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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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语言,或称法定语文,是经由国家政府或其他具有管辖权的组织所认定具备法定地位的语言及文字。一个国家的官方语言通常就是政府机构中使用的正式语言,是其公民与其政府机关通讯时使用的语言

一个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般从该国使用范围最广或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中选择一种或几种,如中国普通话和标准汉字,韩国为韩语。

在一些曾被殖民的国家,可能以前宗主国语言作为唯一官方语言或者其中一种官方语言;比如拉丁美洲除了巴西(葡萄牙语)、海地(法语)、法属圭亚那(法语)、盖亚那(英语)、苏利南(荷兰语)外,其他国家皆以西班牙语为官方语言(但不一定为唯一官方语言,部分国家也有原住民语言同为官方语言);非洲许多国家,以英语法语作为国家唯一官方语言或官方语言中的一种。加拿大是以英语及法语作为官方语言(曾依次为法国及英国殖民地)。

官方语言除了国家官方语言,还有地区官方语言,比如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会把本地主要族群语言和国家官方语言作为行政地区官方语言。香港法定语文包括中文及英文(前宗主国英国的语言),澳门法定语文包括中文及葡萄牙文(前宗主国葡萄牙的语言)。

有些国家只有一个官方语言,比如中国德国法国;有些国家有数个官方语言,比如印度新加坡瑞士;有些国家没有法定正式官方语言,比如美国日本(但仍有国家将日语定为官方语言:帛琉,也是唯一将日语定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美国有30个州将英语定为官方语言,但美国联邦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官方语言。不过,因为美国宪法等重要法律是用英语写成,因此英语实际上(de facto)是官方语言。在一些国家的某些地区,一些少数民族语言也是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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