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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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理诗,通过对具体事物的描述、议论来寄寓或阐发某种哲理,是表现诗人的哲学观点、反映哲学道理的诗。有的直接点明主题,有的含而不露,引人思考。内容多种多样,涉及自然、社会、人生、理想、爱情、艺术等方面。

  哲理诗的“理”在情景中而感发,内容幽远奥妙。如白居易的《长恨歌》;苏轼的《琴诗》。

  哲理诗分两类,一是有一定的诗意,但不够含蓄,往往是“概念大于形象”。二是具有生动意象。但含蓄,寓理于形象中。

  说理形式:

  1.借景说理:如朱熹的《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2.即事说理:如何绍基的《诫子弟》:千里传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3.托物说理:如欧阳修的《画眉鸟》: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对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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