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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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以明道汉语拼音:wen yi minɡdɑo),中国古代文论的一种观念,是对文学作品中“文”与“道”关系的概括说法。文以明道的思想,早在战国《荀子》中已露端倪。荀子在《解蔽》、《儒效》、《正名》等篇中,把“道”看作客观事物的规律,又把儒家的“圣人”看作客观规律的体现者,总理天地万物的枢纽,因此要求文以明“道”。汉代的扬雄则在《太玄·玄莹》、《法言·吾子》等篇中,进一步提出了作者要遵循自然之道的问题,而最好体现自然之道的,他认为是儒家的圣人及其经书,所以又把明道与“宗经”、“徵圣”联系起来。这些初步的明道思想,给后来的刘勰以直接的影响。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不仅设有《原道》篇,而且在其中更加明确地论述了文以明道的问题:“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强调“文”是用来阐明“道”的。

  在唐代古文运动中,“文以明道”思想及实践有特殊的意义。韩愈、柳宗元之“道”主要是先秦时期孔子的“仁义”思想和孟子的“仁政”的社会理想。在“道”与“文”的关系上,韩愈、柳宗元首先重视的是“道”。韩愈在《答李秀才书》中写道:“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耳。”他认为学古人立言,必须先学其行仁义,加强儒家思想文化修养:“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利,养其根而竢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烨,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同时,他们对文学都有热烈的爱好和深刻的理解。韩愈在《答陈生书》中明确说:“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辞。”就文学的发展、革新来说,韩愈在文与道的关系上突出“道”的价值,强调为文者精神人格建设的意义,有其现实的针对性。韩愈倡导古文,所针对的是骈文,而当时骈文的根本弱点不仅在于缺乏社会生活内容,更在于文章缺乏“自树立”的人格独立精神。韩愈、柳宗元提出的“修辞以明道”、“文以明道”,不仅仅是一般性的要求文学要有充实的内容,同时也是要求文章表现作者的独立人格精神。从根本上说,韩愈对“明道”的倡导,正符合散文发展的审美要求。对此,郭绍虞认为:“固然,后人对于韩愈的评价,重在他的文,并不在他的道,但是韩愈在道的方面即使没有特殊的成就,而就他强调‘道’、重视‘道’这一点讲,正是古文运动成功的关键”(《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下编)。

  宋代欧阳修和韩愈、柳宗元一样重视“道”的意义。他的《答吴充秀才书》中言“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也”,并认为“若道之充焉,虽行乎天地,入于渊泉,无不之也”。再次强调道是根本,道胜则文至。但同时也主张“文与道俱”,反对因重道而轻文。

  韩愈、柳宗元及欧阳修作为文学家,重视的是“文”作为手段的丰富性、有效性。而两宋的理学家周敦颐、程颐等更为关注的是文作为手段的局限性。理学家们不是重道轻文,就是将“文”与“道”对立起来。周敦颐是第一个明确标榜“文以载道”的人,他在《通书·文辞》中强调指出:“文所以载道也。”但他所说的“文以载道”与唐宋古文家不同。他把“文”当作“道”的运载工具,“载道”如车载物,车是车,物是物。周敦颐在《通书·陋》中又说:“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彼以文辞而已矣。陋矣。”表现了他重道轻文的倾向。周敦颐之后,程颢、程颐将其重道轻文的主张,向更加片面的方向发展,甚至认为“作文害道”。朱熹则从道本体论出发,把“文”看作是“道”的派生物,他说:“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又说:“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答吕伯恭》)朱熹主张“文”统一于“道”,“文从道出”,强调文学内容与形式实际上不可分,有其正确的一面。但朱熹以及整个宋代理学的“道”实际上源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加强专制制度的需要,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对文学往往起束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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