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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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茅区汉语拼音:Sī Máo Qū;英文:Simao District),中国云南省普洱市辖区,市政府所在地,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连接东南亚的交通枢纽。位于云南省南部、普洱市中南部、澜沧江中下游,地处北纬22°27′-23°06′分,东经100°19′-101°27′之间。东连江城县,西接澜沧县和景谷县,南邻西双版纳州,北临宁洱县。境内呈不规则的三角形,东西横距长118千米,南北纵距宽72千米,总面积4093平方千米。总人口22万人(2012年末)。有汉、彝、哈尼、傣、苗、拉祜、佤、白、傈僳、回等民族。辖5个镇、2个民族乡。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中部隆起。境内诸山均属横断山脉的无量山南延部分,山峦重叠,河流纵横,山脉和峡谷相间分布,构成中山深谷地貌。最高的西北部大芦山,海拔2154.8米,最低的澜沧江边小橄榄坝,海拔578米。主要河流有澜沧江干流及其支流小黑江、曼老江、大中河、大开河、五里河、倚象河、软桥河、踏青河,澜沧江干流在思茅市境内长64千米。由于海拔不同,境内立体气候明显,有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和北亚热带4个不同的气候类型。古迹有象鼻山新石器文化遗址等。

  • 邮编:665000 代码:530802 区号:0879

行政区划

  全区辖5个镇、2个民族乡:思茅镇、南屏镇、倚象镇、思茅港镇、六顺镇、龙潭彝族傣族乡、云仙彝族乡。区政府驻思茅镇。

历史

  “思茅”系由古代少数民族部落“思摩”演变而来。宋大理时为“思摩部”,元代称“思么”,明代叫“思毛”。“思茅”原音为“思摩”,是由傣语转音而来。1913年设思茅县,因思茅村而得名。1993年设思茅市(县级)。2003年改为思茅市(地级)翠云区。2007年更名为思茅区。

  商、周时代,今思茅为古原始部落,称产里地。秦朝属西南夷地。西汉为哀牢地;东汉、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永昌郡。隋属濮部地。唐前期是剑南道南部濮子部地,隶宁州都督府;唐南诏国时隶银生节度。宋大理国为威楚府思摩部。元置普日思摩甸长官司,隶元江路。明称勐拉,隶车里宣慰司。清初编为十二版纳之一,隶元江府;雍正七年(1729)7月,设普洱府。雍正八年(1730)7月,普洱府属迤东道(治曲靖府);雍正十三年(1735),置思茅厅,辖车里、六顺、倚邦、易武、勐腊、勐遮、勐阿、勐笼、橄榄坝九土司及攸乐土目共八勐地方,隶属普洱府;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普洱府属迤南道(治普洱府)。

  民国2年(1913)4月,废厅改县,设思茅县,迤南道更名为滇南道,思茅县属滇南道;同年1月改思茅县属车里宣慰司为普思沿边行政总局,属滇南道,下辖八区。民国3年(1914)6月,滇南道改为普洱道,道署由宁洱县迁驻思茅县;思茅县属普洱道。民国14年(1925),普思沿边行政总局改设普思殖边督办公署;民国15年(1926),普洱道署迁回宁洱县。民国16年(1927),民国18年(1929)9月,云南省批准普思殖边督办公署下辖8区改置,其中第七区改置普文县,第八区改置芦山县,后改名为六顺县(1927年提出申请,1929年12月正式改置);同年11月,废普洱道,设立云南省第二殖边督办公署。

  民国21年(1932)4月,思茅县、六顺县属第12政务视察区;民国22年(1933),普文县并入思茅县;民国23年(1934)4月,思茅县属第15政务视察区,六顺县属第16政务视察区;民国24年(1935)8月,思茅县、六顺县属第6政务视察区;民国27年(1938)9月,思茅县属第8政务视察区,六顺县属第9政务视察区;民国28年(1939)第二殖办督办公署裁撤;民国30年(1941)6月15日,思茅县、六顺县属云南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民国31年(1942)7月,思茅县、六顺县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民国35年(1946)10月,思茅县、六顺县属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洱县)。

  1949年2月,思茅解放,成立了思茅县人民政府协进委员会,同年8月成立思茅县临时人民政府,隶属思普区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5月,正式建立思茅县人民政府,隶属宁洱专区。1949年8月2日,成立六顺县临时人民政府,同年10月正式成立六顺县人民政府,属宁洱专区。1951年4月2日,政务院批准: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思茅县、六顺县属普洱专区。1953年3月28日,政务院批准: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驻地由普洱县迁至思茅县,思茅县、六顺县属思茅专区。1953年11月3日,内务部批准:撤销六顺县,除整糯区划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外,其余部分划归思茅县。

  1954年9月1日,政务院批准:思茅县的象明乡和普文乡划归新设立地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1953年1月23日成立)。1957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思茅专区,所辖的思茅县划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实际未执行,仍保留其建制)。1960年9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3次会议通过:撤销思茅县,将原思茅县的行政区域并归普洱县(1958年11月撤并)。1970年,思茅专区改为思茅地区,普洱县思茅为其驻地。1981年5月9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思茅县。以合并于普洱县的原思茅县的思茅镇和云仙、震东、南屏、竹林、翠云、大寨6个公社,为思茅县的行政区域,县级机关驻思茅镇。思茅县由思茅地区行署领导(1982年1月分设)。

  1985年被国务院列为甲级开放县。1993年,撤销思茅县,设立思茅市(县级),以原思茅县的行政区域为思茅市的行政区域。

  2003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3号):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思茅市设立翠云区,以原县级思茅市的行政区域为翠云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思茅镇过街楼路。

  2007年1月21日,国务院(国函[2007]8号)批准:同意云南省思茅市更名为云南省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思茅市翠云区更名为普洱市思茅区;2月16日,云南省政府《关于思茅及相关县区更名的通知》(云政复[2007]29号)公布以上变更;4月8日,翠云区正式更名为思茅区。

  1996年,思茅市辖3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思茅镇、南屏镇、竹林彝族傣族佤族镇、云仙彝族乡、震东乡、倚象乡、翠云乡、龙潭彝族傣族乡。市政府驻思茅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思茅市常住总人口230834人,其中:思茅镇84490人,南屏镇59035人,倚象镇34580人,思茅港镇17119人,震东乡5741人,云仙彝族乡9316人,翠云乡11508人,龙潭彝族傣族乡9045人。2000年末,全市总人口23.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48万人,占总人口的58.4%;乡村人口9.6万人,占41.6%。少数民族人口共8.18万人,占总人口的35.5%。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思茅区常住总人口296565人,其中:思茅镇100172人,南屏镇97583人,倚象镇40316人,思茅港镇23584人,龙潭彝族傣族乡9585人,云仙彝族乡12613人,六顺乡12712人。

  2012年12月28日,省政府(云政复[2012]87号)批复同意撤销六顺乡,设立六顺镇。调整后,全区辖5个镇、2个民族乡:思茅镇、南屏镇、倚象镇、思茅港镇、六顺镇、龙潭彝族傣族乡、云仙彝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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