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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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河口市汉语拼音méi hé kǒu shì英文:Meihekou City),中国吉林省辖县级市,通化市代管。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25°15′~126°03′,北纬42°08′~43°02′。东北与辉南县磐石市毗邻;东南与柳河县为邻;西南与辽宁省清原县交界;西北与东丰县接壤。南北长97千米,东西宽35千米,总面积2174.6平方千米。总人口62万人,其中城区人口26万人。辖5个街道、12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

  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西南部地势较高,山岭连绵。中部地势较低。最高处鸡冠砬子海拔969米。辉发河及支流大柳河、一统河、大沙河、亮子河过境。属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温4.6℃,年均降水量708毫米。国家商品粮基地市。矿藏有金、煤、石墨、铁、云母、铅、砂土、石灰石等。是吉林省东南部的交通枢纽,沈吉、四梅、梅集铁路在此交会,202国道、303国道、103省道公路过境。古迹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女真摩崖石刻等。

  • 邮编:135000 代码:220581 区号:0435

行政区划

  全市辖5个街道、12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和平街道、福民街道、光明街道、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新合镇、曙光镇、中和镇、进化镇、一座营镇、水道镇、康大营镇、牛心顶镇、黑山头镇、李炉乡、杏岭乡、双兴乡、兴华乡、吉乐乡、小杨满族朝鲜族乡、湾龙乡。市政府驻梅河大街1771号。

历史

  梅河,满语称梅黑河(蛇的意思),发源于东丰县分水岭之东麓,分西南、西北两源,至东丰县界的小四平街汇归一处,东顺南折至梅河台入境,由西南隅流人大柳河,梅河水入大柳河之口,得名梅河口。

  唐渤海置瑕州,辽废。明代设置梅赫河卫(满语),后简称梅河。清光绪六年(1880)置海龙厅,属奉天府。光绪二十八年(1902)升海龙府,属盛京将军,辖东平、西丰、柳河、辉南等县。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海龙为沦陷区,设伪海龙县公署,列为乙类县,隶属于奉天省。1941年属四平省。

  1945年东北光复建立人民政权后,海龙县属辽北省。1946年5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海龙县划归辽宁省政府领导,为直属县;5月24日,国民党军占领海龙,成立国民党海龙县政府,隶属于国民党辽北省政府。1947年5月31日东北民主联军收复海龙全境,恢复海龙县民主政府,隶属于辽宁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驻海龙)。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海龙县划归辽北省第三专员公署(驻辽源市)管辖。1949年,辽北省撤销以后,划归辽东省,并于同年5月18日划归通化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54年8月15日,辽东省撤销,海龙县划归吉林省,仍属通化专区。1956年10月26日海龙县县城正式由海龙镇迁至梅河口镇。

  1985年2月4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的行政区域为梅河口市的行政区域,并将通化地区的辉南、柳河2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

  1985年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将辉南、柳河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1986年1月,梅河口市改为县级,辖原海龙县行政区域,由通化市代管。1988年建立梅河口贸易区。

  1986年7月28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梅河口镇,设立新华、河南、铁北、解放4个街道;同年11月4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小杨乡,设立小杨满族朝鲜族乡。1992年8月14日,经省政府批准,中和、曙光、进化、一座营4乡改为镇。同年10月6日,经省政府批准,水道、黑山头、牛心顶、大湾、野猪河、康大营6乡改为镇。

  1993年11月23日,经省政府批准,将福民乡、李炉乡的业家村、常家村、和盛村、凤城村和邱凤村的2、3、4、6组,曙光镇的革新村、永丰村、张家村和六八石村1组,黑山头镇的全胜村和团结村的1、2、7、8、10组,幸福村的1、2、5、6组,同心村的3、4、5、8、9组,湾龙乡莲河村的1、2、3、4、13、14、15、16组,划入梅河口城区,城区面积扩大到80平方千米(注:实际将邱凤村、幸福村、同心村均整村划入城区;1995年3月10日,市政府决定将团结村归划城区的5个组仍划回黑山头镇);撤销福民乡,设立福民街道,并将其他4个街道的辖区进行调整。1994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批准,铁北、河南街道分别更名为和平、光明街道。

  1996年,梅河口市面积2174平方千米,人口60.5万人,以汉族为主,满族占9.2%。辖5个街道、14个镇、11个乡、2个民族乡: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光明街道、和平街道、福民街道、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进化镇、新合镇、曙光镇、中和镇、一座营镇、水道镇、野猪河镇、康大营镇、黑山头镇、牛心顶镇、大湾镇、李炉乡、双泉乡、四八石乡、城南乡、义民乡、杏岭乡、小杨满族朝鲜族乡、吉乐乡、双兴乡、兴华乡、姜家街乡、花园朝鲜族乡、湾龙乡。

  2000年6月15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0]4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城南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海龙镇管辖;撤销花园朝鲜族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山城镇管辖;乡镇合并后,镇政府驻地不变,合并后的山城镇按民族乡镇对待;至此,梅河口市辖5个街道、14个镇、10个乡、1个民族乡。同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617674人,其中:新华街道76444人、和平街道49070人、光明街道18616人、解放街道31726人、福民街道30425人、山城镇43647人、海龙镇43037人、红梅镇51982人、新合镇28057人、野猪河镇8372人、曙光镇14097人、中和镇14196人、黑山头镇12548人、水道镇10756人、进化镇12945人、一座营镇11597人、康大营镇13308人、牛心顶镇12008人、大湾镇9690人、双泉乡5717人、义民乡12378人、杏岭乡17509人、李炉乡9770人、四八石乡11797人、湾龙乡20228人、双兴乡13894人、兴华乡11122人、小杨满族朝鲜族乡9647人、姜家街乡4732人、吉乐乡8359人。

  2002年6月14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2]5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四八石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红梅镇管辖。

  2002年末,梅河口市总人口61.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1万人。辖5个街道、14个镇、10个乡: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和平街道、福民街道、光明街道、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新合镇、曙光镇、中和镇、进化镇、一座营镇、水道镇、野猪河镇、康大营镇、牛心顶镇、大湾镇、黑山头镇、李炉乡、双泉乡、杏岭乡、双兴乡、兴华乡、姜家街乡、吉乐乡、小杨满族朝鲜族乡、湾龙乡、义民乡。其中,和平街道、解放街道、福民街道委托梅河口市经济贸易开发区管理。

  2005年2月5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5]2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野猪河镇、双泉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牛心顶镇管辖;撤销义民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杏岭乡管辖;梅河口市由24个乡镇调整为21个,乡镇平均面积为100.4平方千米、平均人口为21465人。同年9月9日,吉林省民政厅(吉民行批[2005]25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姜家街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小杨满族朝鲜族乡管辖;撤销大湾镇,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山城镇管辖(享受民族乡待遇)(10月山城镇完成与大湾镇的合并)。2005年末,全市辖5个街道、12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新华街道、解放街道、和平街道、福民街道、光明街道、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新合镇、曙光镇、中和镇、进化镇、一座营镇、水道镇、康大营镇、牛心顶镇、黑山头镇、李炉乡、杏岭乡、双兴乡、兴华乡、吉乐乡、小杨满族朝鲜族乡、湾龙乡。共有303个行政村、27个社区。

  2009年,梅河口市总面积2174平方千米,城区规划面积81平方千米,城市建设用地47.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22.2平方千米;总人口62万人,其中城区人口25万人。辖24个乡镇(街),303个行政村。吉林梅河口经济开发区(省级)规划面积11.14平方千米。

图集

梅河口市城区景色,2022年6月7日摄。新华社记者 许畅 摄
梅河口市城区景色,2022年6月7日摄。新华社记者 许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