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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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拼音mín gē),(英语:folksong),民间歌曲。又称民间歌谣。是民间音乐的一个门类。民歌的文学部分(即歌词)属民间文学。民歌来源于民间,创作者和创作的年月一般是不确定的,并主要以口头创作、口头流传、不断再创作的方式生存于民间。它是表现民众生活和情感,反映创作者的价值观和趣味的民间艺术形式。现今,我们也常把一些经由作曲家创作、改编的具有浓郁地方风格的,并在人民群众中广为流传的歌曲也算作民歌。一般来说,一首民歌的创作往往要经历许多不同年代、地区以及不同场合的人们的艺术实践而逐步完成,是历代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起源和发展

  民歌是最早出现的声乐艺术,同时也是最早出现的音乐艺术形式。关于民歌的起源,学术界普遍认为来源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 源于人们的劳动生活,是原始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为了协调劳动步伐、释放劳动的压力等需要而产生的;
  2. 源于人们情感激动时发出的声音;
  3. 源于人们在接触大自然的过程中对大自然的模仿;
  4. 源于人们的语言,是语言的进一步乐化;
  5. 源于人们的宗教祭祀活动,是原始人类祭祀崇拜活动的产物。

  从民歌的艺术形式发展来看,早期的民歌大多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功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紧密,艺术性相对较弱。后来,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民歌的娱乐性功能逐渐增强,实用性功能减弱,民歌的题材因此变得更加丰富,音乐表现形式也日趋考究、多样,体现出较强的艺术性。

  对于真正的民歌,群众的再创作是其发展的重要环节。民歌一旦为专业音乐家记录、固定下来,往往会制约民歌的创新和改变。

  中国民歌有着悠久的历史。公元前6世纪成书的《诗经》是中国第一部民歌集,其中的国风部分,汇集了从初到春秋时期中国北方15个地区的160首民歌。南方的楚国民歌,经屈原的加工整理,一部分保留在楚辞的《九歌》当中。汉代的相和歌形式中也有属北方流传的民歌,汉代设有的乐府是搜集民间音乐的机构,使汉代的民歌得以保留,在宋人郭茂倩编纂的《乐府诗集》100卷中,就收录了自汉魏至宋以前的大量民歌。魏晋南北朝时期,湖北一代的西曲江苏一代的吴歌是这一时期民歌的代表。唐代在一些民歌的基础上加工形成了唐代的曲子。宋代的文人模仿民间曲子的形式填词形成著名的词牌。明代冯梦龙辑的《山歌》是吴地的民歌集。明清时有醉月子和无名氏搜集了流行的俗曲小调,后人将其编辑为《明清民歌选》。清李调元辑录的《粤风》中,有许多当时少数民族的民歌。这一时期因城市经济发展,出现了以卖唱为生的小曲演唱艺人,也有了辑录民歌小曲的刊本,辑录了如[银纽丝]、[叠断桥]、[凤阳歌]、[边关调]、[剪靛花]、[绣荷包]、[铺地锦]、[太平年]等民歌小曲200余首。1919年“五四”以后,北京大学成立了歌谣研究会,出版了《歌谣周刊》,载有民歌(歌词)。20世纪40年代在革命根据地延安,成立了中国民间音乐研究会,收集整理了大量民歌,使陕北江西等革命民歌得到大发展。1949年以后,出版了各种地方性的民歌选集。197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发起组织,编辑出版了各省、市、自治区独立成卷的《中国民歌集成》,使丰富的中国民歌得以保存。

音乐特征

  民歌的一般艺术特征是:

  1. 民歌的曲调一般短小精悍,音乐材料的运用经济、集中,旋律清新质朴、易于上口。
  2. 各民族、各地区的民歌一般都使用本民族、本地区的语言来演唱,旋律音调往往也与语言密切结合,因而带有鲜明的地域特点。
  3. 民歌的表现手法简洁、质朴,音乐形象真切、生动,音级的运动流畅而自然,并且在音乐要素上(诸如音阶、调式、节拍、节奏、润腔等)表现出鲜明的地域性特点。如苏格兰民歌常采用五声音阶,英格兰民歌较多地采用多里亚调式和密克索吕底亚调式,朝鲜民歌常用三拍子,湖南衡阳、邵阳一带的民歌音调中常含有微升的sol音等。
  4. 民歌的曲式结构一般比较短小、精练,并常采用同一曲调演唱多段歌词的分节歌形式。
  5. 民歌的演唱方式有独唱、齐唱、重唱、对唱、合唱、一领众和等类型。在亚洲各民族中,独唱、对唱、齐唱形式的单声部民歌比较多见,重唱、合唱较少,一领众和的形式在一些劳动歌曲中经常使用。在欧洲、美洲各民族,特别是东欧、南欧、东南欧等地,除了独唱、对唱以外,重唱和合唱也比较发达,这与这些地区的音乐比较注重和声进行有一定关联。非洲各民族一领众和的演唱方式十分普遍。
  6. 民间演唱有的是徒歌形式(如大部分山歌、号子和小调中的儿歌、摇儿歌、谣曲等);有的演唱时常用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乐器进行伴奏,例如朝鲜族的伽揶琴、哈萨克族的冬布拉、西班牙的吉他、非洲的鼓、越南的独弦琴、南美印地安人的排箫等。
  7. 民歌的歌词属于民间口头文学,它们大多通俗、质朴,情感真挚且富有诗意,反映了各地区不同的地理风物以及各地人们不同的性格特征、生活风貌和民俗风情。

  中国民歌的音乐特征是:

  1. 音阶上普遍采用五声音阶以及在五声音阶基础上形成的六声、七声音阶,旋律主要体现为五声性的特征,音乐风格比较清丽、平和。
  2. 音乐织体多表现为单声性,单声部的独唱歌曲占大多数。一些少数民族,如壮、苗、侗、瑶、畲、高山族等有一些二声部或三声部的多声部民歌,汉族某些劳动号子中也有领、和相叠的多声部织体,但是这种多声部织体中的支声旋律主要仍由主旋律派生而来,与欧洲等地民歌的和声式多声部织体有着本质的区别。
  3. 节奏上经常使用自由节奏。而规整的节奏使用时,强弱的变化和速度的缓急处理上也具有较大的伸缩余地,不像欧洲等地的民间音乐那样有规律。在有些少数民族民歌中,节拍不仅成为歌种的特征,而且成为民族音乐的鲜明标志。
  4. 民歌演唱时,强调对腔调的润饰,乐音富有装饰性,特别是喜欢运用音腔的变化来获得独特的艺术效果。衬词和衬腔是中国民歌常用的一种特殊的歌曲表现手段。
  5. 演唱形式上以独唱和齐唱居多,一领众和的演唱形式主要出现在号子、田秧山歌以及部分舞歌中。其中有的仅有锣鼓伴奏(如一部分田秧山歌、劳动号子和舞歌等),有的有旋律乐器伴奏(如小调中的时调、舞歌等)。

分类

  民歌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如按题材内容分类,可分为情歌、宗教歌、劳动歌、社团歌等;按体载、功能分类,可分为号子、山歌、小调、叙事谣、牛仔歌等;以语言分类,可分为英语民歌、阿拉伯语民歌、汉语民歌等;按产生、流传的地域分类,可分为中国民歌、美国民歌、西班牙民歌等;按产生年代分类,可分为传统民歌、新民歌等;按演唱者身份分类,可分为渔歌、妇女歌、儿歌等;按节拍节奏分类,可分为长调、短调等;按织体分类,可分为单声部、二声部、多声部民歌等。

  中国民歌有多种分类法。音乐学界大多将汉族民歌按照两种方式进行分类:一是按照体裁的不同,分为号子(包括搬运号子、工程号子、船渔号子和农事号子等)、山歌(包括一般山歌、放牧山歌、田秧山歌等)、小调(包括吟唱调、谣曲、时调等)三大类;二是按照地域音乐风格色彩的不同,分为西北、东北、江汉、西南、江浙、闽台、江淮、客家等11个色彩区。少数民族民歌大多按照各民族自己的传统分类法进行分类,例如蒙古族民歌按照题材不同分为狩猎歌、牧歌、赞歌、思乡曲、礼俗歌等,或者按照体裁不同分为长调民歌和短调民歌两大类;朝鲜族民歌按照体裁不同,分为抒情谣、农谣、风俗谣、童谣等类别。

  风格色彩分类法有助于认识和研究民歌的风格色彩、音乐与民俗的关系等问题,按题材内容分类有助于认识、研究民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等问题。此外,还有根据历史发展时期分类,或出于某一专题研究的需要而进行的特殊分类。

与其他音乐艺术的关系

  民歌作为最早产生的音乐体裁之一,很自然地成为其他民间音乐以及专业音乐创作的基础。①各类民间音乐不同程度地从民歌中汲取养料。例如民间歌舞音乐所使用的曲调,许多直接取自民歌;说唱音乐中的一些曲牌和常用腔调也明显带有民歌的痕迹;民间器乐作品的曲调,很多直接来自民歌或者根据民歌加以变化而成;民间戏剧、戏曲音乐也大多是在各地民歌的基础上,经过加工发展而成。②由于民歌凝结了历代人民的集体智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人们思想感情的体验和表达手法的结晶,因此,从事专业音乐创作的作曲家也时常从民歌中获得灵感,写下许多动人的作品。例如德国作曲家L.van贝多芬在他的第三交响乐“英雄”第三乐章中即运用了德国民歌《狩猎歌》的音调。俄罗斯作曲家P.I.柴科夫斯基在他著名的《D大调第一弦乐四重奏》第二乐章——“如歌的行板”中运用了俄罗斯民歌《夜歌》的曲调。中国作曲家冼星海在他的作品《黄河大合唱》中即运用了黄河船夫号子的音调。雷振邦为影片《冰山上的来客》创作的主题曲《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则采用了新疆塔吉克族民歌《古丽碧塔》的主题旋律与素材。反过来,专业音乐对民歌也产生影响。例如欧洲20世纪流行的民歌,大多产生于17世纪主调音乐兴起以后,其特点是有严格的韵律、工整的曲式结构、明确的调性,以及和弦式的曲调进行等,从中可以看出专业音乐创作对民歌创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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