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府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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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乐府运动汉语拼音:Xinyuefu Yundong),中国唐代由白居易元稹倡导的、以创作新题乐府诗为中心的诗歌革新运动。

  新乐府是指唐人自立新题而作的乐府诗。初唐乐府诗,多袭用乐府旧题,但已有少数另立新题。这类新题乐府,至杜甫而大有发展,“即事名篇,无所依傍”。元结、韦应物、戴叔伦、顾况等也都有新题乐府之作。他们可说是新乐府运动的先驱。安史之乱后,唐王朝走向衰落。至贞元、元和年间,社会危机进一步暴露,一些有识之士对现实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希望革除弊端,中兴王朝。反映在文坛上,便出现了韩愈、柳宗元倡导的古文运动和白居易、元稹倡导的新乐府运动。

  元和四年(809),李绅首先写了《新题乐府》20首(今佚)送给元稹。元稹和作了《和李校书新题乐府》12首。后来白居易又作《新乐府》50首,正式标举“新乐府”的名称。这样,声势浩大的新乐府运动拉开序幕。作为诗歌运动,新乐府的创作并不限于写新题乐府,也有古题乐府。但虽用古题,却能创新意,体现了诗歌革新的方向。

  新乐府运动的基本宗旨是“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与元九书》)。白居易等人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和讽喻作用,主张诗歌要有社会内容,要反映民生疾苦和社会弊病;要求诗歌的形式与内容统一,为内容服务,表达真切顺畅,让人容易接受。这些理论一反大历以后逐渐抬头的逃避现实的诗风,发扬了《诗经》、汉魏乐府和杜甫的优良的诗歌传统,具有进步的意义。

  新乐府运动的诗歌创作,反映了中唐时期极为广阔的社会生活面,从各方面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提出了尖锐的社会问题,实现了自己的理论主张。这类作品,大都具有较强烈的现实意义和鲜明的倾向性。在艺术上,尽管各自的成就不同,风格有别,但大都体现出平易通俗、真切明畅的共同特色。元和十年,白居易遭谤被贬,远谪江州,新乐府运动也因之受挫。但这场运动对后世诗歌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