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拉学派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巴士拉学派( Basra school),阿拉伯语法学的一个主要流派。8世纪产生于伊拉克南方的海港城市巴士拉。这座城市当时是这一地区的交通枢纽和商业中心,为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中世纪外国(希腊、波斯、印度)文化的接触提供了方便。这里的语言学家为了维护阿拉伯语的纯洁性和推广阿拉伯语的需要,参照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原理,采用惯用法、分析法和类比法等,研究阿拉伯半岛中央地带和红海西岸若干部族比较规范的阿拉伯语以及古代史话、古诗、阿拉伯谚语等材料,探索阿拉伯语的一般规律,从而扩大了100年来阿拉伯语言研究的成果,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阿拉伯语法体系,构成一个独立的学派。

这个学派的创始人'A.海利勒制定了一个阿拉伯语法大纲。但这个大纲并未写成文字流传下来,只由他的学生西伯维加以充实发展,写成第一部阿拉伯语法著作──《书》。此书长达千页,分上、下两卷。上卷及下卷前一部分讲句法,下卷后一部分讲词法。书中把词分为名词、动词和虚词3类,而统领全书的是“施事”、“受事”论的格位学说,论据丰富,权威性高。书中引证了1050行诗,其中1000行都出自名家。

巴士拉学派为阿拉伯语法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它虽曾受到库法学派延续百年的挑战,但它的基本观点却一直未被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