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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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英语:European Union;西班牙语:Unión Europea;法语:Union européenne;德语:Europäische Union),简称欧盟(英语:EU;西班牙语:UE;法语:UE;德语:EU),是欧洲多国共同建立的政治经济联盟。欧盟的历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当时只有六个成员国。1958年又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7年统合在欧洲各共同体之下,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后转变成欧盟,并且渐渐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时,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后来的欧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间进行八次扩大,成员国从6个增至最多时有28个。2020年1月31日,经过多年的谈判,英国退出欧洲联盟。欧洲联盟现拥有27个成员国。

目前欧盟的运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条约》。政治上所有成员国均为议会民主国家(2008年《经济学人》民主状态调查);经济上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德国法国为欧盟两大核心成员国;军事上除瑞典爱尔兰奥地利马耳他塞浦路斯5国以外,其余22个欧洲联盟成员国均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

概述

1946年9月,温斯顿·丘吉尔曾提议建立“欧洲合众国”。1950年5月9日,当时的法国外长罗贝尔·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国政府提出建立欧洲煤钢联营。这个倡议得到了法、德、意、荷、比、卢6国的响应。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这六个国家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

1973年后,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加入欧共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欧共体12国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发展成为欧洲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 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此次扩大后的欧盟成员国从目前的15个增加到25个, 总体面积扩大近74万平方公里,人口从约3.8亿增至约4.5亿,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约5%,从现在的9万多亿美元增加到10万多亿美元,经济总量与美国不相上下,欧盟的整体实力有所增强。2007年,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2013年,克罗地亚加入欧盟。目前欧盟成员国已增至28个。

2003年7月,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就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与庆典日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根据宪法草案:欧盟的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和12颗黄星图案,盟歌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铭言为“多元一体”,5月9日为“欧洲日”。

欧盟的主要机构有欧盟高峰会(成员国家首脑组成)、欧盟理事会(成员国家部长组成的欧盟的上议院)、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欧洲议会(欧盟的众议院,唯一的直接民选机构)、欧洲法院欧洲中央银行等。此外,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也在欧洲共同体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在法律上是独立于欧盟的国际组织。

欧元由27个成员国中的19个采纳为流通货币;《申根条约》取消部分成员国之间的边境管制,目前已有22个欧盟成员国和4个非成员国实施,欧盟公民在各国之间也直接享有工作权,甚至一部份的政治参与。在外方面,具备欧洲公民权的可申请使用标记欧盟标注的成员国护照,同时也享有所有成员国的领事保护资格。

2012年10月12日,欧盟获颁诺贝尔和平奖。2020年1月31日,经过多年的谈判,欧盟重要成员英国退出欧洲联盟

欧盟的主要出版物:《欧洲联盟公报》、《欧洲联盟月报》、《欧洲文献》、《欧洲新闻—对外关系》和《欧洲经济》等。

欧盟的会旗:1986年5月29日正式悬挂,会旗为天兰色底,上面有12颗金黄色的星,表示欧洲联盟12个成员国。制作会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增强人们对欧洲联盟和欧洲同一性的印象。

欧盟的会徽:1988年1月开始使用,会徽的底呈兰色,上面12颗星围成一个圆圈,象征着欧共体12个成员国,圆圈中间为各成员国国名。

欧盟的统一货币为欧元 (euro),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除英国、希腊、瑞典和丹麦外的11个国家于1998年首批成为欧元国。2000年6月,欧盟在葡萄牙北部城市费拉举行的首脑会议批准希腊加入欧元区。这次会议还决定在2003年以前组建一支5000人的联合警察部队,参与处理发生在欧洲的危机和冲突。2002年1月1日零时,欧元正式流通。

主要组织机构

——欧洲理事会 (European Council ),即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负责讨论欧洲联盟的内部建设、重要的对外关系及重大的国际问题。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欧洲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为爱尔兰,任期为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欧洲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决策过程中采取协商一致通过的原则。理事会下设总秘书处。

——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即部长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欧盟委员会 (European Commission) ,是欧洲联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洲联盟条约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和进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等。在欧盟实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范围内,只有建议权和参与权。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法律大街200号一座十字形的大厦内。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自1995年起,欧盟委员会任期为5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该委员会由来自不同成员国的25名代表组成。现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2004年11月上任;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1999年任职。

欧盟委员会主席人选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征询欧洲议会意见后共同提名,欧盟委员会其他委员人选由各成员国政府共同协商提议。按此方式提名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和其他委员需一起经欧洲议会表决同意后,由欧盟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议会 (European Parliament) ,是欧洲联盟的执行监督、咨询机构,在某些领域有立法职能,并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三分之二多数弹劾欧盟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会大厦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自1979年起,欧洲议会议员由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 新一届欧洲议会选举 西班牙前内阁大臣当选欧洲议会议长 此外,欧盟机构还包括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和欧洲审计院。

——欧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现有15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由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审计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负责欧盟的审计和财政管理。审计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组成。

欧盟决策制定

欧盟决策制定3大支柱:

一、提出议案申请经由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批准

二、欧洲理事会和欧盟理事会是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制定机构

三、欧盟理事会与警政、司法机构合作,共同打击犯罪

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在重要的立法过程中具有同等的权力。若使一个提案成为法案,其必须获得两大机构的最终批准。共同决策权应用在如涉及到国内市场,公民权力,工人运动自由,工作及社会政策的立法程序中。

关于咨询程序,如果提案未能经欧洲议会、欧洲经社委员会、欧洲地区委员三大机构一系列商讨步骤通过,则理事会不能自行做出决策。然而,理事会能够修正咨询机构的提案。此程序应用在如涉及的农业、竞争、不平等待遇、税收、及移民的立法程序中。

赞同程序意味着在某重要决策制订前,理事会必须获得欧洲议会的认可。议会可以采用或者反对委员会提交的议案,但是不能修正。此程序普遍应用在如涉及新成员加入或部分国际性协议的立法程序中。

欧盟的规定直接作用于各成员国。欧盟依据个成员国的国情设定各国需达到的目标以推行其指令。各国需要酌情修正内部相关法律政策。

历史

欧洲统一的思想,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20世纪以前就已经出现。中世纪时期的东罗马帝国,以及其后的法兰克王国神圣罗马帝国等都将欧洲许多地区统一在其疆域之内。1453年,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奥斯曼帝国攻破后,波希米亚国王Podebrady之乔治就于1646年建议,欧洲基督教国家应该组成联盟,对抗奥斯曼帝国的扩张。

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当时就有欧洲人设想欧洲仿效美利坚合众国,建立欧洲合众国,支持此提议者包括拉法耶特侯爵塔德乌什·柯斯丘什科等。19世纪初,拿破仑曾在大陆封锁期间在欧洲大陆实行关税同盟

最初于1948年由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组成的关税联盟,主要是免除关税,开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贸易。

1950年5月9日,法国外交部长罗伯特·舒曼公布“舒曼计划”,建议将法国、德国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高级联营机构的管制之下,其他欧洲国家也可参加。

1951年4月18日,西德、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意大利六国签署《巴黎条约》,决定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合作推动煤与钢铁的生产销售。1952年7月23日,该条约生效,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六国在罗马签署《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该条约生效,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旨在创造共同市场,取消会员国间的关税,促进会员国间劳力、商品、资金、服务的自由流通。

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煤钢共同体、原子能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所属机构加以合并,统称为“欧洲各共同体”。1967年7月1日,该条约生效,“欧洲各共同体”正式成立。

1972年后,丹麦英国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先后加入欧洲各共同体

1987年7月1日,欧洲单一法案生效。1990年6月,签订《申根条约》,消除过境关卡限制,使会员国间无国界,于1995年3月26日生效。

1992年2月7日,《马斯垂克条约》签订,设立理事会、委员会、议会,逐步由区域性经济共同开发转型为区域政经整合的发展。并将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名为欧洲共同体。

1993年11月1日,《马斯垂克条约》生效,欧洲联盟正式成立,欧洲三大共同体纳入欧洲联盟,同时发展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并加强司法及内政事务上的合作。

1994年12月9—10日,欧洲联盟12国和即将加入欧盟的奥地利、瑞典和芬兰的领导人在德国埃森就改进欧盟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和欧盟向东欧扩大问题达成一致。

1995年1月1日,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3月26日,申根协议生效。协议规定,在申根协议国家边境上取消对人员往来的控制,加强司法和警务机构间的合作。同年12月16日,欧盟马德里首脑会议最终把未来欧洲统一货币的名称确定为“欧元”。

1996年12月14日,欧盟都柏林首脑会议通过了《稳定和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货币汇率机制》的欧元运行机制文件。

1997年6月17日,欧盟首脑会议通过了对《马约》修改和补充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同年10月2日,欧盟外长签署了该条约。

1998年3月12日,欧盟15国与申请加入欧盟的中、东欧11个国家的领导人在伦敦正式启动了名为

“欧洲会议”的首脑定期磋商机制。5月2日,欧盟布鲁塞尔首脑会议宣布德国、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卢森堡、爱尔兰和芬兰11国为欧元创始国。

1999年1月1日,欧盟正式启动欧元。5月1日,《阿姆斯特丹条约》正式生效。12月11日,欧姆赫尔辛基首脑会议通过了《千年宣言》,决定正式接受土耳其为入盟候选人并决定在2003年前成立欧盟快速反应部队。 2000年2月15日,欧盟开始与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立陶宛、保加利亚和马耳他第二批6个入盟候选国正式举行入盟谈判。

2001年1月1日,希腊正式成为欧元区第12个成员国。12月15日,欧盟布鲁塞尔首脑会议通过《拉肯宣言》,为欧盟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决定建立制宪筹备委员会为“欧洲的前途”提供改革方案。 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

2003年4月17日,在雅典举行的欧盟非正式会议上,安南与欧盟各国首脑一起合影留念。3月1日,欧元成为欧元区国家唯一法定货币。同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欧盟与捷克、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等10个完成入盟谈判的候选国签署入盟协议。这意味着欧盟成员国扩大到25个。这10国将于2004年5月1日成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国。

2003年12月12日,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开幕,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并争取敲定欧盟宪法草案的最后文本。会议通过了欧盟安全战略文件,这是欧盟通过的第一个安全战略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欧盟的危机预防和处理能力及独立防务能力奠定了新的理论基础。由于各方在有效多数表决机制等问题上分歧较大,会议未能就欧盟宪法草案最终达成协议。

2004年3月,欧盟首脑会议在欧盟理事会大楼举行,会议发表了《反恐声明》。任命荷兰前内政副大臣德?弗里斯为首位欧盟反恐协调员,欧盟反恐协调员将监管外交和内政的工作,类似于美国于“9·11”事件后成立的国土安全部,负责协调欧盟成员国在反恐方面的行动、信息交流并制订具体反恐政策。会议决定采取的另一项反恐措施是,将欧盟与其它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反恐合作联系起来。此外,会议采纳的紧急措施还包括改善欧盟国家间警察和情报部门的合作,使各国法律允许颁布共同的通缉令,加强边界控制和进行电话记录跟踪,筹措打击恐怖主义经费,建立欧洲恐怖嫌疑犯数据库等。

2004年5月1日,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10国正式加入欧盟。

2004年6月17日,欧盟首脑会议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理事会大厦开幕。这是欧盟2004年5月1日扩大到25国后的首次峰会。18日,欧盟的第一部宪法条约草案获得通过。该宪法将取代欧盟现有庞杂的法律文件,保证欧盟扩大后机构的正常运转。

2004年7月,欧盟外长会议决定正式开始建立欧盟军事装备局。这是欧盟决定组建快速反应部队和建立军事行动计划中心后在独立防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欧盟军备局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欧盟实施安全与防务政策,协调欧盟的军备开支,帮助成员国提高防务能力,包括危机处理、军备合作、军事技术研发以及开发具有竞争力的欧洲军事设备市场。索拉纳将出任军备局的第一任局长。该局的决策机构由参与国的国防部长组成。军备局直接对欧盟理事会负责,同时向欧盟政治与安全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该委员会指导。2004年1月,索拉纳任命英国国防部国际安全政策司司长尼克·威特尼为军备局筹备小组组长。

2004年9月,在欧盟国防部长非正式会议上,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与荷兰的国防部长在荷兰诺德韦克签署了组建欧盟宪兵部队的意向声明,并决定在2005年使这支部队具备快速反应能力。这意味着欧盟建设独立防务过程中的又一个新构想即将付诸行动。

2004年10月29日,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条约。

2004年10月,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条约,标志着欧盟在推进政治一体化方面又迈出重要的一步。欧盟宪法条约签署后还需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予以批准方可生效。如果各成员国批准顺利,欧盟宪法条约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2004年11月,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国防部长会议正式决定,欧盟将于2007年前组建13个能部署到世界上任何热点地区的快速反应战斗小分队。按照欧盟国防部长们的设计,快速反应战斗小分队的兵力为1500人左右,能部署到离欧洲6000公里远的地方,并有能力在欧盟成员国一致作出决定后10天内完成部署。首批战斗小分队将于2005年至2006年组建完毕。

2004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决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将于2005年4月签订入盟条约并于2007年成为欧盟正式成员国。

2005年1月,欧洲议会全会表决批准了欧盟宪法条约,但该条约还需要欧盟各成员国的批准方可生效。

2005年4月25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两国领导人在卢森堡签署了两国加入欧盟条约,为两国按计划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入盟奠定了基础。

2005年4月,欧盟决定对来自中国的针织衬衫、毛衫、裤子等9种纺织品进行特别限制措施的调查,中国表示强烈反对。 5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会见欧盟“三驾马车”外长,就欧盟对华纺织品和服装出口设限问题表明了中方立场,缓解当前中欧纺织品贸易摩擦和矛盾需双方共同努力,中国政府以积极的态度促进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主动采取了包括对部分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实行出口自动许可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2005年5月11日,保加利亚、奥地利和斯洛伐克议会分别批准《欧盟宪法条约》。12日,德国联邦议院表决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这表明德国最终正式批准《欧盟宪法条约》已成定局。19日,比利时众议院批准《欧盟宪法条约》。至此,欧盟25国中已有西班牙、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匈牙利、意大利、希腊、奥地利、斯洛伐克和德国、保加利亚、比利时等10个欧盟成员国已经分别通过议会表决或全民公决批准了《欧盟宪法条约》。

2005年5月29日,法国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条约》,6月1日,荷兰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条约》。

2007年1月1日,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加入欧盟。

2007年6月,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在布鲁塞尔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

2009年10月2日,爱尔兰举行的全民公投通过了《里斯本条约》(俗称《欧盟宪法》的简本),清除欧洲一体化最大障碍。

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

2010年6月17日,欧洲“2020战略”在欧盟峰会上通过,以期引领欧盟经济走出债务危机,增强竞争力。

2011年6月上旬克罗地亚加入欧盟的司法谈判获得成功,入盟谈判可画上句号。

2012年,欧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2013年7月1日,克罗地亚加入欧盟。

2016年6月24日,英国公投决定脱离欧盟,将开始协商达成退出欧盟协议,直至2019年3月29日,英国将继续是欧盟成员,继续执行欧盟法律和其他经贸协议。直到英国和欧盟达成退出欧盟的协议,并获得欧洲议会英国国会的通过,英国才能正式脱离欧盟。直至2020年1月29日,欧洲议会通过英国脱欧协议,同年1月31日英国才正式脱离欧盟

地位

欧盟目前是欧洲地区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的国际组织。成员国已将部分国家主权交给组织(主要是经济方面,如货币金融政策、内部市场、外贸,亦包括外交政策,欧盟各国的外交政策受欧盟委员会约束),加上欧盟委员会(行政权)连同具政治影响力的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立法权)和欧洲法院(司法权),令欧盟越来越像联邦制国家。虽然欧盟还不是真正的国家,欧盟本身也无权行使各成员国的主权,但里斯本条约第一条第八项(款)允许欧盟签订欧洲人权公约成为欧洲委员会的成员国。

欧盟任务与政策

条约赋予的欧盟任务

依据《欧盟运作条约》,欧盟权限分为联盟专属任务,以及联盟与会员国的共同任务。其中第1部(Part)第1篇(Title)第4条(Article)第2项规定,联盟与会员国共同的主要任务领域有10个:

  1. 内部市场(法语:Marché intérieur, 德语:Binnenmarkt, 英语:Internal Market);
  2. 社会政策,限于本条约所定义之范围;
  3. 经济、社会与领土的团结;
  4. 农业和渔业,不含海洋生态的保护;
  5. 环境保护;
  6. 消费者保护;
  7. 运输;
  8. 全欧网络(Trans-European Networks);
  9. 能源;
  10. 自由、安全与正义的领域
  11. 大众健康的共同政策,限于本条约所定义之范围。

目前主要政策

欧元标志
  • 成员国间资金自由流动
  • 协调政府法规公司法律和商标注册
  • 单一货币:欧元欧元区内各国,除了丹麦瑞典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捷克匈牙利克罗埃西亚,但部分国家欧元和该国货币并用)
  • 欧盟内部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合作
  • 共同的农业和牧业政策
  • 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进行协作,包括分享情报,协调犯罪行为的定义
  • 一个共同的对外政策是欧盟努力的目标,但是仍然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欧盟在2003年对伊战争上的分歧表明了欧盟离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程
  • 一个共同的安全策略,包括建立一支60,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作为维和目的,一支欧盟军队和一个欧盟卫星中心(获取情报目的)
  • 对收容和外来移民制定一致的政策
  • 共同的附加税、消费税等等
  • 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金
  • 建立援助候选国和其他东欧国家的资金
  • 研究基金
  • 欧盟国家要将每年的预算提交给欧盟委员会审查,欧盟委员会有权否决并要求成员国修改预算。

所有这些目标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而欧盟法律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所有的成员国都被要求在一个共同的欧洲法律框架内立法。

欧洲各共同体在欧盟中的角色

“欧洲各共同体”是三个欧洲国际组织在机构整并之后的统称,它们分别是:欧洲共同体(欧盟成立之前叫做“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随着欧盟成立,“欧洲各共同体”被立为欧盟三支柱的第一支柱,其他两个是:第二支柱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第三支柱刑事案件的警察合作与司法合作

“欧洲煤钢共同体”之成立契约中即订定有效期50年,于2002年到期解散;随着2009年《里斯本条约》的生效,废止了欧洲共同体(原“欧洲经济共同体”),其任务和地位由欧盟承接;所以2009年12月起,三个共同体只剩下一个欧洲原子能共同体。《里斯本条约》也取消了欧盟三支柱的结构,将各支柱的任务与通过里斯本条约新取得之权限做更紧密的整并。由于在《里斯本条约》的新架构下有这些变革,欧盟官方鉴于“欧洲各共同体”的名称不再适于描述欧盟当前的运作方式,不再使用此名词。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