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砚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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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砚琛(1882~1934)名翰章。陕西绥德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考入北京京师大学堂,攻读数理,毕业考试名列前茅,留校学习外语,于1912年返陕。1 913年起,先后任西安师范学校学监、校长,西安省立二中校长。1922年春,应杜斌丞之邀,任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数理教员。西安二中旧址他备课认真,讲课深入浅出,颇受学生的欢迎。同年秋,以声望被选为陕西省议会议员,1923年当选为副议长。时任督军兼省长的刘镇华拟将各县地方税收缴到省,柳认为这是加重各地人民负担的举措,坚决反对。刘施加压力,柳毫不屈服,致使刘的计划未能实现。他对陕西当局贪污教育经费十分气愤,在议会里大声疾呼:吃孩子的钱,天理不容……

  大革命失败后,绥德省立第四师范曾被反动当局查封。“清党”结束后复校,柳被省政府任命为四师校长。到任后,只要求学生专心读书,反对从事革命活动,还制订了一系列束缚和限制学生从事社会活动的条规,故被进步学生称为“反动文人”。在处理闹学潮的学生时,他既不愿得罪上级,又不忍加害学生,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1930年由于处境困难,又被调回榆林中学任校长。

  在绥师任职期间,对绥德早期共产党员杨重远的才华非常敬佩。杨被派往井岳秀部工作时,柳将杨的家眷接到自己家中,予以保护。后来,杨在陕北筹资购买枪支,柳曾资助600元大洋。1927年10月,杨参加了唐澍、谢子长、白明善等领导的清涧起义,陕北军阀下令抓杨的家属,柳又积极掩护使其脱险。期间,他还掩护过中共绥德县委农运部部长和柳长青等人。

  1931年与安文钦、霍子乐等联名上告贪赃枉法无恶不作的绥德县县长申天禄。诉状写好后,有人怕告不倒申会惹来大祸不敢签名,柳提笔把自己的名字写在第一,并说,有什么事我承担。由于上告人都是当地名流,当局只得撤掉申的县长职务。

  1934年1月,柳出任陕北地方实业银行总行长。同年6月病故于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