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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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纪(?~1751年),原名珺,字南有,山西永济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中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历任国子监祭酒、仓场侍郎、甘肃巡抚。乾隆二年(1737)调署陕西巡抚。他在给皇帝的奏疏中说,陕西关中平原沃野八百余里,但农耕仅依靠天雨,遇到干旱则束手无策。只有凿井灌田,方能补充雨量之不足,减轻干旱之危害。他又说,延安、榆林、绥德、邠(今彬县)、鄜(今富县)几个府州,地处高原,不能凿井。而西安、凤翔、同州(今大荔县)、汉中四府及渭南九个州县,地势较低,掘地一二丈即可得水。渭北二十余个州县虽地势较高,掘地至六七丈也能得水,均可凿井。但因民贫,劝导凿井实有困难。恳请朝廷将地丁羡银暂借给百姓作打井费用,然后分三年还清,并请不要将井灌田按水田加征赋税。朝廷基本同意了他的意见,并升他为吏部侍郎,实授陕西巡抚。

  此后他又上疏说,现陕西的水利状况,以龙洞渠(即今泾惠渠)规模最大,该渠水源一是泾水,二是山涧泉水。雍正年间,总督岳钟琪曾拨帑银疏浚,使泾阳、礼泉、三原、高陵四县农田得到灌溉。但未制定岁修办法,每遇泾河暴涨,洪水入渠,泥沙沉积于渠槽,不仅不能引河水,泉水也溢于渠外。他计划在龙洞渠首高筑石堤,以收束泉水。并设定员水工,专管启闭闸门。此议又得朝廷同意。但由于他兴修水利志大心切,一时开辟工程规模过大,劳役过重,使民力不济,引起百姓不满。朝廷命令详细勘察地势,顺应民众的意见和态度。

  乾隆三年,朝廷将他与湖北巡抚张楷互调。崔纪原报凿井七万多眼,经张楷详查,有三万二千多眼能汲水灌田。遇天旱,其灌溉效益甚为显著。百姓亲眼看到了好处,又自动私下凿井,且年年增加。

  崔纪后来曾任国子监祭酒,山东布政使等职。乾隆十六年(1751)卒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