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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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池明 中将(1955)

  张池明(1917-1997),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曾用名张家相、张赤民、张家驹。1917年8月24日生于河南省新县泗店傅山村傅家洼。8岁起入私塾读书两年半,因天资聪敏,刻苦用功,深受老师器重。1928年起随叔父参加革命活动,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任少共光山县东区儿童团大队长、县儿童团总队长,少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儿童局常委兼秘书长。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由共青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鄂豫皖独立第13团、红27军第2团、红28军第82师246团少共团委书记,红25军军部秘书,红15军团司令部作战科代理科长、科长。参加了鄂豫皖、鄂豫陕苏区反“围剿”斗争和红25军的长征。到陕北后,参加了劳山、直罗镇、东征和西征战役。抗日战争初期,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任八路军第115师344旅司令部作战科科长、第688团政治委员、特务团政治处主任,八路军冀鲁豫支队第2大队政治处主任,第344旅687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3师8旅22团政治委员,第8旅兼盐阜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参加了平型关战斗和晋察冀、皖东北、苏北反“扫荡”、反蚕食斗争及晋东南、冀鲁豫、苏北等地区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工作。抗战胜利后赴东北,先后任松江军政委员会委员,东北民主联军松江军区政治部主任兼哈尔滨卫戍区副政治委员。1946年调任中共松江第一地委(即哈东地委)第一书记兼哈东军分区政治委员和独立第2师政治委员。1947年起任东北野战军第6纵队第16师政治委员、纵队政治部主任,人民解放军第43军127师政治委员、军政治委员。先后参加了四保临江、辽沈、平津、渡江、湘赣、广东、海南岛等战役。新中国成立后,继任第43军政治委员,并兼中共华南分局海南岛区委第二书记、海南岛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共华南分局粤西区委第一书记、粤西军区政治委员。1952年调任第四野战军兼中南军区后勤部部长、部长兼政治委员。后任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参谋长,后勤学院副院长、院长。1962年任总后勤部副部长、政治委员,1975年8月任军委炮兵政治委员。1985年3月离职休养。是中共七大代表。中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97年11月8日在北京逝世。

参见

  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将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