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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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区汉语拼音:Nánshā Qū;英文:Nansha District),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辖区。位于广州市最南端、珠江虎门水道西岸,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集之处;东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与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接壤;北以沙湾水道为界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水相连;南濒珠江出海口伶仃洋。辖6个镇和3个街道,总面积783.86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62.51万人。

  地处珠江三角洲的地理几何中心,距离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周边100公里范围分布了珠三角最繁荣的11个大都市、聚集了6000多万相对富裕和高端的人口,占中国约1/7的国民生产总值。

行政区划

  南沙区现辖3个街道:南沙街道、龙穴街道、珠江街道;6个镇: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榄核镇、大岗镇、东涌镇。[11] 区政府驻南沙街道。

历史

  春秋战国时期,岭南地区当时居住在这里的民族称为南越(又称南粤),南沙区属南越。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赢政统一岭南,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番禺为南海郡之首县。

  公元前204年,赵佗在南海郡建立南越国。南沙区域平原地带尚未形成,浅海中零星分布的丘陵洲岛,位于番禺县域珠江出海口的最南端。

  东晋咸和六年(331),分南海郡地而置东官郡,同时置宝安、安怀、兴宁、海丰、海安和欣乐六县。南沙区域从南海郡番禺县析出,隶属东官郡宝安县。

  唐朝至德二年(757),宝安县更名为东莞县,南沙区域随属东莞县。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东莞县析出香山镇改置香山县。黄阁地区从东莞县析出,隶属香山县。南沙区域浅海中的丘陵洲岛周围沙泥已淤积成坦,部分已拍围成田,龙穴岛等地仍属东莞县。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黄阁立村,称香山县古海乡黄旗角村。

  明洪武十四年(1381),黄阁改称香山县黄旗都黄旗角村。南沙区域中的东瓜宇、塘坑、板头先后开村,万顷沙、义沙地区形成沙坦,黄山鲁南面地区开始称沙埠、南沙等名,仍隶属东莞县。

  明代,龙穴岛周围沙坦淤积形成洲。明天顺八年(1464)《东莞县志》载:东莞县“最南端为大洋龙穴洲”。

  清乾隆年间(1736—1796),东莞县划五属(二厅三司)进行管辖,今南沙街部分地段已形成,为东莞县缺口司南沙村。

  清道光十五年(1835),东莞与香山交界水面和南沙村前面先后浮起大片沙坦。

  道光二十九年(1849),两县的知县为两县争沙达成和解,在万顷沙中间开挖界河。界河以西的大鳌沙、沥心沙、缸瓦沙、屎船沙属香山县;界河东北归东莞县管辖。

  至民国初年,东莞县拥有南沙村、万顷沙的沙坦与沙田近六七万亩。

  民国十四年(1925),香山县改称中山县,黄阁与万顷沙界河以西的大鳌沙、沥心沙、缸瓦沙、屎船沙随改属中山县。南沙、大虎岛、小虎岛与万顷沙界河以东地段以及鸡抱沙、龙穴岛隶属东莞县。

  二十世纪40年代,东莞县明伦堂在万顷沙东北部建立东莞县明伦堂示范农场。

  民国三十七年,南沙乡成立,属东莞县第五区。

  1949年12月,万顷沙东莞县明伦堂示范农场被接管,改称万顷沙接管处农场;1950年,定名为广东省东莞县万顷沙国营农场。

  1950年10月,南沙、万顷沙、长沙、龙穴、小虎、大虎划属东莞县第九区。大鳌沙、沥心沙、缸瓦沙、屎船沙划属中山县第十区。

  1951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珠江区专员公署海岛管理处成立,万顷沙五涌、一涌以及龙穴岛从东莞析出,划入海岛管理处管辖。1951年底,在万顷沙二涌一带的5个围,组建归国难侨处理委员会农场。

  1952年10月,万顷沙五涌、一涌以及龙穴岛随海岛管理处移交中山县渔民区人民政府管辖。同年,万顷沙正安等8个围并入归国难侨处理委员会农场,随即更名为万顷沙华侨集体农场。1954年,广东省东莞县万顷沙国营农场和万顷沙华侨集体农场合并,成立广东省万顷沙国营机械农场,直属省农垦厅。

  1953年4月,珠海县成立,万顷沙、龙穴岛和沙头乡、沙中乡、沙尾乡,连同从东莞县析出的南沙、长沙、小虎、大虎,与同时从中山县析出的冯马乡、新安乡、平安乡一并划入珠海县第四区管辖。1954年长沙划入中山县大岗区。

  1955年7月,珠海县第四区改称珠海县万顷沙区。

  1957年3月,珠海县万顷沙区划入中山县,改称中山县万顷沙乡,南沙随改属中山县万顷沙乡。大虎、小虎、沙仔岛划入中山县黄阁乡。

   990年6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确定南沙为重点对外开放区域和重点开发区,成立南沙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为县局级单位,由番禺县人民政府管理。

  1992年5月20日,番禺撤县改市(县级),6月17日,南沙经济区和南沙镇合并,成立中共番禺市南沙经济开发区委员会、番禺市南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番禺市南沙经济开发总公司。

  1993年7月8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挂牌成立。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5]35号)同意设立广州市南沙区:将番禺区的南沙街道和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灵山镇的庙南村、七一村和庙青村的部分区域,东涌镇的庆盛村、沙公堡村、石牌村的各一部分区域划归南沙区管辖。南沙区人民政府驻黄阁镇凤凰大道。

  从2005年10月12日零时起,番禺区人民政府将南沙街、黄阁镇、横沥镇、万顷沙镇、灵山镇的七一村和庙南村等成建制移交给南沙区人民政府接管。新设立的南沙区辖万顷沙、横沥、黄阁3个镇和南沙街道办事处。总面积544.12平方千米(不含海域面积),总人口14.14万人。区人民政府拟在黄阁镇与南沙街道办事处交界的蕉门河西岸进行规划建设,驻广州南沙开发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2005年11月2日,番禺区灵山镇庙南村和七一村正式移交给南沙区横沥镇。2005年11月8日,南沙区黄阁镇、横沥镇挂牌成立;11月22日,南沙区南沙街道挂牌成立。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沙区辖1个街道(南沙)、3个镇(万项沙、黄阁、横沥)。

  2008年4月,经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新的中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行政上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不再保留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和原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9月7日,龙穴街道办事处挂牌设立。

  2012年11月30日,广州市政府举行行政区划调整交接仪式,正式将番禺区的大岗镇、东涌镇、榄核镇划归南沙区管辖。大岗、东涌、榄核三镇共256.21平方千米土地和44.4万常住人口,以及高铁、船舶、农业、文化等优质产业资源划入了刚刚被批准为国家级新区的广州市南沙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南沙区将扩大到800多平方千米,面积在广州12区(市)中从排名第6位升到第4位,人口增加两倍,达至7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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