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马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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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马铃薯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9年11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围场马铃薯、蕲春珍米、广济佛手山药、福山咖啡、曲玛弄矿泉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104号)批准)

产地范围

围场马铃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围场马铃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围场马铃薯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克新一号、渭薯一号、夏坡蒂、大西洋、中薯9号、费乌瑞它。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750至1300米,pH值5.8至7.0,选择平坦地块,排灌方便,结构适宜,理化性状良好,保肥、保水能力较强的耕地。土壤类型为棕壤,质地为沙壤或壤土。土层厚度大于40厘米,有机质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 种薯选择:选择脱毒种薯,种薯单个重达75克以上,剔除疡、烂、杂畸型薯。

2. 种薯处理:播种前选择晴天,将选好的品种薯摊于地上晾晒2至3天,在15℃至25℃条件下,当芽长长至0.5至2mm,芽块重不小于50克时挖芽,

3. 播种:4月下旬至5月中旬播种,密度每亩在4000株左右。

4. 施肥:每667m2(亩)施有机肥不少于3000千克,每667m2(亩)用含N、P、K各15%的马铃薯专用肥35公斤以上,团均后结合中耕追施尿素7.5千克,硫酸钾7.5千克。

5. 收获:7月下旬至10月上旬因品种茎叶枯黄收获。

6.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表皮光滑、芽眼浅、薯块呈圆形或椭圆形。

2. 理化指标:块茎单个重150至500克,干物质含量≥17%,淀粉含量≥14%。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最后修改于2019年10月7日 (星期一)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