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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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衮(729~783年),唐朝诗人。京兆人。天宝末,举进士,历太子正字。宝应二年,为翰林学士、考功员外、郎中、知制诰。文章俊拔,当时推重。永泰元年,迁中书舍人,累上章陈西北利害,代宗甚顾遇之,加集贤院学士。大历初,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与杨绾并掌机务。后出为福建观察使。集十卷。今存诗九首。

  大宦官鱼朝恩得宠,兼判国子监事。常衮不畏权势,上疏认为不可。他说,国子监应以名儒领职,不可任用内侍臣。他还对朝政边防等事上章陈述政见,代宗喜悦,加授他集贤院学士。

  代宗皇帝崇佛,常邀众僧入宫诵经,又命各地大建佛寺。密宗名僧不空仗势在长安附近夺占大片良田,代宗还封给爵位。代宗过生日,各地节度使、刺史送来许多金银财宝祝贺,常衮上疏说:“汉文帝退还千里马不用,晋武帝焚毁了雉头裘,宋太祖打碎琥珀枕,这三个皇帝拒绝进献之物,是为了给臣下作表率。节度使、刺史自己并不能耕作纺织,所献之物全是搜刮百姓得来的。为了媚上,不惜横征暴敛,民怨沸腾。这些财物应当退还。”对于兴建佛寺,常衮亦提出切谏说:“现在战事未息,京畿的户口尚未恢复。建佛寺大量耗费国家财力,一年之中用于僧、尼、巫的钱达巨万,皇帝若将这些钱用来购粮粟,减轻百姓的赋税,才是对天下人的无量之福。”代宗看后赞赏他的见识,擢他为礼部侍郎,学士如故。

  元载案发,代宗命常衮参加审理。元载被处死,拜常衮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太清、太微宫使,崇文、弘文馆大学士,与宰相杨绾同掌朝政。是年七月杨绾卒,常衮一人当政。他为人刻薄,任意行事,与太子少詹事赵某不睦,遂减少其官俸,而给其亲戚多加俸禄,引起朝臣不满。他还建议皇帝精简官吏,罢诸州团练、防御等使,以节省财政支出。代宗采纳了他的建议。《大唐新语》作者称赞:“衮独出群拟,为戢兵之渐,持衡数岁,时用小康焉。”他虽堵塞了元载执政时的卖官受贿之风,但过份重用文士,其他人才一概排斥。

  时中书省无侍郎,中书舍人崔祐甫领省事,常衮与崔争权不睦。及代宗卒,二人又为服丧事争执。德宗即位,常衮为报复崔祐甫,即代其他二相郭子仪、朱泚署名,奏请贬崔为河南少尹。德宗怒其诈,贬常衮为河南少尹,继贬为潮州(今广东潮安县)刺史。杨炎任宰相,原与常衮相善,遂擢他为福建观察使。

  福建一带地处边远,文化落后。常衮倡导设立乡学,自己担任教师,讲授诗书,传播中原礼仪,移风易俗,提高了当地文化水平,使当地应举人数很快和内地州郡相等。建中四年(783)卒于此地,时年55岁。赠尚书左仆射。

  常衮工诗善文,文辞洒脱流畅,享誉文坛。著有文集10卷。起草的制诰表疏约60卷。《全唐诗》录其诗9首,《全唐文》录其文章1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