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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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族姑娘
怒族男子
56朵“民族体育之花”:张碧辉,怒族(云南),来源: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

  怒族汉语拼音:Nu Zu;英语:the Nu nationality),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泸水市(鲁掌镇)、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兔峨乡),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白济讯乡)和西藏察隅县(察瓦龙乡)等地; 他们与傈僳族独龙族藏族白族汉族纳西族等民族交错杂居。怒族也是一个跨国而居的民族,在邻国缅甸克钦邦北部高黎贡山江心坡恩梅开江上游地区也有部分怒族居住。


  怒族自称“怒苏”(原 碧江县),“阿怒”(福贡县)、“阿龙”(贡山县)和“若柔”(兰坪县),自认为是怒江澜沧江两岸的古老居民。他们可能有三个来源:


一种是 福贡县(原 碧江县)附近的怒族自称“怒苏”,与今日 凉山地区的彝族自称“诺苏”音义均相同,元代文献把他们和今 西昌昭通一带的彝族就统称为“庐鹿蛮”。


一种是 兰坪县附近的怒族自称“若柔”,属于古代浪宋人,即 阿昌族景颇族的先民浪峨人中的一支。唐代浪峨人曾一度涌入 大理 洱海区域,建立三浪诏,后来被南诏击败兼并,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由洱海一带西迁大理、洱源,从 云龙县抵达 兰坪县兔峨沿江一带,尔后形成“浪宋十二寨”。兰坪怒族居住在兔峨乡的兔峨、碧鸡岗、峨皮江、果力、小村、江末等村。


另一种是 福贡贡山县的怒族则可能来自怒江北部 高黎贡山一带自称为“阿龙”和“阿侬”的古老居民,这部分怒族和 独龙族在古代有着密切的亲属关系,至今贡山怒语和独龙语还可以通话。


由于长期交往,这三部分人群在 怒江区域逐渐接近,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逐渐发展和形成今日的“怒族”,但他们各自还保留着自己的某些特点。根据其语言的差异,可分为“阿龙”、“怒苏”、“阿侬”、“若柔”四大支系。怒族地区在唐代南诏国统治,宋代属大理国管辖,元代属丽江路,明、清时期属丽江府。


怒族内部可分为四个具有不同文化渊源和语言相异的支系,由北向南依次是:

①居住在 西藏. 察隅县察瓦龙乡松塔村 至 云南省 贡山县丙中洛镇和捧打乡的怒族称“阿龙”,这一支系与 独龙族有共同的祖源,过去又叫“贡山怒族”;

②居住在 福贡县(上帕镇-鹿马登乡-子里甲乡-石月亮乡)的怒族称“阿侬”,本来是"贡山怒族"的一支,但受 傈僳族影响较深,学名为“阿侬怒族”;

③居住在 福贡县匹河怒族乡的怒族称“怒苏”,他们的自称与今日大小凉山的 彝族自称“诺苏”音义均相同,是怒族人口最多的一个支系,因匹河乡在过去属原碧江县,因此又称“碧江怒族”;

④居住在 兰坪县澜沧江两岸兔峨乡和 泸水市鲁掌镇的怒族称“柔若”,过去又称“兰坪怒族”。


  怒语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民族支系的不同使各支系的语言有不同特点,其中阿龙语、阿侬语与 独龙语相通,而另外两个支系的语言各自具有自己的特殊结构和规律,各个支系之间语言不相通,但因它们同属一个语族,因此具有同语族的基本特点。在与邻近民族的交往中,不少怒族人已转而使用别的民族的语言,使用本民族本支系语言的人很少,很多人兼通好几种别的民族语言。如阿侬支系的人几乎全部转用傈僳语,在剩下的使用阿侬语的人中,也都懂傈僳语,仅在家中使用本民族本支系语言。怒族各支系语言都没有文字。

民族历史

  从怒族地区搜集到的许多新石器遗物和有关传说来看,怒族在16世纪以前可能还处于新石器的晚期阶段,当时除使用石锄外,还使用木锄和竹锄。16、17世纪除用石锄为工具的农业生产外,采集和狩猎还占很大比重。清胡蔚本《南诏野史》载:“怒人,居永昌(今保山)怒江内外,……,射猎或采集黄连为生。”当时他们还处于父系家族公社阶段,土地主要属于家族公社公有,由成员共同耕种。

  怒族地区从8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17世纪开始,怒江怒族除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傈僳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人口作奴隶。这样,怒族人民不仅要向纳西、藏、白各族土司和喇嘛寺缴纳贡物,而且还要受傈僳族统治者的压迫剥削。与此同时,怒族社会内部也不断分化,族内也出现了家庭蓄奴。有的蓄奴户从独龙族地区通过放债换取奴隶,然后再转卖到其他地区。这种蓄奴现象,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国初期。

  18世纪中叶以后,社会生产力较前有所发展。清余庆远《维西见闻记》记载:怒族“覆竹为屋,编竹为垣,谷产黍、麦,蔬产薯蓣及芋,猎禽兽以佐食。”“人精为竹器,织红文麻布。”农业有各类作物,手工业也有了相当发展。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于1912年在怒江地区先后成立菖蒲桶(贡山)、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等三个“殖边公署”,后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28年至1933年,民国政府又将三个公署改为设治局,步步加强对怒江地区的统治,对人民横加各种苛捐杂税,使怒族和其他各族人民进一步陷入了苦难的深渊。

  历史上,怒族人民曾不断掀起反对压迫的斗争,其中较大的有:1746年参加傈僳族弄更帕领导的反对清朝官吏和泸水土司的斗争;1801年参加以傈僳族恒乍绷为首的反清及反康普土司的斗争;1935年福贡的傈僳、怒等各族人民又举行联合武装起义,杀死了设治局长等人,烧毁了所有档案、税契、债簿,并占领设治局近一个月,迫使设治局不得不下令减少赋税。

  怒族人民积极参加抵抗外来侵略的斗争,为维护祖国统一与边疆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19世纪中叶以后,英国殖民者以缅甸为据点,不断向云南怒江地区侵略扩张,美、德、法等帝国主义者也接踵而至。他们披着“传教士”、“科学家”、“探险家”的外衣,从事各种间谍活动,严重地影响到我国边疆安全,激起了怒江各族人民的愤恨。怒族人民连续不断地掀起了反帝斗争。1907年,贡山爆发了傈僳、藏、怒、独龙等族人民参加的反对白哈罗天主教堂法帝国主义者横行霸道的斗争。1937年福贡木古甲一带的怒、傈僳族人民又联合起来焚毁该村的教堂,拒绝向帝国主义分子售粮和带路,不准他们再从事破坏活动。

  1942年到1944年,日本侵略军进犯泸水县,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许多怒族群众参加了“福碧泸练游击自卫队”(即福贡、碧江、泸水及当时保山属的练地),开赴前线,浴血奋战,有力地支援了滇西北战场的全面胜利。

  怒江地区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始终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对保卫祖国边疆,促进怒族人民的生产与生活,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前,怒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分布在兰坪菟峨公社和少数散居在维西县的怒族,生产和生活水平与汉、白、纳西等族相似,早已进入封建社会。泸水、福贡、贡山的怒族,社会发展则比较迟缓。私有制虽已确立,并开始有了阶级分化,但土地占有不集中,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怒江地区的怒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很低。新中国成立时期,怒族主要的生产工具有砍刀、小铁锄(即怒锄,在木锄尖端包上小铁皮)、小铁犁等。量少质差,多数仰给于兰坪、云龙、维西等县的汉族和白族商人。竹、木工具仍大量使用。目前,在怒江流域,怒族群众所使用的生产工具已有了很大的改进,种类已有所增加,尤其是铁犁得到普及,不过,受到耕地类型的制约,传统农具依然广泛使用。农作物有玉米、荞子、大麦、青稞、土豆、红薯及豆类。耕地分“火山地”、锄挖地、牛犁地和水田四种。火山地用刀耕火种,锄挖地用怒锄挖种,都是不固定的耕地;牛犁地和水田是固定的耕地,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汉、白族进入怒江后才开垦的。怒江两岸的怒族平均火山地和锄挖地共占耕地总面积的50%以上,说明不固定的耕地占多数。农业技术比较粗放,一般很少中耕除草,不施肥,播种后即等收获,所以产量低,玉米亩产约150斤,每人每年平均口粮不到200斤。缺粮时不得不把狩猎、采集作为生产的补充部门。怒族自制弩弓,几乎每个青壮年男子都人手一张,箭头涂有毒药,是狩猎和战斗的主要武器。

  怒江怒族社会分工不明显,手工业和商业还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家庭手工业有织麻布、编竹器、制木器、打铁、酿酒等。织麻布是妇女的工作,主要供自用,有剩余才拿到市场上去以物易物。编制竹篾器是男子的主要手工劳动,家用的木碗、木勺,也由男子制作。泸水少数怒族会修补和打制简单的铁刀、铁锄等工具,在农闲季节进行。怒族人民家家会酿酒,且多能豪饮。原来在买卖土地和奴隶以及债务中,大都以黄牛、铁锅作为货币的等价物,进行计算。1929年以后,泸水的知子罗、福贡的上帕等地辟为定期集市,半开银元、铜币、纸币才开始流通。怒族中也出现了一些季节性的小贩。

  怒江怒族的土地所有制,新中国成立前既有原始公社公有制,也有个体的家庭私有制,以及伙有共耕制的过渡形态。泸水、福贡在怒江西岸较古老的怒族聚居的村寨,保有较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在这里还存在着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家族公社的残余现象。如碧江原第九行政村有10个家族公社,分住10个自然村,每个公社都有公共的土地,主要是高寒山区和未开垦的荒地,本公社成员可自由开垦使用,但不能买卖。至于已开垦的土地,私有地已占总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三,公有地只占四分之一。土地私有制已居主导地位,但伙有共耕还很盛行。历史上由于民族间的矛盾而引起的迁徙,对怒族由家族公社过渡到农村公社,起过一定的作用。古老的家族公社迁入了别的成员,破坏了家族公社的血缘关系,使之逐渐发展成为地缘的村社。

  贡山一区和福贡、泸水的怒江东岸地区,由于民族间的交错杂居,一般村寨不仅包括不同家族的成员,也包括不同民族的成分。在这里形成了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这些村寨还存在着土地所有制的二重性,既有私有制,也还保有村寨公有的山林和未开垦的土地,虽然这种公有地只占很不重要的地位。根据1953年在泸水县知子罗、普乐、老母登,福贡县鹿马登、阁利亚及贡山县丙中洛、候芒等七个乡、村的调查,共有怒族469户、2069人,总耕地面积7568亩。这里不仅土地私有制已经确立,而且随着地主经济因素的发展,土地的买卖、典当、租佃等关系日益增多,在土地占有上也已出现逐步集中的现象。与此相适应,社会阶级也有了分化,469户中,分化出富裕户16户,占总农户的3.4%,中等户占37%,贫苦户占59.6%。占总农户3.4%的富裕户,占有土地总面积的13%,占有土地为贫苦户的5倍,表明土地已开始向富裕户集中。

  有的地区,富裕农民还通过原始互助形式“瓦刷”(傈僳语,意为“将工收集在一起”),进行变相的雇工剥削,也有直接雇佣长工或短工以及通过高利贷进行剥削的。个别地区还有“养子”形式的蓄奴制残余。

  怒族在很久以前即已形成以父家长为主的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但同时,原始的氏族、家族以及村落公社仍然不同程度的保存着。有些地区如碧江原第九行政村、普乐乡、老母登乡则还比较显著地保存着氏族组织和图腾崇拜,氏族血缘纽带还起着维系整个氏族共同利益的作用;福贡木古甲、固泉等村的怒族则还明显地保存父系大家族组织,一个村落基本上是由一个父系家族组成的;有些村落如知子罗、老母登、普乐、果课等则是由几个不同的氏族及家族组成的,这样便形成了许多村落公社。

  怒江怒族村寨不论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公社,或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个体家庭已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单位。如碧江九村的10个家族公社,每个公社都包括10至20户的个体家庭。公社有家族长,称“阿沙”,后来的村社长也沿用这一名称。阿沙不是正式选举产生的,一般都以辈分较高、有威信、受尊敬的长者担任,职责为处理公社内外公共事务,调解成员间的纠纷。阿沙通常兼作公社中的巫师,主持宗教祭祀。

  家族之上的氏族,在怒族社会里只是名义上的存在,并只有一些残余现象。碧江怒语称氏族为“起”,福贡怒语称氏族为“休戚”,贡山怒语称氏族为“勒”,即同一个始祖所传的后裔都可称为一个氏族。氏族保有一些图腾名称,各个氏族对于他们的氏族图腾都有各种不同的传说。碧江原第九行政村四个家族分属两个氏族,一个蜂氏族叫“斗霍”,另一个虎氏族叫“达霍"。这两个氏族在历史上有密切关系,还残留有共同的祭祀崇拜仪式。氏族中实行父子连名制,其形式与今日大小凉山彝族及元阳县哈尼族的父子连名制相同。斗霍氏族能追溯到四十一代祖先的名字,约一千年的历史。但贡山、福贡两县的怒族没有氏族图腾与父子连名制,在社会组织、生活习俗上与碧江怒族都有一些差异。

  各个家族公社或村社,基本上是一个独立单位,互不统属,各自为政。家族公社碧江怒语称之为“谷”,福贡怒语称之为 “体康”,即为同一父系祖先所传的后裔所形成的一个共同体。如碧江第九行政村“斗霍”、“达霍”两个氏族之下又分为“俄皮谷”、“俄哈谷”、“俄则谷”、“俄衣谷”等四个父系大家族;福贡木古甲乡努族的“仆纳庆”氏族之下又分为“次邦”、“谷乃比”、“夏鄂”、“拉腾”、“西子里”等五个“体康”。村落公社碧江怒语称之为“坑”,贡山怒语称之为“克恩”。村落公社作为一个社会和经济的组织,它具有下列特征:各个村社都根据山岭、溪谷等作为疆界,每一个村社一般包括两个以上的不同氏族和不同家族的成员组成,其他成员迁入村社内居住必须征得村社头人的同意,村社成员通过共同占有耕地,互相协作,共同承担这种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义务而密切联结在一起;村社成员享有自由开垦共有荒地、捕猎野兽和采集野菜的权利,有共同的节日和习惯法准则,祭祀共同的山灵和树神,政治上是由各氏族和家族长组成临时性的“村社会议”,共同推选一个首领担任村社头人。

  历史上曾有过氏族或村寨联盟,如在遇到人身伤害或重大敌对行为时,受害的一方可以“血族复仇”的方式向对方发出木刻,通知举行械斗,具有血缘亲族关系的同一氏族、同一家族甚至同一村落的成员都有义务参加械斗。此时如遇有整个氏族、家族的行动,则往往以血族友好的几个氏族或家族结成暂时性的军事联盟,来共同抵御敌方。如1880年至1900年间,福贡木古甲、固泉、木楞三村曾联合起来,与傈僳族发生过四次较大的械斗事件,但事后这种联盟也就解体了,表明家族、村社之上还没有产生过永久性的组织。

  1912年前,怒族内部除了氏族及村社头人“阿沙”之外,还有维西康普、叶枝土司(纳西族)委派的伙头,这些伙头大都是原来的氏族、村社的头人。1908年,清官员夏瑚为了消除土司的影响,重新委派一批怒、傈僳族头人充当“怒管”或伙头,但各“怒管”、伙头仍然互不相属,照旧是一些以村社为单位的独立小集团。1912年云南地方政府的殖边队进驻怒江后,建立了行政委员公署,并从1914年起逐步实行保甲制度,把原来的怒管、伙头委任为乡、保、甲长,原来较为分散的“怒管”及伙头制度逐渐被统一在保甲制度下。

  基督教传入后,某些信仰基督教的氏族、村社头人又成为教会的“马扒”(传教士)或“密枝扒”,这样又形成了政治和宗教两位一体的头人制度。

宗教信仰

  怒族大部分人信奉原始宗教。近代受外来影响,不少人信奉基督教和天主教。贡山北部的怒族,因受藏族影响,也有信奉喇嘛教的。但人数极少。原始宗教崇拜自然和各种神灵,举凡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巨树、怪石等,都成为人们崇敬的对象。碧江怒族祭祀的鬼神主要有十三种,其中由氏族或村社定期祭祀的鬼神为“门多”或“坐米起”。“门多”被认为是天鬼,能够去凶化吉,保佑人畜平安。从前,每当村寨发生重大事件,如械斗,仇杀,或捞油锅、抛血酒,甚至路遇大蛇等,都要祭祀“门多”,人们把“门多”重作是家族或村社的保护神。在各种鬼神中,最大的鬼是家鬼,通常在人病危或遇到凶难时以牛或猪为牺牲祭祀。

  与这种自然崇拜、鬼神崇拜相适应,巫师成了鬼之间的精神桥梁。碧江怒族称巫师为“米亚楼”或“禹古苏”;福贡怒语称之为“尼玛”或“达施”;贡山北部同称为“纳木沙”。巫师不仅主持各种宗教仪式,从事占卜和驱鬼活动,而且还兼巫医,替人治病,他们大多熟悉本民族的历史,熟知本家族和本民族成员各代祖先的谱系,是本民族的历史和知识的传播者。一些较大的巫师同时也是氏族或村社的头人。

  怒族所信奉的原始宗教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灵魂不灭的观念;其二是万物有灵的观念。在他们看来,自然界中的口月、星辰、山川、河流、巨树、怪石等一切现象和事物都有神灵存在,并支配着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都是必须崇拜的对象。

  居住在兰坪县兔峨和泸水县鲁掌镇浪坝寨的怒族,虽不信奉外来宗教,但原始宗教迄今仍作为一种普遍的信仰现象,对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着影响。

自然崇拜

  山神 人们每逢开垦荒地,挖沟修渠,或者凿石放炮,砍树伐木等,都要事先祭山神。这种仪式是以村或家庭为单位,带上酒、烧饼、米花、猪肉或鸡,到劳作地点进行的。当地群众认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在从事这些劳动时,可以避免流血、死亡等不幸事故;二是在从事这些劳动的过程中,万一触犯了某种神规,山神也会谅解宽恕。

  水神 每当修凿水渠、开挖井池或一旦池井、溪流干涸,人身上起癞皮疙瘩,就要举行祭水神的活动。这种活动也以村寨或家庭为单位进行。其方法是在水源处插上香炷,用酒、肉、蛋等食物供奉水神,并由巫师主持祭祀。其目的是祈求井渠之水源远长流不断,清洁无毒,人畜无恙。

  树神 一个村寨或几个村寨共同认为某一棵年代久远的木树(一般是高大的“万年青”树)为神的化身。凡有人砍过某棵大树的枝丫或用石头、棍棒投掷过它后突然患病或丧命,人们就认为这棵大树是动不得的神灵。于是村寨、家族、个体家庭碰到或办理什么重大事情,都到此大树(实际上已被当作某一方之神)下叩祈祷。人们路经大树,只能从它的下方过,谁触犯了它,将“断子绝孙”甚至还认为“危及全族”。类似这样的神树,约定俗成,几乎每个村寨都有一棵或几棵。

  石神 对某块巨石,他们也把它视作神灵(给它起上一个具有敬畏感的锅称,配上一段神秘的传说)。人们对它的敬畏程度,祭祀形式,与对神树的敬畏程序,祭祀形式大同小异。有的怒族人的坟地里,常常可见一块自生或人竖的石头,每当上坟扫墓祭祖时,首先要祭献这块石头(这时则把它当作一切阴神之首神、山神来看待,实际上它象征着该家庭中至高至尊的祖先神)。

  天神 久旱无雨。就要向天神求雨,其仪式规模特大。截止本世纪50年代,这种活动举行得较频繁,以后逐渐减少,偶尔举行一次。每当举行这种活动时,家家户户捐食物,村民中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余都到碧罗雪山或附近山峰有“龙塘”(实际指小湖泊)处进行祭祀——求雨。这种求雨活动,有时长达2—3天,祭祀仪式由有威望、声音大的“德西”(意为祭师)主持。当地群众认为,天神是所有自然神中至高无上的神,它不受任何限制,无所不在。在祭祀山神、水神、树神、石神时,首先提及天神之名。这样。在进行各项祭祀仪式时,祭天神也就包括在其中了,唯有求雨,必须单独举行。

祖先崇拜

  怒族在以下时节进行祭祖先的活动:一是春节祭祀祖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首先把祖先牌位布置一新(设神位、出对联。摆香炉、撒香柏枝叶),腊月三十晚全家人穿着盛装,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全家人同时向祖先神位叩头;春节期间每顿用餐须先向祖先牌位(设有供桌)敬供一番;正月初三或初四大清早家家户户都有送祖宗“回去”的习俗。届时祭声朗朗,香烟袅袅,虔诚非常。接着全村男女老少争先恐后,穿梭于上坟的路上,远远望去。各处坟地都沉浸在由哭声、祭声、闹声构成的特殊氛围之中。二是清明节祭祖。届时,全家人带上佳肴(鸡、鱼类)到自家坟地里祭祖先,清除墓边杂草。三是阴历七月半祭祖。传说,这段时间祖先有“回来”探视之习惯,所以,这个节日也叫“鬼节”。一年之中,“祖先”回家有两次机会,一次是春节。再就是阴历七月十四了。所以,各家都不敢怠慢,给祖先牌位上香,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供桌上摆满了当年新产出的瓜果食品,不经“祖宗”先尝,任何人不得品味。四是秋后祭祖。这时,农村进入农事休整阶段,有条件、有必要的人家也到自家坟地,修葺墓地,杀牲祭祖。

民族服饰

怒族女服

  怒族男女服饰多为麻布质地,妇女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到踝的麻布袍,在衣服前后摆的接口处,缀一块红色的镶边布。年轻少女喜欢在麻布袍的外面加一条围裙,并在衣服边上绣上各色花边。男子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及膝的麻布袍,腰间系一根布带或绳子,腰以上的前襟往上收,便于装东西。怒族男女都注意装饰,妇女用珊瑚、玛瑙、料珠、贝壳、银币等穿成漂亮的头饰和胸饰,戴在头上和胸前。耳上戴珊瑚一类的耳环,喜欢用青布或花头巾包头。男子蓄长发,用青色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喜欢腰佩砍刀,肩挎弩弓和箭包。怒族主食为玉米、养子等。贡山北部怒族还从藏族那里学到种植青稞、燕麦,食青稞面。少数怒族受藏族生活方式影响,有时也吃酥油糌粑。副食除鸡、鱼、猪、羊、牛肉外,还有猎获的野味。怒族普遍喜欢吃饭菜合煮的较稠的饭粥,将野味一起煮在里面,鲜美可口。怒族男女均喜饮酒,并喜欢豪饮。怒族住房分木板房及竹篾房两种,在木桩上铺设木板或竹篾席建成。一般都为两间,外间待客,并设有火塘,火塘上安置铁三角架或石三角架,供烧饭之用。内间为主人卧室及储藏粮食,不许外人进入。

  传统的怒族女性服饰多姿多彩,特别能体现女性身材的曲线美,大致可分为有腰饰和无腰饰两大类。

  阿龙和若柔支系的女装均有腰饰。其中,若柔支系因长期和白族共处杂居,故服饰基本上和兰坪白族相同。阿龙支系则由于受藏文化影响较深,其女性服饰和藏族女装有部分相似之处。阿龙妇女一般内穿长及小腿的浅色上衣,外着长及臀部的深色领褂,腰系几乎拖地的竖条彩花围腰,而宽约3寸的腰带则为彩色横条花纹,在整个服饰浓淡深浅的色彩对比中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胸饰一般采用彩色串珠项链,头饰则为红白相间的缨穗。

  怒苏和阿怒两个支系服饰相同,女装均无腰饰。她们一般上穿窄袖短衣和右衽紧身领褂,下着黑色或白底蓝纹的百褶长裙。上紧下宽,非常飘洒。头饰为彩珠、贝壳串成的齐额珠帽。胸前佩以一枚直径在5厘米左右的圆型贝壳,长短不一的彩珠数串分别正挂和斜挂在身上,显得雍容大方、光彩夺目。

  男性服饰较女性服饰显得朴实,且各地怒族差别不大。怒族男子一般内穿对襟麻布衣裤,外套麻布长褂。长褂无领无扣,肩头缝合处有坎肩式活接头,接头处有两个装物的大暗袋,一左一右。这种长褂穿在身上,走起路来下摆招风,再加上男子必备的长刀、挎包、硬弩和熊皮箭囊,显得十分英武潇洒。并且长褂白天可以挡风避雨,露宿则可垫可盖。由于受周边民族影响,北部地区的怒族男子多爱戴藏式毡帽,而南部地区男子则多以黑布裹头。

文化

语言文字

  怒族内部分为四个具有不同文化渊源和语言相异的支系。由北向南,居住在西藏自治区察隅县察瓦龙乡和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丙中洛乡和捧打乡的怒族称“阿龙”,人口近7000人,过去又叫“贡山怒族”;居住在云南省福贡县上帕镇和鹿马登乡的怒族称“阿怒”,人口约6000余人,过去又叫“福贡怒族”;居住在今福贡县匹河怒族乡的怒族称“怒苏”,是人口最多的一个支系,有8000多人,因匹河乡过去属原碧江县,因此又称“碧江怒族”;而居住在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澜沧江两岸兔峨乡的怒族称“若柔”,人口2000余人,过去又称“兰坪怒族”或“兔峨怒族”。

  怒族人口虽然不多,但四个支系却分别使用四种不同的语言。这四种语言都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但语支未定。其中,怒苏语、若柔语和彝语支语言相近,并有一些词根相同的词汇;而阿龙语和阿怒语与彝语支语言相去甚远,有类似景颇语的特点。尤其是阿龙语和独龙语基本相通,是一种语言的两种变体方言。

  在怒族各支系中,由于长期和周围傈僳、藏、白、汉、独龙等民族相处杂居、联姻通婚、交流来往,因此双语现象和多语现象较为普遍。许多怒族居民除了本民族语言外,分别都能说傈僳语、汉语、藏语和白语。而在阿怒人中,本民族语言已退化为家庭语言,社区交往转用傈僳语的趋向较为突出,同时,当地的傈僳语中也吸收了不少阿怒语的成份。

  怒族各支系的语言都没有相应的文字,并且不同村寨的方言亦有一定的区别。人们世世代代用口语来传承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进行人际交往,交流思想感情。历史上曾一直沿袭古代“结绳记数”、“刻木记事”的原始方法来记录和传递信息。

文学艺术

  怒族文学主要是口头文学。怒族崇拜自然,相信万物有灵。举凡日月星辰,山川林石,都是崇拜对象。有些氏族还保留有图腾名称。文学样式有神话、传说、故事、民歌等。神话有解释天地起源的《开天辟地》,解释人类起源的《射太阳、月后》、《腊普、亚尼造人烟》、《祖先阿铁》等。与怒族社会发展相适应,民间还流传着不少带有母系社会和图腾遗迹的传说,如《女始祖茂英充》传说远古时蜂与蛇交,生下茂英充,她又与虎结合,所生子女繁衍为虎、蜂、蛇等氏族,茂英充成为各氏族的女始祖。《蛇变人》是关于蛇氏族的传说,它反映了怒族从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的社会生活。

  怒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上至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伊呀学语的幼童,几乎都能闻歌起舞。怒族的音乐有民歌、叙事歌、山歌、劳动歌、儿歌、哄娃娃调、祭祀歌与悼念歌等等。特点是结构以单乐句和上、下句式为主,旋律随歌词的长短而变化,反复演唱。北部民歌大多节奏自由、委婉悠长,具有山歌的特色;南部民歌节拍、节奏较为规整,其中以切分节奏为其主要特征。

  怒族使用的乐器有“达比亚”(弹弦乐器)、“比拥”(弓弦乐器)、“匹哩”(竹制吹管乐器)、竹号“布利亚”、口簧(竹质或金属)和扁鼓等。达变又称“达比亚”是怒族人常用的传统乐器。其形类似琵琶,呈椭圆形或三角形,以四根丝线为弦,其音质格外清亮,韵味异常独特。几乎所有怒族青年都会弹唱。

民间舞蹈

  怒族的舞蹈,因各地居住环境的不同,先祖来源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风貌;怒族的舞蹈,又因其历史、社会、自然、宗教等方面的原因,仍保留着较多的古文化特征。

  福贡县怒族,长期与明代以来大量进入怒江流域的傈僳族杂居,历史上也曾与傣族共居,因此,舞蹈文化与傈僳族和傣族有相仿之处,舞蹈的表现形式及伴奏乐器多与傈僳族相同,动作韵律则明显可见傣族舞蹈重拍屈的印迹。

  福贡怒族的舞蹈主要有两大类型,一类称“达比亚舞”,以一种形似琵琶(怒族称“达比亚”,傈僳族称“期本”)的弹拨乐器作为舞具和伴奏,达比亚的弹奏位置多变,弹奏姿态丰富,可以高弹低弹,上弹下弹,反弹正弹。脚上动作规整,以膝关节带韧性的屈伸颤动为基础,并具有重拍屈的规律特点。节奏也较为规范,有数十套动作组合,表现怒族的狩猎、农业生产及生殖祟拜等习俗生活内容。由于怒族世代生活在高山密林中,与各种动物为邻,对各类动物的生活习性熟悉,因此,在达比亚舞中有着大量摹仿动物的舞蹈。另一类舞蹈称“嘎”,没有乐器伴奏,在个别舞蹈中偶尔有歌曲伴唱,但大多以踏地为节起舞。跳嘎时,也以膝关节的屈伸颤动为基础,但动作力度更强,踩踏更为有力。因此,与达比亚舞相比,嘎在舞蹈风格上显得更为粗犷、古朴。内容有祭神驱鬼的,有迎娶新娘的,有祝贺婚礼的,还有歌颂爱情的。在表现形式上,达比亚舞和嘎都有单人、双人、集体等多种形式。

  贡山县怒族,居住的区域靠怒江上游,与西藏接壤,与明末清初由北迁徒入滇的藏族杂居,受藏族文化影响较深。他们喜欢跳一种称为“库噜羌”的舞蹈。“库噜”为曲调,“羌”即舞蹈。库嘻羌又叫“怒族锅庄”,歌舞的名称和歌词中常出现藏语,歌唱也颇有藏族民歌的格调。库嘻羌一般多在年节喜庆、起屋盖房和迎亲嫁娶时跳。舞时,或男女围圈,或男女各为一排,手拉手、臂挽臂或牵手搭肩载歌载舞,对唱对跳。以进退跺步为基本步伐。内容有对家乡的赞美,对友谊的颂扬。年轻人跳时,则更多是相互间的赞誉、爱慕之心的表露,或是逗乐取笑。

  兰坪兔峨乡的怒族,自称“若柔”,意为“小麦人”,与白、彝、普米、傈僳等民族杂居。若柔人信奉树神,各村寨一般都有一株共同的神树,每年的正月要举行祭树神活动,以求树神赐福保佑本村寨人寿年丰。祭祀时必围圈歌舞,由身披蓑衣、男扛犁头、女扛锄头的一男一女领歌领舞,唱跳“阿楼西杯”,意为“祈祝幸福之歌舞”,以求风调雨顺,粮食丰收。若柔人的鬼魂观念尤重,他们认为人死而灵魂不死,因此,人死后必需给死者的灵魂找归宿。每当村寨中有人死了,就要阂族前往,举行祭魂活动。先由祭师“德西”为亡灵唱“引路歌”,然后,由死者母系亲属中的舅舅、弟兄或侄儿围棺独舞“戏几沃”(“送魂舞”),意在通过舞蹈指引亡灵回到祖先居住地。若柔人较注重礼仪,每逢婚礼喜庆或操办丧事时,都要宴请宾客,并要在宴席上表演一种带礼仪性的“上菜舞”,怒语称“合盘冗”,由两名男子边上菜边跳。以此增加宴席中的热闹气氛。

  怒族的歌舞活动要数“鲜花节”时最为盛大。“鲜花节”又叫“仙女节”,是怒族母系氏族尊崇女性的古老遗风。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叫阿茸的怒族姑娘美丽善良,聪明能干,她在织麻时因感悟到据下蜘蛛的凌空织网,发明了飞跨怒江的竹蔑溜索。她又在高黎贡山悬崖上凿洞,引出甘甜的泉水,造福怒族人民,被人们赞誉为仙女。为了躲避头人的逼婚强娶,阿茸姑娘逃进了高黎贡山的崖洞,恼羞成怒的头人指使家丁放火烧山,大火烧了三天三夜,阿茸姑娘化成了一尊石像,从此,洞里最纯净的泉水从她的双乳流出。阿茸姑娘受害的这天正值农历三月十五,每年的这一天,仙女洞旁的山坡上鲜花盛开,怒江两岸三山九乡的怒族男女老少便云集山坡,采摘鲜花祭奠仙女。在这里人们要尽情歌舞三天三夜,欢跳优美的达比亚舞,粗犷的嘎,奔放的库噜羌,而每次的歌舞活动都以库噜羌掀起高潮。

  怒族民间舞蹈,质朴地、广泛地反映了怒族人民的生产、生活、习俗、宗教、自然景观、思想感情,是对怒族历史的真实记录。特别是“掰胯舞”等反映没有文字记载的史前时代生活的舞蹈,可以从中探寻人类社会起源、发展的踪迹,故而具有极大的认识和研究价值。

达比亚舞

怒族的达比亚舞

  “达比亚舞”是怒族具有代表性的舞种之一,流传在怒江州福贡县的各怒族村寨。达比亚舞以舞者手持“达比亚”边弹边舞为主要特征。“达比亚”是怒族的传统乐器,形似琵琶,四弦。其代表性节目有:反映性崇拜及生殖祟拜的《掰胯舞》(怒语音“奉贝水”)、《生育舞》(“嚷喳水”);反映原始狩猎方式的《狩猎舞》;表现动物形态的《江边阳雀舞》(“通节墨吴阿水”)、《乌鸦喝水舞》(“甘呐依嘎秀水”)、《鸡刨食舞》(“亚喳含吭水”);表现男女爱情的《窝得得》、《双人达比亚舞》(“姆油替穷达比亚洛水”);以及属表演性的《反弹达比亚舞》(“努努达比亚洛水”等。)

  掰胯舞 现仅有福贡县匹河怒族乡架究村和桐克村的少数人会跳。据腊翁老人(现已故)讲:“过去,怒族人举行婚礼时,新娘到了新郎家后,要由新郎的舅舅与新娘跳《掰胯舞》。跳完后,新娘方能与新郎入新房。”由舅舅与新娘跳《掰胯舞》的规矩,源于怒族舅父制。怒族曾经历了以女子为中心的母系社会这一发展阶段,舅父制即是怒族母权制社会的产物。在怒族的社会生活中,舅父权较为突出,怒族谚语说“天下最长的是道路,亲间最长者为舅父”。在习俗上,外甥女出嫁时舅父要收受一条牛的彩礼,外甥婚后不育便以为是得罪了舅父之故,照例要置备酒肉上门陪罪,聆听舅父的训言。而当舅舅的也认为自己在一切事情上都有权教育下辈,包括传授性知识。因此,该舞必须由舅舅来跳,没有亲舅舅的,由表舅代跳。从该舞下身部位顶胯和腿部关闭、打开的动作形象看,明显具有性的内容和生殖崇拜的涵义。如今此习俗已基本废除,《掰胯舞》只是在群众性舞场上青年男女挑逗时偶尔出现,舞蹈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但松胯顶胯及腿部开合的基本动作还是保留了下来。

  生育舞 现在也仅流传在福贡县匹河乡的个别艺人中。该舞也是婚礼中的舞蹈,由村寨中较有威望的男子作单人表演。舞蹈主要进述怒族的一个古老的故事:相传,在很古很古时,都是男人出嫁和怀胎,并从腿上分娩。每当男人分娩时,不仅要杀鸡宰牛,饮酒歌舞庆贺,还要卧床百日,甚至昼夜呻吟不止。弄得女人很烦恼,便对男人说:“算了、算了,今后不用你们男人怀胎生孩子了,由我们女人来承担此事。我们不要宰牛,杀些鸡来吃就行了,而且休息三十天就行了。”从那时起,便由女人来怀胎生孩子,直至今天(据民间艺人和纪堂、波由口述)。舞蹈通过达比亚的琴声讲述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而且从动作上,以一系列挺胸抬头后仰、开胯前俯扣胸、收腹后坐低头、踏地勾腿等动作形象,给人以分娩时强烈的痛苦感。在婚礼中表演《生育舞》,表明怒族视生育为大事,跳此舞无疑是为实现繁衍人口的目的服务。

  狩猎舞 据民间老艺人和纪堂介绍,该舞原产生于“吴味”村(现福贡县匹河怒族乡)知子罗村。怒族语“吴”意为“牲畜、物产”,“味”为繁衍),现已广泛流传在福贡县各怒族村寨。舞蹈中扭身屈膝屈伸的动作,塑造了猎人在深山密林中呼叫猎狗和隐身观察猎物行踪的形象。现在这个舞蹈已成了怒族人民的自娱性舞蹈,但舞蹈仍保持着古老的跳法。

  江边阳雀舞 出自达比亚古曲《江边阳雀啼鸣调》。曲调主要是模仿阳雀(阳雀,嘴角为红色,全身羽毛黑而无杂毛)的啼鸣声。由于此调优美动听,为人们喜爱,便根据调子加入舞步,边弹边跳,由此便有了《江边阳雀舞》。舞蹈中双脚落地、踢脚划圈的动作,给人以阳雀在树枝上跳跃啼鸣的感觉。

  乌鸦喝水舞 流传于福贡县的各怒族村寨。舞者在模仿乌鸦喝水时,每喝一口水都向上伸伸脖子,并警惕地左右张望,生动地表现出乌鸦时刻注意周围动静那种小心翼翼的警觉神情。

  鸡刨食舞 也是模仿动物神态的舞蹈,广泛流传在福贡县的怒族各村寨。关于此舞的产生,艺人都说是从孤儿开始跳起的。舞蹈所表现的内容,一部分人说是孤儿看见母鸡刨土啄食给小鸡吃,触景生情,就模拟母鸡刨食的动态,以表现母爱的内容;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是表现公鸡啄虫向母鸡逗情。说法虽不一,但舞蹈是模仿鸡啄食的动作的看法是一致的。从不同舞者跳该舞时的动作看,女性或男性中性格内向者较细腻,男性、性格较外向者动作幅度较大,比较逗趣。

  窝得得 是达比亚舞中唯一有歌唱的节目。它除以达比亚伴奏外,边唱边跳,将弹、唱、舞融为一体,是怒族青年较喜爱的自娱舞蹈之一。“窝得得”在怒语和“达比亚”弹唱中,是运用较广的语气词,相似于汉族民歌和生活语言里的“哎呀呀”或“哎哟哟”。在不同的歌词中和不同的场合,对它的不同运用,可表现怒族人民喜怒哀乐的不同感情。如在《窝得得》唱词中有“咪勒阿约窝得得”句,即为“想念得不得了哎呀呀”之意;而在丧葬中死者亲人哭泣时唱:“炭吧阿谷龙阿拉吧,卡吧里提近姆勒染拉席呀阿妮。阿尼姐南卡苏姆,玛龙龙姆块席挟勒哎窝得得。”意为“过去我俩都是一起去上山,今天你为什么不等我,一个人就先走了……哎哟哟。”可见“窝得得”一词运用于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感情色彩。《窝得得》舞即因“窝得得”一词在歌词中的大量运用而得名。舞蹈内容是讲述怒族一则古老美丽的传说:远古时,青年乍付赛和姑娘乍付玛这一对日夜思念的情侣,一个在怒江东,一个在怒江西,被江水无情地隔在两岸,他们试图用达比亚和“叽咪”(口弦)来向对方传递自己的感情,但因达比亚和叽咪的音量太小,乐声被滔滔江水淹没而无法传递到对方的耳里。乍付赛和乍付玛便把内心的深情高声唱了出来,这样,彼此都从唱词中听到了对方的心里话。这对恋人的真挚情感,感动了天神,天神便在月夜里将一棵大树横架在怒江上。从此,乍付赛和乍付玛便通过树桥经常相见,并最终结成了美满姻缘。以后,人们就用舞蹈来讲述这一故事,并代代相传至今。由于《窝得得》将弹、唱、跳融为一体,从而在达比亚舞蹈中形成了鲜明而独特的风格;又因其表现了青年男女真挚的爱情,因而深受怒族青年的喜爱,也常用此舞来隐喻自己的爱情。

  双人达比亚舞 也是怒族中广为流传并具有代表性的舞蹈之一。据民间艺人普阿谈、波益思、丹益付等讲:“乍付赛、乍付玛两人的真诚爱情感动了天神,在怒江之上架起了树桥后,使原来分隔在东西两岸的情人得以朝夕相见,常常形影不离,双双并肩搭背搂腰,一个手把琴杆,一个弹拨琴弦,双双起舞。《双人达比亚舞》便由此产生并流传至今。该舞是怒族青年男女极喜爱的舞蹈,他们认为,只有心灵相通的人才能在一起和谐地弹出共同的希望。因此,青年情侣在一起时,常常一起搂腰搭肩弹跳《双人达比亚舞》。现此舞不仅流传在怒江的各怒族村寨,也为邻近的其他民族青年所喜爱。《双人达比亚舞》除在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时跳外,在节日、婚嫁等喜庆场合也跳,意在众人前展示他们心灵的相通和技艺的高超。此舞曾多次被搬上舞台,受到了好评。

  反弹达比亚舞 流传于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该舞多在节日等喜庆场合中相互比较技艺时跳。只要是会弹达比亚的男女皆可参加,跳时除将达比亚以反弹姿态弹奏外,动作幅度也加大,以此显示其舞蹈和弹奏技艺的高超,

  达比亚舞蹈的上身弹奏姿态非常丰富,有左右高弹、平弹、低弹、背弹、反弹等等不同姿态。舞步比较规范,有两种主要风格:一是双膝屈伸带送胯动律的踏、点、刨、磋;勾,其屈伸较为明显;二是屈伸带转身韵律的踏、点、刨、磋、勾,磋、屈伸较小。达比亚舞的节奏大都为中速,每拍音乐膝部屈伸一次,屈伸要求均匀和有韧性,这与这一民族的性格沉稳有一定的关系。达比亚舞蹈屈伸颤动这一基本韵律,在民间有详的要求,艺人在传授时,对初学的人,首先强调膝关节不要僵直,要有颤动感。而对如何掌握韵律,则强调屈伸颤动时要用“心”即内在感觉而不仅是外形的颤动。不难看出,他们对达比亚舞中的屈伸颤动这一基本韵律的要求是极为严格的。

  总之,左右送胯、左右转身、屈伸颤动是形成达比亚舞特有韵律的三个要点,也是形成达比亚舞独特风格的主要因素。

  达比亚舞在内容和舞步上,各村基本相同。个别村寨在有的舞蹈后加有结尾动作组合,结尾动作组合又有两种,我们将其称为“结尾组合一”和“结尾组合二”。在跳完一个舞蹈后加结尾组合时,其音乐速度和舞蹈都要随之加快,从而使舞蹈在较为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嘎”是怒族的古老舞种之一,流传在位于怒江峡谷中的福贡县匹河怒族乡。“嘎”在怒语中有“往下跺”的意思。舞蹈时,整个身体和动作力度往下,伴以膝关节的颤动,构成为动作的基本韵律。跳嘎时没有音乐伴奏。

  嘎的代表性节目有:祭猎神时跳的《香巴嘎》;为病人驱鬼逐邪时跳的《宇会嘎》;结婚迎亲时跳的《奎翮嘎》;举行婚礼时跳的《腊叉嘎》以及年节喜庆时跳的《霞夏嘎》等。

  香巴嘎 意为祭猎神,现已频临失传。据已故老人腊赳(卒于1992年)说:《香巴嘎》是在猎获到羚羊等较大的野兽时进行的祭祀舞。民国时期还跳,后渐停止活动,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猎物渐减少,而寨中的居民不断增加。一旦跳《香巴嘎入舞蹈的跺脚响声会引来众多的寨民,形成物少人多的局面,因此该舞也就逐渐不跳了。二是该舞只有在技术猎神时才能跳,其它场合禁跳,流传范围原就不广。现在除上年纪的老人幼时跳过或见过外,已无人会跳。可见特定环境的制约是该舞失传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怒族从原始共有思想逐步萌生了私有观念的历史发展过程。跳《香巴嘎》舞时,要将猎取到的兽头砍下悬挂在房屋门正对的那面墙上,然后,由在场中人最受人尊敬者,走向悬挂的兽头,敬献上酒、鸡蛋和怒族妇女用的珠帽,项链、胸贝、耳环、手镯、挂包和最漂亮的麻布毯子。因为,在怒族的民间传说中,猎神是女性,象妇女一样喜爱穿戴打扮,祭献妇女用品可以取悦猎神,日后能多多赐予猎物。当献祭品仪式完毕后,众狩猎者和他们的家人,包括妇女便一起面对祭品跳《香巴嘎》。跳完后,才能将猎物分砍开来,全村寨每人一份,人人都有。《香巴嘎》舞步较为简单,但从其前俯叩头的姿态看,与祭猎神的内容是极相符的。

  宇会嘎 为驱鬼的舞蹈。据怒族巫师波由讲:从前有一个人劳作回家后病例了。据他说,在回家的路上见到过一个似人非人、似猴非猴的怪物,唧唧喳喳地叫着跳着舞。家人便请来巫师为他卜卦,巫师卜卦后,认为病人是碰上“鬼跳舞”邪气上身而得的病。这种鬼是非正常死亡者的亡魂。于是巫师找来了有倒勾刺的茅草,披在身上。这样,恶鬼来抓时就会割破手而不敢再来抓,更不敢上身。然后,他手持长刀起舞,四下驱赶附在病人身上的鬼和躲在家中的鬼。过后,病人逐渐好转。从此以后,当有人生了被认为是邪气上身的病时,都要请巫师来做驱邪活动和跳驱鬼舞。在这种情况下,只由巫师一个人跳,手中长刀无固定动作,随舞步在空中舞动,时而扛于肩头,时而提刀而舞,场地在病人室内。另一种情况是遇上有非正常死亡者时,要在屋外停棺处和墓地跳。因为怒族认为不正常死亡者的邪气极盛,尸体和棺木不准抬入室内。跳时,也要请巫师持刀边跳边驱鬼。同时,在场的青壮年男子也要披上有倒勾刺的茅草,手拉手围着棺木和巫师一起跳《宇会嘎》。该舞跳时只能由巫师和青壮年跳,妇女儿童不能跳,习俗认为妇女、儿童顶不住邪气,会招致邪气上身甚至死亡。

  奎翮嘎 和《腊叉嘎》都是在举行婚礼时跳的舞蹈,不同的是《奎翮嘎》是在男方到女方家迎亲时跳,《腊叉嘎》则在男方家中正式举行婚礼时跳。《腊叉嘎》也称“夷雄叫奎嘎”,“夷雄”即“竹筒”,“叫奎”是跺的意思,“夷雄叫奎嘎”意为“跺竹筒”。迎亲之日,是怒族婚礼中最为热闹的场面。按怒族的习俗,举行婚礼的当天,要由男方派人到女家迎娶新娘。当迎亲的队伍到达女家时,女方的亲朋便把门关上不准迎亲的人进入。这时,便要先进行对歌,由男女双方请来的歌手对唱。这时房门才打开,女方的亲朋手捧酒杯站在门口向前来迎亲的每一个敬酒三杯后,请客人进屋。迎亲的人们就开始在屋内跳《奎翮嘎》。新娘和新郎便坐在新娘的父母身边,聆听长辈的教诲。跳完迎亲舞即表明新娘已成为新郎的人,可由迎亲的队伍迎娶上路了。于是女方送亲的队伍就背上嫁妆,与男方的迎亲队伍一起离开女家。新娘则由一个同龄女子陪伴,以红色薄布蒙面走向新的家。途中,女方陪送新娘的队伍和男方迎亲的队伍要再次同跳《奎翮嘎》。在舞蹈进行中,常会出现双方亲友男女双双喝“同心酒”的情形,这表示双方已结成了亲朋,互相尊重,永不分离,为舞蹈增添了情趣。到了男家后,来庆贺婚礼的人们中,年长者多围坐在火塘边吟唱着怒族古老的民歌,男女青年则拉手围困,围绕着屋里的中柱边歌边舞《腊叉嘎》,当舞至高潮时,亲朋们将竹筒投入舞场中央,人们就会边跳边争着去跺踩竹筒。竹筒被跺烂或跺碎,则表示婚礼隆重,反之认为女方对这门婚事不满意。另外,人们认为婚礼中跺踩竹筒是吉祥的事物,是对新人的祝福,因此人们都争着去跺踩竹筒,意为共同分享吉祥和幸福。跳过《腊叉嘎》即表示人们承认了这对男女新建立的配偶关系。

  霞夏嘎 意为侧身跺的舞蹈,属自娱性集体舞。也是年轻人在年节喜庆时较喜欢跳的一种舞蹈。跳时男女围困,可顺、逆时针方向进行。

怒族岩画

  怒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的岩画艺术。1957年,云南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在原碧江县一区九村托平村与腊甲底村之间发现怒族古岩画,岩画在一个被称为“依洛夫”的岩洞里。洞穴壁上有七幅图画,画中图形清晰可辨,如太阳、鱼、鸟、牛、马等,以红色颜料作画,笔画简炼,线条粗犷,形象生动。此后,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文物普查中,又在果科乡腊斯底等地,陆续发现类似岩画多处。多为赤竭色矿粉和动物血作颜料画成。图案为日月山川、飞禽走兽和各种人物,但成画年代及含义尚无定论。据学者们推测,此画属史前的原始绘画艺术,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风俗习惯

怒族酒文化

  怒族喜欢饮酒,也擅酿酒。怒族的酒主要有“咕嘟酒”、“浊酒”和高梁酒等。“咕嘟酒”用“咕嘟饭”(用玉米面和荞子面制成,似年糕)酿制。其做法是将咕嘟饭晾凉,拌上酒曲装入竹篾箩里捂好,几天后发出酒味,或渗出酒液即改装在罐子里,密封十几天就成了。吃时先用笊篱过滤,再兑上一点开水或冷开水,加一点蜂蜜或甜味剂,稍加酝酿,即可饮用。这种酒香甜醇厚,是怒族酒中的上品,既可解渴,又有滋补健身之功效。

  酒是怒族人民日常生活的饮料,更是他们待客的必需品。贵客光临,必以酒相待。他们的饮酒方式一般是边饮边聊。在比较欢快热闹的场合,不论男女老少,如果将某人视为知己时,便要与他喝“同心酒”。即两人腮贴腮,嘴挨嘴,一手搂肩,一手同端酒碗,仰面同饮,一饮而尽。

婚姻习俗

  建国前,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和富裕户也有多妻的。各地较普遍流行转房制。男子婚后,便在父母住房附近另建新屋,与父母分居,并分到少量财产。但小家庭在生产生活上仍然与父母及整个家族保持着共同耕作及相互协助的义务。幼子与父母同住,父母死后,所遗土地、牲畜、房屋主要归幼子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碧江怒族实行的父子连名制,是计算世系和财产的重要标志。贡山的怒族有重丧的习俗;福贡、碧江怒族的先民行火葬,有氏族墓地。现行土葬。

  怒族社会虽然早已确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在个别村寨家族头人和富裕户中,也曾出现过多妻现象。其中最多者可拥有三个妻子,怒苏语分别称之为“米茂”、“米拉”、“米通”,即大妻、中妻和小妻。一般按嫁娶的先后而定,中妻和小妻家庭地位略低于大妻,但尚无妻妾之别。妻子称为“米”,含有“生火煮饭”之意,而儿媳称“克鲁”,含有“剥麻”之意,揭示了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处于从属和被支配的地位。与此相应,历史上还曾流行过“妻兄弟婚”的转房制度。即兄死寡嫂可转嫁夫之弟,弟死则弟媳可转为兄之妻,除非亡夫之兄弟不愿意,女方才能择偶另嫁,而择偶另嫁亦首先要从亡夫家族中考虑人选。转房再嫁的婚礼较为简单,聘礼较少并归亡夫家中所得。这种转房习俗,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怒族女性再嫁的权利和人身自由。

  现在,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被废除。随着怒族人民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在美丽的怒江流域生活着一个个美满幸福的小家庭。

  怒族还流行一种特殊的婚礼——“补婚”。即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了多年之后,到儿女成行,自己也年逾四十方正式举行婚礼。人们称之为“补婚”或“迟到的婚礼”,然而这种婚礼的喜庆气氛和程序并不比青年人的常规婚礼逊色。婚礼第一天,老夫老妻身穿盛装,在两对青年男女傧相陪同下,站在门口迎接前来祝贺的亲友,向来宾敬酒致谢。宾客到齐后共进晚餐,宴毕由主婚人代主人分给每位客人两片肉,让客人带回与家人共享。第二天方为正式婚礼,宾客以肉、酒、面粉作贺礼,大家席地而坐,在歌舞声中开怀畅饮,品尝佳肴。共同生活多年的“新郎新娘”向宾客频频敬酒,宾客争相答谢祝贺。酒兴方酣,象征幸福吉祥的面粉迎空抛撒,主人和宾客共同起舞,经久不散。

“讨男子”风俗

  贡山县的怒族至今保持着“讨男子”的习俗,怒族人称讨男子为“振径怒巴缕”。怒族的“讨男子”与汉族的“上门”不同。汉族上门是在女方没有兄弟的情况下,而且常常是只有一个独姑娘时才这样做。贡山怒族的“讨男子”则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在有兄弟的情况下可以,在有几个姑娘的情况下也可以。男子到女方家,在各种待遇上是平等的,可以不改变姓氏。不仅家庭成员如此,在本村、本寨中也同样受到平等对待。

丧葬习俗

  怒族的丧葬仪式各地不一。碧江的怒族在数十年前多行火葬,至今仍能见到过去怒族的火葬场。近几十年来由受其他民族的影响,已大部分改行土葬。若死者为男性,则伸肢仰葬,如系妇女则屈肢侧葬;如夫妻合葬,则让妇女向男子屈肢侧葬;反映了父权统治下,妇女屈从丈夫的不平等待遇。凡成年人死,全氏族或全村社停止劳动三天,以示哀掉。出丧时由老人挥舞长刀在灵柩前开路。葬后,都要在墓前放挂死者生前的用具。如男的挂弩弓、兽皮箭包,妇女则放煮饭、织麻的工具等。意为死者在阴间还会象生前一样生活,还照常使用这些生产生活用具。习惯上。对安葬后的成年人,只在第一年的有关节日上坟,此后均不再扫墓。天长日久,墓平若无,仍可在上种庄稼。

  早期怒族曾盛行火葬,改行土葬的历史约在200年左右。至今一些村寨附近,火葬场遗迹仍依稀可辨。在个别村寨,曾发现一两处悬棺崖葬的遗迹,并伴有铜斧出土。怒族改行土葬与人们的灵魂观念密切相关。相传过去有个叫亚内的妇女死了,焚尸时没有烧透,七天后她的灵魂带着满身烧焦的疤痕去看家人,把自己的孩子吓死了,从此怒族人就改火葬为土葬。

  有代表性的怒苏人的丧葬礼仪可分为以下四个程序:

  竹号报丧 在怒苏人中,凡成年男子死亡均要吹竹号报丧。竹号由一个竹筒吹嘴套着一尺多长的龙竹吹筒组成,吹奏时发出“剥哩—呜—剥哩”的声响,因而称之为“剥哩”。人们只要一听到竹号声,都会停止手上的活计奔赴死者家中吊唁,参加丧礼。

  敬酒吊丧 人们给死者梳洗之后,盖上毯子,停尸在火塘左侧床铺之上,以供亲友吊唁。奔丧的亲友带着酒、肉、鸡等吊礼,到达后将酒倒进碗里,由巫师灌入死者嘴中,并说明是某某亲友前来吊唁。然后大家一起喝离别酒,由巫师卜卦后唱“挽歌”,怒苏语称“北莫中”,男男女女在堂屋内围成一圈,手拉手跳与死者告别的“雄登舞”,以告慰死者,祈求其亡魂庇护子孙,不要祸及家人和亲友。在极度悲痛中,甚至还有至亲好友与死者嘴对嘴地喝“同心酒”,以示永别。

  棍卜坟基 正常死亡的人一般均埋葬在村前屋后甚至宅院之内,表示死者与亲友不分离的密切关系。具体地点由巫师和家长棍卜择定。方法是将三根头部削尖的约三尺长的木棍在十步开外同时掷出,如三根木棍都能插入土中,即在该处建坟。建坟时先由巫师破土,如死者是女性先挖七锄,死者是男性则先挖九锄;然后其他人才动手挖。墓穴挖好后,四周用石板或木板围上;安葬时,有的就不再用木棺了。

  送魂出殡 停尸时间一般为一至三天不等。出殡前举行送魂仪式,由巫师诵唱“送魂辞”,内容是给死者的灵魂指路,逆着本氏族迁徙的路线,一程一程地指、一程一程地送,地直送到祖先居住的发祥地。念完之后,吹奏竹号,挥刀开路直至墓地。安葬时仍由巫师先盖土,然后大家动手。葬毕在墓旁立桩,挂上死者生前用品,如男子的弩弓、刀箭、挎包,女子的织机、炊具等。

禁忌

  女人不能参加对氏族神灵、龙树、山神的祭奠;主人的卧室不允许外人进入;女人分娩时,男人不能在场;妇女坐月子期间,外人不能进入产妇家门;随葬品忌铁器等。

民居

  怒族的宅居有两种,一种是干栏式竹楼,另一种为垛木平顶石板房,其共同特点都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而又由于各支系生活习俗不同,房屋形式各有千秋。

  怒苏、阿怒两个支系的住房均为干栏式建筑的竹楼,俗称“千脚落地”。修建时依地势树若干木柱,用竹蔑固定地板、墙面和房顶。地板和墙面一般用蔑笆为材料,而楼梯和门用厚木板制成。房顶一般为草顶,较好的为杉木薄板顶。楼下关牲畜,楼上住人。布局一般为三间,中间为嵌火塘的厨房兼客厅及老人的卧室;两侧为子女、青年夫妇卧室或储藏室,院落以篱笆相隔。宅园附近为菜地。

  阿龙支系的住房为垛木平顶房,以榫卯结构的木屋架支撑,以直径三四寸的圆木两头加卡榫相叠为墙,开有小窗,用当地所产的薄石板盖顶,内部结构与竹楼相同。

  若柔支系住房与兰坪白族大体相同,瓦顶、屋架梁、土坯墙。

  现在,各地怒族的宅居均有所改进,许多村寨都已做到人畜分住清洁卫生。一些怒族农民已有建盖瓦房的。而传统的竹楼和垛木平顶房上也开始出现了玻璃窗,采光充足。

千脚落地房

  怒族的房屋为干栏式,多依山而建。主要分木板房和竹篾房两种。贡山地区的怒族多住木板房或半土墙半木房。这种房子比较宽大,一般是垛圆木为墙,屋顶覆盖薄石板。石板约一尺见方,由屋檐铺起,第一块平铺,第二块压着第一块的上边,第三块压着第二块的上边……一直覆盖到屋脊。福贡怒族都住竹篾房。这种房子较为矮小,多用竹篾笆做外墙和隔墙,用木板或石板覆顶。这两种房屋一般都为两层,楼上又多分成两间,外间待客,并设有火塘。火塘上安置铁三角架或石三角架,供炊饮之用。内间为卧室兼储藏室。楼下存放农具杂物或关牲畜。楼板用木板或竹篾席制成,铺设于架在斜坡地上的许多木桩上即可。这些木桩和房柱,如同千百只脚一样,支撑着整个房屋。因此,人们常常将这种房屋称为“千脚落地的房子”。怒族的这种千脚落地竹木房,结构简单,既易搭建,也易于拆迁,又适合山区多雨多雾的特点。按传统习俗,一家建房,全村都来帮忙,一天之内就可以把房子建成。如今,随着怒族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怒族人民的住房形式也正朝着多样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传统节日

怒族年节

  怒族的年节叫“炉瑟”,意思就是“新年”或“岁首”,在每年农历的正月时过。腊月二十九,村寨里的每家每户都要清扫庭院,扫去火塘里的积灰,并把这些陈垢倒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表示送旧迎新。然后,人们采来青松枝插在自家的大梁和中柱上,并在地上铺很多松针,以此来象征四季常青、新年吉祥。在这一天,村寨还要举行隆重的祭谷神活动。

  怒族人在新年之前,要砍好过年这段时间用的柴火,并杀年猪,还用糯米和籼米舂粑粑。到了除夕这一天,人们把准备好的东西全拿出来,欢欢喜喜地做年夜饭。吃年夜饭时,人们要先祭奠祖先,并举行敲犁头祈雨的活动。

  大年初一的早上,村寨里的鸡叫头遍后,各家的小孩打着火把,背着水桶,抢先去舀全村寨水井里的水。他们从每口井里舀一瓢水,然后背回家。据说:在新年的第一个早上,天上会飘下像酥油一样的东西,这是天神赐给人间的吉祥物,常常会漂浮在水井的水面上。过年时,人们只要喝到这种吉祥物,新的一年就能事事如意。

  从初一的早晨开始,人们互相拜年。怒族人不但要给自己的长辈拜年,还要给自家的牛和狗拜年,甚至给牛和狗行跪礼,并喂它们油煎面饼和肉汤。怒族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认为牛耕田、狗撵山,它们辛苦了一年,在这个时候应该回报它们的辛劳。在新年期间,怒族人还要举行游乐活动,包括射箭、打石头靶、摔跤、打秋千、歌卜(猜唱)、荡秋千、舞蹈等等。此外,人们还要遵守很多禁忌。比如:在大年三十和初一,吃三餐时不能泡汤吃,如果泡汤吃的话,就可能导致新年风雨不顺、旱涝成灾,此外还忌讳往外泼水。

怒族鲜花节

  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五日,是云南怒族人最隆重的传统节日——鲜花节。关于鲜花节的来历,怒族还流传着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勤劳、善良的怒族姑娘名叫阿茸。当时气候恶劣,怒族人居住的地方常年遭受旱灾,庄稼全部枯死,山野一片荒芜,饮水也成为很困难的事。这时,阿茸姑娘挺身而出,凭借着自己的力量劈开悬崖,在高黎贡山上凿通一个岩洞,把清澈的泉水引进了怒族人居住的村寨。

  有水之后,土地有了生机,庄稼长得好了,阿茸姑娘的名字也传遍了怒族人的村寨,人们都感激地称她为仙女。

  可是,一个坏人却对美貌的阿茸姑娘起了坏心,想霸占她。阿茸知道这个消息后,躲进了深山的山洞里。坏人却不死心,追到洞口,强迫阿茸姑娘嫁给自己。阿茸姑娘死活不答应,坏人就在农历三月十五日这一天放火,把她活活烧死在山洞里。阿茸姑娘死后,当地人为了纪念她,就把三月十五这天定为本民族的节日。由于此时山上开遍了野花,人们便把这个节日叫做鲜花节。

  每年的这一天,天还没亮,怒族人就会起来准备参加节日的活动。姑娘们穿起民族的盛装,带上准备好的祭品以及在山上进行野餐所需的食物,结伴从村寨出发,翻山越岭前去仙女洞进行祭祀。仙女洞周围事先已经挂好许多经幡和唐卡,穿红黄教服的老人在祭台的两侧坐着吹唢呐、打鼓、敲锣、念经文。前来祭祀的人们将一束束扎好的杜鹃花放在祭台上,还将几个玉米立在洞口,并把各种洗干净的粮食堆成一小堆。主祭人烧起松烟后,整个祭祀仪式就开始了。主祭人先念祝辞,手持法器的喇嘛开始打鼓念经,大家在祭台前叩头献贡。这时,整个洞口会插上很多松枝(象征吉祥如意、万古长青)、鲜花(敬献给“仙女”的礼物)和玉米(表示五谷丰登)。

  祭祀仪式结束后,人们都走向仙女洞。姑娘们手捧采摘的鲜花,带着祭品,来到“仙女洞”取“仙女”的“乳汁”(当地民间认为,洞内钟乳石上滴下来的水是仙女的乳汁),以祈求仙女的保佑和赐福。然后,人们围坐在山坡上,把事先准备好的食物摆放在铺着松针的地上一起分享。他们边吃边歌,有的人还在歌声中跳起欢快的舞蹈,整个山坡充满欢乐的节日气氛。

  回家之后,各家各户还要设宴饮酒,年轻人则身着盛装到宽阔的场地上进行射箭比赛。晚上,青年男女们燃起篝火,在篝火旁唱情歌、跳舞,彻夜不息。

怒族吉佳姆节

  每年的农历腊月,怒族就会迎来他们最热闹的节日——古佳姆节,一般历时15天。在节日到来之前,家家户户都开始准备过节用的米酒,杀猪、做舂米粑粑,并把屋子内外打扫得干干净净。

  在节日的第一天,姑娘们身穿绣有花边的衣裙,佩带着用玉石、玛瑙、贝壳串成的项链;小伙子穿戴一新,带上粑粑和肉,背着弩弓和乐器,和姑娘们来到村外的场地上。然后,大家把粑粑和肉挂在大树上,小伙子们则用弩弓去射,谁射中了这些东西就归谁。这天也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好日子,姑娘和小伙子们以歌为媒,一般都是小伙子首先弹唱追求调:“月亮星星是一伙,琵琶口弦不分家。妹呀妹呀来烧火,今夜月明好相谈。”小伙子唱完后,姑娘就从怀里取出口弦,吹起相爱调作为回和:“鲜花绿叶要配齐,妹吹口弦哥弹琴。阿妹请哥来烤火,情人烧火暖在心。”然后,大家开始相互用歌声倾诉衷情。

  在节日里,姑娘还要打秋千。她们在核桃树上挂好秋千,一个个轮流着荡起秋千板,看谁荡得最高。在节日的夜晚,每家都要吃团圆饭,举行“那作莫”仪式。举行仪式时,人们把包谷花、三片肉和三杯酒等放在火塘的三脚架上,祝愿新的一年粮食丰收。吃完饭后,青年男女相约在一起,跳起传统的“洗衣舞”、“琵琶舞”、“打猎舞”、“猴子掰包谷舞”、“乌鸦喝水舞”等。这些舞蹈动作优美,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村里的老年人则聚在一起饮酒、唱酒歌。

其他节日

  祭谷神 怒语称“汝为”,原碧江县匹河一带怒族的传统节日,时间为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举行祭祀活动,祈祷谷神保佑。

  祭山林节 一般在正月初四五举行。此项活动只限于男性参加,牺牲为黑羊。此外,柔若人的贺新房也很有特点。当木楞房的四壁还没有开设门窗时,主人要杀只鸡,请巫师祭新房,后用斧头在木楞房的一壁砍出个洞,装上门。当天,村里人都主动带着鸡、酒、肉前来祝贺,饮酒,欢歌跳舞,通宵达旦。

  新米节 是兰坪一带怒族的传统节日。新米节在每年稻谷成熟时举行。各家各户从熟地里割下一些稻谷,舂成米,并杀一只鸡,做一顿新米饭,先将鸡肉和米饭给狗吃然后全家再吃新米饭。

  桃花节 每年农历二月八日。主要活动:跳锅庄舞,结彩绕村庄以示吉祥,藏传佛事活动,驱鬼祭天保平安等。地点:贡山扎那桶。

中国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且经过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另外,还有尚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中国未识别民族)。根据从语言的系属来看,中国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六大语系:汉藏语系、壮侗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 :




(一)主体讲汉藏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回族藏族门巴族羌族普米族纳西族珞巴族僜人景颇族阿昌族独龙族怒族彝族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基诺族白族土家族苗族瑶族畲族等民族。




(二)主体讲壮侗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黎族等民族。


(三)主体讲南亚语系的少数民族有:京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等族。


(四)主体讲南岛语系的少数民族有:高山族等民族。 (包括泰雅语赛德克语邹语卡那卡那富语沙阿鲁阿语排湾语阿美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赛夏语邵语噶玛兰语巴则海语雅美语等语言)


(五)主体讲阿尔泰语系的少数民族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撒拉族裕固族蒙古族土族东乡族保安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


(六)主体讲印欧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