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城

  拼音láo chéng),宋时囚禁流配罪犯之所。【出自】《宋史·刑法志一》:“诸犯徒、流罪,并配所在牢城,勿復转送闕下。”【例】《水浒传》第九回:“沧州牢城营内收管林冲,发在单身房里,听候点视。”

最后修改于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