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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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庶昌(1930~1967)陕西清涧人。从小参加儿童团,受到中共组织的培养教育,上学期间曾被选为学生会干部,1944年刚满14岁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6年中学毕业后,任清涧县青联主任。根据中共中央在解放区试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指示和中共中央青委、陕甘宁边区青联在延安、绥德的试点经验,惠积极参与在清涧县的建团工作。1947年10月,团清涧县筹备委员会成立,惠任主任。1949年3月,青年团陕甘宁边区首届代表大会在延安举行,成立青年团陕北区委员会,惠被选为团陕北区委委员,任宣传部副部长。同年6月,为统一领导陕北、关中、陕南和西北各省的青年工作,团中央批准成立青年团西北工作委员会,惠调团西北工委。在解放战争时期,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动员边区广大青年参军、参战,参加土地改革,为解放大西北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上级的表扬。

  新中国成立不久,惠于1951年奉派赴苏联共青团中央团校学习,次年回国,后任青年团陕西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他经常深入工厂、农村、学校,为建立、发展新解放区青年团组织做了艰苦的工作;还宣传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为民主改革、恢复国民经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53年6月,毛泽东在接见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向全国青年发出了要“学习好、工作好、身体好”的号召,为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他意气风发,精神饱满,工作更加努力,和团省委同志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广经验,树立典型,把团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1956年3月到1959年12月,担任青年团(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1959年12月到1965年2月,担任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这期间,1960年11月后还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他十分注意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结合青年特点,认真贯彻中共陕西省委和共青团中央的各项指示,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1964年6月,惠当选为共青团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处书记。他坚决贯彻团的“九大”决议,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协助第一书记胡耀邦,团结带领全国青年,发扬革命前辈愚公移山的伟大精神,为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于1967年6月4日在北京逝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他昭雪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