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连斯奇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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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斯奇条约拼音bù lián sī qí tiáo yuē),(英语:Peace Treaties of Brest-Litovsk),中国俄国于清雍正五年(1727)订立的划分中俄在蒙古地区北部边界(即中俄中段边界)的条约。

背景

  中国从康熙二十八年(1689)《尼布楚条约》签订、中俄划定东段边界起,曾多次建议俄国举行谈判,但屡遭拒绝。后来因担心边境问题长期拖延不决,将严重影响对华贸易,叶卡捷琳娜一世才于雍正三年任命萨瓦·务拉的思拉维赤为特命全权大使来华。

经过

  雍正五年五月十五日,萨瓦与中国代表在边境举行谈判。萨瓦在谈判期间使用种种侵略手段向中方施加压力。由于中国方面的让步,七月十五日(8月31日)中俄代表签订界约,因订约地点在布尔河畔,故称《布连斯奇条约》。该约规定的中俄中段边界,以恰克图和鄂尔怀图之间的第一个鄂博(用石块等物垒成以识别道路、区分牧地及祭祀的封堆)为起点,由此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至沙毕纳依岭,北部归俄国,南部归中国。

  《布连斯奇条约》签订后,中俄双方即派出界务官,分组前往恰克图迤东和迤西,划定地段,勘分国界。在勘界过程中,俄方进一步将一些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入沙俄版图。勘界结果双方分别订立了《阿巴哈依图界约》和《色楞格界约》。中俄中段划界工作至此全部结束。

评价

  《布连斯奇条约》基本上是中俄两国在平等状态下签订的。中国方面主要成果是确定了两个边界,获得俄方送还逃人的许诺,切断了俄国对中国西北叛乱者的援助。俄国则取得了在北京和恰克图的自由贸易权利(参见阿勒坦布拉格),并获得了原未完全控制的色楞格河下游地区。

  《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条约》使俄国得到了比《尼布楚条约》更多的利益。尽管如此,条约的签订毕竟实现了康熙时期未能实现的愿望,明确划定了中俄中段边界,遏制了俄国自清初以来对我外蒙北疆的侵略势头,同时也使我国北部边境的贸易一定程度地活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