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维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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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维炽(1910~1932),字炯亭,亦名维志、仲明,化名赵仪三,今子长县马家砭乡焦家河人。幼时人私塾就读,民国12年(1923)人陕北榆林中学上学。受魏野畴李子洲影响,参加榆中“文学研究会”、“社会科学研究会”、“学生自治会”,徒步至内蒙古等地传播革命真理。民国14年(1925)春,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共产党员。民国16年(1927)春,任共青团延安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10月,参加团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当选为团省委委员,受命以团省委特派员身份回陕北巡视工作,恢复团绥德县委,兼任书记。11月,在榆林建立共青团陕北特委,任书记。民国17年(1928)4月,当选为中共陕北特委委员,负责青年工作。9月,在米脂参加中共陕北特委第二次代表会议时被捕,押解榆林,12月获释。民国18年(1929)春赴西安,参与组建共青团陕西临时省委,任省委秘书兼宣传。民国19年(1930)7月当选为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先后任省委秘书长、秘书科主任兼省委秘密工作委员会主任。民国20年(1931),兼管中共西安市委工作。民国21年(1932)2月,以省委特派员身份至陕甘边巡视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工作,后经省委同意,留驻游击队兼任政委。8月6日,永丰起义爆发,维炽在战斗中被俘。于8月9日将其枪杀。

概述

  1923年延川田家川高小毕业后考入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青团。因带头闹学潮反对陕北军阀井岳秀而被校方开除,共青团组织介绍他到肤施(今延安)省立第四中学继续求学。1926年转为中共党员,担任四中学生会主席、共青团肤施特别支部书记,还是国民党肤施(今延安)县党部的执行委员。1927年春,中共和共青团分别在延安建立地方执行委员会,焦任共青团延安地方执委会书记。这年夏天,由于冯玉祥附蒋反共,陕西全省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投靠南京政府的井岳秀,派兵强行封闭了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和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到处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焦冒着生命危险,只身化装离开延安,到西安向中共和共青团陕西省委汇报陕北情况,后暂留团省委。10月出席团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被选为团省委委员。会后以团省委特派员身份回陕北巡视共青团工作,恢复了绥德和榆林两个团县委。11月,共青团陕北特别区委员会在榆林成立,焦任团特委书记;1928年4月又被选为中共陕北特委青年委员。1928年9月下旬,焦在参与筹备中共陕北第二次党员大会时被井岳秀部军警逮捕,后被关押在榆林监狱,受尽酷刑,坚不吐实。因找不到其“犯罪”证据,数月后被释放。1929年初到西安,先后在团省委第三次扩大会议和党团紧急联席会议上,被选为团省委委员。1930年夏,焦被选为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后任省委秘书长,主要任务是编印省委主办的《西北红旗》报和《党的生活》刊。1931年3月,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被撤职,中共陕西省委指派焦兼管西安市委工作,直至同年8月西安市委重新组建。

  1932年2月,焦以中共陕西省委特派员身份去陕甘边巡视,后经省委同意,留红军陕甘游击队工作,任队委委员兼大队政委,协助谢子长领导武装斗争。4月中旬,焦、谢又受省委派遣,到甘肃靖远策划王子元部警备第三旅起义。5月5日晚,200余官兵参加靖远兵变。次日起义部队在打拉池改编为陕甘红军游击队第四支队,焦任政委,谢任总指挥。但由于强敌围攻,游击队被打散。焦、谢并不气馁,到兰州继续部署策动警三旅士兵哗变。5月下旬,哗变士兵在靖远水泉堡成立红军陕甘游击队,焦任政委,活动于靖远、海原一带,打土豪、分财物,多次消灭来犯之敌。后由于国民党军的“围剿”,游击队化整为零,分散活动,焦返回西安。7月,中共陕西省委派焦巡视陕东,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关于在蒲(城)韩(城)澄(城)一带“摧毁反动政权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指示。8月初,焦在澄城召开三县中共组织领导人会议,决定8月1 0日三县同时起义。8月4日晚,焦又在蒲城晋王村召开党员会议,决定晋王、永丰两地8月6日举行起义,收缴民团武装,然后北上参加陕甘游击队。8月5日晚焦赶到永丰具体部署。第二天,永丰起义如期举行。焦在指挥农民起义军作战中被俘。军警与民团头子对焦连续三天审讯,先许以高官厚禄,继动用各种刑具,焦都不为所动。反动军警与民团头子气急败坏,采用割舌头、剜双眼、打坏双颧等惨无人道的刑罚,焦仍傲然挺立,宁死不屈。8月9日晚被枪杀在蒲城孙镇附近的大路旁。死后尸体还被抛进附近的水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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