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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 拠) 【异体 古文】 (據) 【繁体】

拼音:jū,jù  部首:  总笔画:11  部外笔画:8  结构:左右  五笔:RND  倉頡:QSJR  常用字 

基本释义:

  〔拮~〕见“拮”。

  1. 凭依、倚仗:~点。~险固守。
  2. 占有:窃~。盘~。~为己有。
  3. 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字~。证~。单~。论~。契~。言之有~。
  4. 按照:~实。~称。依~。~事直书。

便捷查询:

”字书法
作者:王羲之

(一) 据 jū

  [拮据] jiéjū 经济上紧张,缺少钱用。

(二) 据() jù

  1. <本义> 手靠着;靠着:据杖。
  2. 占有;占用:据有丨占据丨窃据丨盘据丨据为己有。
  3. 凭借;依仗:据点丨据险固守。
  4. <介词> 按照;依据:据实丨据称丨据理力争丨据事直书。
  5. 可以用作证明的事物;凭证:凭据丨收据丨证据丨字据丨票据丨单据丨论据丨契据丨言之有据丨立此为据。
  6. 按着:据地(手按着地)。
  7. 古西域的长度单位。相当于晋代的十里。
  8. 姓。

《康熙字典》释义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𠀤音居。【說文】戟挶也。【詩·豳風箋】韓詩云:口足爲事曰拮据。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御切,音據。手病也。 又與據通。【前漢·揚雄傳】潭思渾天,參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旁則三摹九据,極之七百二十九贊,亦自然之道也。【註】据,今據字,猶位也,處也。又【酷吏傳贊】趙禹据法守正。 又【司馬相如·大人賦】据以驕騖。【註】張揖云:据,直項也。

  (據)【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 通作据。見据字註。

《说文解字》释义

  【卷十二】【手部】 编号:7895   据,[九魚切 ],𢧢挶也。从手居聲。

首字为“据”的词语

  据称  据点  据实  据说  据悉  据有  据争  据重  据依  据地  据古

  据梧  据傲  据经  据梁  据慢


首字为“据”的成语


  据理力争  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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