中是不多见的,具有其独特的审美价值、民俗学价值和音乐研究价值。保护公安说鼓这一古老的曲艺形式,广泛开展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对保护研究公安民间文化,见证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具有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