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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昂'''(1740-1800),字叔驹,号 庵,又号坳堂。[[清朝|清代]][[济南]][[历城]]人。童年时便习诗书,稍长则博览经史。18岁补授博士弟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中举人,三十六年(1771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后迁郎中,掌管秋审及督促要案的审理事宜达十余年之久。性耿直,每遇事有疑必与同僚、上司力争,不屈不挠。时秋审更换新条例,规定凡以金刃杀人都定为情实,于是秋审册内的案件骤然增至180余件。方昂对同事道:“秋审是为慎重民命而设立的,本应该从必死之中求其可生之人,怎么能于可生中求其必死呢?”要求根据案情轻重以核罪。后乾隆帝颁旨更正此条例,但终被同僚所忌。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任江西饶州(今波阳)知府。时安南(今越南)阮光平新降,到朝廷觐见,所经州县、驿站皆供物。一入江西境内各州县亦均有馈赠,独方昂令其下属不给,说:“国家以威德服四夷,非夸以靡丽。”翌年升任江苏苏松道(治今上海市),3个月清理积案300余件,后以疾归。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任松太道。海盗屡犯境,总督、提督会于宝山商讨剿灭事宜,方昂陈八条策略,得以施行,消除了隐患。次年补江宁(今南京)盐巡道,除强暴,平盗贼,“砥砺民风民俗,屏绝酬酢”,受到同僚的敬重。嘉庆三年(1798年)擢贵州按察使,又迁江宁布政使。不久,以病辞官。著有《坳堂诗集》传世。 ==参考条目== *[[济南]] [[Category:历史人物]] [[Category:中国历史人物]] [[Category:历史]] [[Category:中国历史]] [[Category:山东省]] [[Category:山东人]] [[Category:山东百科]] [[Category: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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