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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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志汉语拼音:Difangzhi;英语:Topography; Local Chronicles),综合记录某一地区自然社会情况的文献。简称方志

  方志一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曾设有“外史”一职,“掌四方之志”。地方志起源也与古代的地理书《山海经》、《尚书·禹贡》相关。现存中国最早的官修地方志是东汉南阳风俗传》。

  地方志发展历经地记、图经和方志三个阶段。宋代乐史纂《太平寰宇记》,确立了后世方志的体例。中国古代地方志数量众多,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现存宋代至中华民国时期的地方志有8,500多种,11万多卷,其中清代方志有6,000多种,约占80%。

  古代方志纂修的目的是资治、存史和教化,对于今天的经济和文化建设、学术研究和新地方志的编纂都有参考价值。20世纪80年代,中国各地大规模地修纂新地方志,至2008年8月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300多个地级单位,2,000多个县级单位基本完成第一轮修志工作,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古代地方志按记载的地域范围可分为总志、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镇志、山志、湖志、河志等。按记载的内容范围可分为通志、专志、杂志等。地方志的内容极为广泛,例如通志一般包括行政建置、沿革、疆域、山川、津梁、关隘、名胜、资源、物产、气候、天文、灾异、人物、艺文、文化、教育、民族、风俗等,可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状况和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内容。

  方志的特征有:

  1. 地方性,它多按行政区划范围记载,具有明显的地方色彩。
  2. 连续性,一部地方志修成后,往往不断续修,使之前后相继,便于考察该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演变情况。
  3. 内容广泛,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以及社会人物等无所不包。
  4. 资料性,它以史实为主,述而不作,资料丰富。
  5. 可靠性,资料多来源于地方档案和实地调查、采访、测绘等,较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