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素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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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素蕴(?~1689年),字筠湄,一字退庵,陕西宜君人。清顺治九年(1652)中进士,授直隶东明县(今山东东明县)知县。时值黄河决口之后,城垣被冲,民屋多遭毁坏,幸存仅数十户。他到任后,修缮城廓,招抚流亡百姓返回家乡恢复生产。经三年治理,户口增至一万多户。十七年,清廷举荐有才能的官吏,他以政绩显著被选。提升为四川道御史。

  他担任御史以后,曾向顺治皇帝上疏进言说,当今正本清源的关键是皇帝要推诚用臣,注重大节,不责小节,使官员能施展自己的才华。要避免发空洞议论,讲求多办实事。吴三桂受封云南,朝廷准其自行选用地方官吏。他曾就此事向顺治皇帝上疏说,给大臣封爵加禄,是皇上的权柄,纲纪则是朝廷治国的大防,权柄不可移,大防不可溃,应当由吏部选调云贵两省的地方官员,以防微杜渐等等。他上疏达十多次,皆为陈述对时政的见解。

  公元1662年,康熙皇帝即位,他被提升为川北道。吴三桂在朝中看见杨素蕴的奏折,心中恼怒,便择取其中“防微杜渐”之句,诬陷他“含沙射影,语伏危机”,致使他被罢官。

  1673年,康熙帝下令撤藩,吴三桂在云南起兵反清。尚书郝维纳等大臣对康熙说,素蕴当初劾吴三桂,实属有先见之明,是为国直言,应当重新起用。康熙帝命将杨素蕴遣往湖南军前效力,康熙十七年(1678)他被补为下荆南道。时清军与吴三桂作战,调运军饷,派民夫挑担运送非常缓慢。杨素蕴访查得知谷城至保康房县间(二县皆在襄阳之西,而且这时襄阳为叛军占据),有小河可以行舟,即踏勘开辟水运航道,节省了时间,减轻百姓役苦。因此,他被擢升为山西提学道。二十四年任满,再升为通政司参议,后迁顺天府尹。二十六年,升为安徽巡抚。他在任勤于职守,尤善察民之疾苦。当地遇饥荒,他上疏请朝廷发国库银救济,使许多百姓得救。后调任湖广巡抚。二十八年遇大旱,他向朝廷上疏要求减免武昌等22个州县的赋税。后因有病请辞职,康熙帝疑其假意托病,下令将他罢官。待诏命至,他已卒于任。

  他在从政和被罢官居家期间,喜欢读书,勤于撰文。著有《见山楼诗文集》、《抚皖治略》、《谷城水运纪略》、《西台奏议》和《京兆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