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正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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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正韵》,是太祖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乐韶凤宋濂等11人奉诏编成的一部官方韵书,共16卷。宋濂作的序文中说,《洪武正韵》“壹以中原雅音为正”,即以周德清的《中原音韵》为准则。但从编辑人员的籍贯来看,绝大多数却是来自浙江安徽一带。此乃因为中原“雅”音与中原“俗”音不同,雅音追求上溯古来音韵,而不同于河南地区的市井口语。

虽然《洪武正韵》之编纂要求是以“中原雅音”为标准,但其性质不是一个单纯、完整语音系统,实际上兼有旧韵书、明初官话江淮方言吴音的特点,不能代表明初实际语音体系。

《洪武正韵》是在南宋增修互注礼部韵略》(简称《增韵》)的基础上重编。《洪武正韵》刊行四年之后,明太祖又因书中“尚有未谐叶者”而要求重修,因此《洪武正韵》有了两个版本:洪武八年(1375年)的初编七十六韵本,洪武十二年(1379年)的重修八十韵。《正韵》和《增韵》、八十韵本和七十六韵本之间的差异,大概就是以中原雅音校正的记录,因此比较两者就可以考察明初官话音系之特点。

音系

声母

继承三十六字母,但不分非和敷、知和照、彻和穿、澄和床、禅和部分床、泥和娘,因此实际是31声母,其中保留了全浊声母。

韵母

舒声二十二韵母,每个韵母都可以配平、上、去三声调。入声十韵母,仍保留-p、-t、-k韵尾。

这样共有22 x 3 + 10 = 76韵:

平声:东·支·齐·鱼·模·皆·灰·真·寒·删·先·萧·爻·歌·麻·遮·阳·庚·尤·侵·覃·盐

上声:董·纸·荠·语·姥·解·贿·轸·旱·产·铣·篠·巧·习·马·者·养·梗·有·寝·感·琰

去声:送·置·霁·御·暮·泰·队·震·翰·谏·霰·啸·效·个·祃·蔗·漾·敬·宥·泌·勘·艳

入声:屋·质·曷·辖·屑·药·陌·缉·合·叶

声调

四个声调,平上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