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施特劳斯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重定向自施特劳斯,J.
跳转至: 导航搜索
约翰·施特劳斯.jpg

约翰·施特劳斯(Johann Strauβ ;1804~1849),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1825年10月25日生于维也纳。1899年6月3日卒于同地。其父与J.兰纳共同奠定了维也纳圆舞曲体裁的基础。施特劳斯幼年爱好音乐,因父亲激烈反对,曾入实业学校学习商业。其母安娜曾私下设法让他跟父亲乐团的琴师F.阿蒙学小提琴。1843年父母分居后,施特劳斯才得以实现他自己的愿望,从J.德雷克斯勒学作曲。翌年10月15 日组织乐队正式演出,获得成功。这次演出中也包括了他自己创作的《寓意短诗圆舞曲》等6首作品。1848年欧洲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时,施特劳斯加入进步的共和派一方,创作了圆舞曲《自由之歌》、《青年之歌》以及《革命进行曲》等。为此有一段时期未允许进入宫廷社会。翌年父亲去世,他将两个乐队合并为一,多次率领乐队赴奥地利各地以及波兰、德国、俄国、法国、意大利、英国、美国各国旅行演出。1865年到俄国时,他在巴甫洛夫斯克首演了П.И.柴科夫斯基的新作《性格舞曲集》。1863~1871年,他接受宫廷舞会乐长称号。

施特劳斯的作品有编号者近500首。其中圆舞曲170首、波尔卡141首、方阵舞曲69首、进行曲47首。加上无编号者其总数估计在800首以上。施特劳斯的创作可分为3个时期。第1个时期(1844~1863)的创作仍遵循兰纳和其父确定的维也纳圆舞曲的程式,几乎都以5首小圆舞曲为主,再加上简短的序奏和再现若干小圆舞曲主题的结尾。同时他开始创作三段式结构的小圆舞曲,其中有些段落从16小节扩大为32小节。此外还增强了小圆舞曲内部两个主题的对比统一和各小圆舞曲之间的有机联系,其音乐冲破了以往偏重于为社交舞伴奏的局限性,增强了音乐表现力。代表作有圆舞曲《爱之歌》(1852)、《加速度》(1860)和《安嫩波尔卡》(1852)、《无穷动》(1861)等。第2个时期(1864~1870)的创作趋于成熟,迄今依然广泛流传的著名维也纳圆舞曲多数作于这一时期,如被称为“奥地利第二国歌”的《蓝色多瑙河》(1867),形象鲜明而与奥地利民间音乐息息相通的《维也纳森林的故事》(1868)、《晨叶》(1864)、《维也纳糖果》(1866)、《艺术家的生涯》(1867)、《葡萄酒、爱人与歌》(1869)等。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大部分用大调式,节奏富有动力,曲调华丽而甜美,灵活运用同音反复,常用三度或六度和声音程的连续进行,配器简明而音响丰满。第3个时期(1871~1899)施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春之声》、《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在J.奥芬巴赫和F.von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尤为突出。他的轻歌剧的题材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音乐则充满欢快、热情、幽默的情绪,曲调扣人心弦,对后来F.莱哈尔等人的轻歌剧创作产生了影响。

虽然施特劳斯的作品对生活的反映缺乏深刻性,然而迄今不少优秀作品依然受到欢迎,它们反映了奥地利人民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和气质,和奥地利民间音乐、维也纳市民音乐有着血肉联系。后世称施特劳斯为“圆舞曲之王”。与施特劳斯同时代的J.勃拉姆斯、R.瓦格纳、A.H.谢罗夫等人对其艺术成就都作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