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平县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重定向自宛平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宛平县,是一个曾经存在于北京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划。

历史

唐朝当地被称作幽都县,五代后晋时,地入契丹。辽朝开泰元年(1012年),改为宛平县。乾隆殿本考证:按《清类天文分野之书》,唐建中元年,朱滔立燕都县,石晋割地贿辽,辽改幽都县,统和二十二年1002年改宛平。

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以后至1928年,宛平县、大兴县为北京(顺天府)的城区与近郊区的附郭县,各占半个北京城。宛平县辖域为北京城中轴线以西至西郊部分。宛平县公署所在地明属积庆坊、清属正黄旗,即今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东官房中国妇联干部学院处。宛平知县秩正六品。所属县丞一人,秩正七品。万历十八年,沈榜任宛平县知县,编纂了《宛署杂记》,详细记述了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等第一手资料。

1928年,废京兆地方,设置北平市,宛平县改隶属河北省,辖北平西郊。1929年,县署由市内迁至卢沟桥拱极城,即宛平县城。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治迁往长辛店。

解放初期仍隶属河北省,县署移于大台村。1952年7月辖区划归北京市,全境及房山县、良乡县部分区域与北京市第十六区合并为京西矿区(1958年更名为门头沟区),县建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