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汉语拼音:Kang-Ri Minzu Tongyi Zhanxian;英语:Anti-Japanese National United Front),中国共产党为团结全国各民族一切抗日力量,打败日本侵略者而制定的政治路线和基本策略。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特别是1935年华北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欲独霸中国,变中国为其独占的殖民地,从而使中日民族矛盾逐渐上升为主要矛盾。

  1935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号召各党派抛弃过去的成见,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久,爆发了一二·九运动,形成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新高潮。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陕北瓦窑堡举行会议,通过《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正式确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方针。会后,毛泽东在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论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理论、路线和策略,批判了党内“左”倾关门主义的错误。

  1936年5月,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了《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声明愿意与一切进攻红军的武装部队停战议和,一致抗日。8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书中国国民党,提议国共两党结成抗日统一战线。9月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逼蒋抗日问题的指示》,主动调整抗日统一战线政策,改变过去“抗日反蒋”的口号,确定“逼蒋抗日”的总方针。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与当时在西北进攻红军的东北军将领张学良西北军将领杨虎城实现了停战,并结成了共同抗日的同盟关系。同年12月12日爆发了西安事变。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下,西安事变得到和平解决,迫使国民党政府停止了内战,从此初步形成了国共两党合作的新局面。1937年2月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五项国策和四项保证。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经过激烈斗争,通过了实际上接受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决议案。七七事变后,中共中央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送交国民政府。在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的推动下,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的宣言,次日,蒋介石发表承认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合法地位的谈话。至此,中国共产党倡导的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原则,确保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权;坚持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敌后游击战争,扩大抗日人民武装和抗日根据地,并在根据地内建立三三制政权,即在政权人员的分配上,共产党员(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代表中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大体各占1/3。针对国民党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总方针,执行“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在与顽固派的斗争中,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从而克服了国民党当局制造的反共摩擦,发展和壮大了人民抗日力量,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