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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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铭(1903-1931),字仰盘,化名王德昌、王振汉。陕西神木人。1920年进入神木县立高等小学读书,1922年考入太原山西省立第一中学。1925年初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夏转为中共党员。“五卅”运动中,他积极带领同学走上街头,开展宣传和募捐活动,声援上海工人的反帝爱国斗争。

  1925年冬任中共太原地方执行委员会技术书记,承办和处理地方执委会机关刻印文件、宣传品等文书工作。他多次到太原兵工厂、纺织厂进行宣传活动,发展了一批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建立了党、团支部。

  1925年和1926年的寒暑假,他两次回家乡神木,在县立高小进行反帝反军阀的宣传,组织旅外同学排演了反对封建礼教的时装剧--《可怜闺里月》《私塾一瞥》,还积极参与领导家乡人民开展反苛捐杂税和打倒土豪劣绅的斗争。

  1926年冬至1927年春,根据中共太原地方执委会的决定,汪在国民党山西省党部宣传部工作,积极宣传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对国民党右派分子韩克温、苗培成等破坏国共合作的罪行进行揭露和抨击。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山西临时省委决定向农村转移,派汪以特派员身份去祁县建立工作基地。他到祁县后很快建立了中共祁县第一个基础组织--乔家堡支部。接着,又和柳文渊等以乔家堡为依托,先后吸收了34名农运积极分子加入中共组织,相继成立了八个中共农村支部和中共祁县益晋织布厂支部。在此基础上,经临时省委批准,于1927年8月成立了中共祁县县委。此时,临时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相继迁到祁县,并在乔家堡设立了省委临时办事处。在省委和汪的指导下,到10月,祁县已有96个村成立了农民协会。

  1927年冬,中共山西临时省委由于与上级党的领导机关失去联系,按照中共中央要山西党组织“采取暴动土地革命的政策”,组织太原工人打砸官办的“太原工人联合会”,爆炸新华舞台的“新年同乐晚会”,遭到国民党反革命派的残酷镇压。1928年1月,临时省委在获知原上级领导机关中央北方局已经撤销的消息后,终于恢复了与中共中央的联系,并且收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上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扩大会议的有关决议。为贯彻中央政治局这次扩大会议所通过的盲动主义的错误决定,临时省委于2月11日在霍州召开扩大会议,作出了划全省为七个暴动区,以祁县、介休为中心,发动全省总暴动等决定。会议还根据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的“改造党的领导机关”、“党的指导机关干部工人化”的决议,选举印刷工人出身的时青为省委书记。会后,汪作为省委交通,与中共六大代表、省委委员王鸿钧一起离开山西去上海。行至开封,王鸿钧从河南的报纸上看到中共山西省委遭破坏的消息,即与汪一同找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周以栗商量对策,决定汪仍然赴沪,王返晋领导农民斗争。待汪3月中旬末或下旬抵达上海时,已知山西党团组织从上到下几乎全遭破坏,王鸿钧从运城到霍州,好不容易联系上阎念先等党员干部,重新恢复了临时省委,由王任书记,汪为三常委之一。汪在上海向中共中央如实汇报了霍州会议和山西省委被破坏的情况,请示中央指示新的工作方针。3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山西工作的新方针--中央致山西省委信》,交汪带回。这封信的基本精神,同中央1927年11月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完全一致,仍强调要“掀动群众的公开的斗争高潮”,“造成暴动的群众的基础,达到暴动之路”。根据这一指示,汪回晋后被临时省委派到河东和沁源、祁县、介休等地,恢复中共组织,发动群众斗争。

  汪和中共山西临时省委的同志艰苦工作到8月,因经费没有着落,大家连基本的生活也难以维持。王鸿钧在祁县召开会议,决定几位负责人分别到太原、河东和陕西借款,临时省委又停止了活动。汪去陕西半个月后按时返晋,先在平遥、汾阳等地恢复中共组织,接着去河东巡视,后又到太原,召开党团联席会议,于11月成立了中共山西临时省委,王世隆为书记,汪为常委。新成立的临时省委贯彻中共六大决议,确定了工作重点,领导成员分头深入各县开辟工作,汪到阳泉工业区联系党员,恢复组织。就在这时,王世隆把中共中央给山西的900元活动经费全部裹走,投敌叛变。19 29年1月,省委常委阎念先、团省委书记王宪仁被敌逮捕,省委委员李元洪离岗回家,临时省委只剩下汪铭一人坚持斗争,省委以下各级组织,也都遭到破坏。

  为挽救濒于危境的中共山西组织,汪铭不畏凶险,四处奔波,先在榆次建立了一个商号,作为秘密联络点;又在太原找到了四名工人党员,成立了中共支部;再派在太原的阳泉党员返回阳泉,恢复中共阳泉地方组织。他几次给中共中央写信,并两次赴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山西情况,请示克服困难的办法。1929年2月和3月,中共中央两次致函山西省临委,对山西党的工作作了原则指示,要他们积极领导工农群众的斗争,建立产业工人支部,重视军事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军事,建立工农武装等。但是,两次指示信,都没有对汪铭最关心的如何在白色恐怖下恢复党团组织、如何开展对国民党新军阀的斗争这些重大问题作出回答。3月22日,汪再次给中共中央写信。根据他了解的山西中共组织遭敌破坏后不能很快恢复的原因,认为领导者包办工作是很重要的一条。他指出,领导者包办工作的结果,是使党员只知道领导者个人,信仰领导者个人,而不认识、不依靠组织。这样,领导者个人一有变动,党组织就马上塌台。根据这种分析,汪在信中恳切请求中央派熟悉政治、能力较强的同志来山西参加省委中心工作(汪铭信原件存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很重视汪铭的汇报,3月25日发出由周恩来起草的《中央给顺直省委并汪铭同志的指示信》(收入《周恩来选集》上卷时,改标题为《在白色恐怖下如何健全党的组织工作》),对中共山西组织在白色恐怖下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给予了明确的指示。指出:“中央决定,目前山西可不成立省委,先着手地方工作的恢复和建立,山西工作改归顺直省委兼管。”据此,中共山西临时省委撤销。5月,汪赴天津,同中共顺直省委领导人讨论山西工作,确定了五个工作要点,同时决定汪为顺直省委巡视员,以巡视的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汪回山西后,首先建立了中共太原市委,汪为书记,接着抓紧太原和山西中部的工作。6月,他用20天的时间到河东巡视,在夏县堆云洞召开河东地区党的活动分子会议,讨论确定了河东的工作计划,还根据顺直省委指示,将中共河东特委改组为中共河东特支,选举产生了特支干事会。返回太原后,汪又于6月25日召开中共太原市委会议,制定了《太原工作计划》。

  正当太原、河东和山西各地的工作全面开展、初显起色的时候,7月21日,由于叛徒出卖,汪在太原被捕。阎锡山得知消息后,妄图从汪口中得到中共山西地方组织的重要机密,下令先严刑拷打,而后封官许愿。汪不惧酷刑,不受利诱,始终未暴露党的组织和机密,想方设法继续为党工作。他争取了几名看守,使他们成为革命的同情者,还介绍看守樊有春参加了共产党。樊入党后,担当了汪与监外中共组织的联系人。他在狱中给中共中央和顺直省委写信,汇报狱中党员的表现,检讨自己由于警惕性不高而被敌人逮捕,使党组织受到损失的错误,还对中共顺直省委和山西党的工作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他在政治上和生活上关心难友,勉励狱中的共产党员“没有生还的希望,就坚定地死,决不能用同志的生命来保全自己”。新任中共太原临时市委书记冯天祥曾两次组织营救,均未成功。1931年10月31日,汪被国民党反革命派判处死刑。在太原小东门外刑场上,反动军警要他跪下。他昂首挺胸,凛然喝道:“我没有罪,你们无权让我跪!”并连声高呼口号。随着反动军警的枪声,汪倒在血泊中。

  山西人民永远记着这位“铁骨铮铮的英雄”。在半个多世纪以后出版的历史读物中,对他作了这样的评价:“特别是汪铭,能够克服重重困难,顽强地、认真地贯彻党中央的指示,为恢复与发展山西党的组织及开展党的工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中国共产党山西历史》1924~1949,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