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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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沅(?~1797年),字纕蘅,江南镇洋(今江苏太仓县)人。乾隆十八年(1753)成举人,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二十五年(1760)中进士第一名,授修撰,迁庶子。三十一年任甘肃巩秦阶道员,后被擢为陕西按察使。乾隆三十八年(1773)汛期,黄河、洛河、渭河同时涨水,朝邑27个村庄遭洪灾,冲毁民房八千九百余间,二万多人受灾。毕沅赴灾区救灾赈济,使许多百姓免遭流亡。他又招集流亡百姓开垦兴平、周至、扶风、武功一带的荒地,扩大耕地八十多顷。他动员民工疏浚了泾阳龙洞渠(今泾惠渠),有利于灌溉农田。他重视发展文化、保护古迹,曾奏请朝廷整修华岳庙及周文、武、成、康四王及周公陵墓;他认为“关中为外藩朝觐必经之所,沿途古迹如灞桥、温泉、崇仁、慈恩两寺俱为汉唐名胜,不宜任其荒颓”。他整理重修了西安碑林、乾陵、茂陵、西安城墙等名胜古迹,收集碑碣存于学宫。鉴于他的实绩,清廷曾几次擢署他为总督。四十四年,因其母亡,他去官服丧。一年后署陕西巡抚,四十八年实授。

  毕沅先后官陕10年,曾向清廷奏说,解决百姓生计应以农业为首。关中平原有泾、渭、灞、浐、潏、沣、滈、(潏水支流今不存)洛、漆、沮、汧以及黄河等多条河流,若能就近依势开渠引水灌溉,筑堰(即水库)蓄水,可以防旱涝之灾。他又说,自古云中(指今内蒙古阴山南黄河北地区)、北地(今甘肃平凉、庆阳及宁夏固原地区)、五原(指内蒙古五原县)、上郡(今陕西北部与内蒙古接界之地)等地畜牧最好,若能筹措一部分款项购一批牛、羊、马和骆驼,让当地百姓试行发展畜牧业。待繁殖增产以后,归还官府款项,其余就作为百姓发展畜牧业的资本。他认为在这些地方实行农耕和畜牧业并举的政策是建设和巩固边疆的好办法。但清廷并未采纳他的建议。

  乾隆五十年(1785)调任河南巡抚,五十一年任湖广总督。嘉庆元年,他在湖北镇压白莲教起义,朝廷予他二等轻车都尉世职。二年(1797)因病卒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