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导演艺术

戏剧导演艺术(direction of drama),以文学剧本为依据、以演员表演为主体、运用和组织各种艺术手段,是在舞台上进行综合的二度创造的艺术创作活动。主旨是把文学性剧本内容转化为活生生的演出形象,使之以完整、统一、和谐、独具个性的舞台演出形象展现在观众面前。不同戏剧观念和创作个性的导演,对待不同的剧本会采用不同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创造出不同的演出形式,以达到其预期的演出效果。构成戏剧演出的基本要素是演员、剧本、剧场(即实现演出的物理空间,亦可泛称“舞台”)和观众。演员和观众、演员和角色、舞台和观众席三对关系的处理是导演艺术的首要问题。导演的演剧观念、艺术追求的不同,必然会对这三对关系采取不同的处理原则和方式,导演艺术也由此得到不断的发展与更新。

戏剧导演艺术史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当时导演任务往往由剧作者兼任。他担当合唱的教师,负责组织舞台动作,并指导装置、指挥合唱和处理演员的形体表现。但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逐渐发展形成为以创造完整演出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现代导演学,并明确其特性是:①以剧本为基础进行二度创造。导演应该尊重剧作者和剧本,正确地读解剧本、深刻地确定演出的立意是导演进行再创造时应该遵循的创作原则。一方面不应该以主观随意性的态度对待剧本和剧作家,另一方面在将剧本的文学形象转换为演出形象的再创造过程中,要充满创造性,“要用自己的形式赋予自己的观念”,不能简单地只对剧本进行“翻译”和“图解”。②将文学、美术、音乐、建筑等各种艺术作为创作元素,并以演员的表演艺术为中心进行有机综合。为了避免各种艺术创作元素的简单拼凑和相互排斥,导演应该以统一的演出思想立意、统一的艺术构思为指导,以舞台行动为支柱进行有机、能动的综合。③以组织舞台行动为主要创作手段。戏剧是行动形象的艺术,导演要用表演艺术的语言、形体动作和表情,运用各种艺术创作元素去组织和体现舞台行动,从而在舞台上创造出生动的形象。

导演的创作职能是:按照导演艺术的特性去执行创造完整演出艺术的任务。因此导演是戏剧演出的作者,是多种艺术创作元素的综合者,是舞台行动的组织者,是演员的导师,是戏剧演出艺术创作过程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同时与剧本、表演、舞台美术、音乐音响等综合艺术全体工作人员的关系又是创作的合作关系。观众不仅是演出的对象,也是演出的参与创造者。如果演出失去了观众便毫无意义可言。所以,导演必须重视观众,了解观众,热爱观众,熟悉他们的心理与审美要求。

导演艺术的基本特性和创作职能决定导演者不仅必须坚实掌握导演艺术的创作规律、方法和技能,还必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同时,导演者还需具有敏锐观察、深刻认识生活的能力,永远燃烧的创作热情,活跃的行动性形象思维和严密的逻辑思维,丰富的生活素养和文学艺术修养等。

导演者将剧作者创作的文学形象转化为舞台演出形象的创作流程,一般相对划分为以下几个大的创作阶段:

①剧本分析。通过对剧本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在正确理解作家和读解剧本的基础上,确定演出的立意。

②导演构思。创造性地解释剧本,提出对未来演出的总体设想和预见;确定对主要人物形象、台词以及舞台美术、音响效果等的处理原则。

③排练。一般也称为体现构思阶段,是导演与演员合作塑造人物形象,体现导演构思的主要创作环节。导演在排练中一方面要细致地向演员解释剧本,解释剧中生活和人物性格特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演员创造潜能,引导他们接近角色,完成角色形象创造。排练大致可分为:初排阶段。也称“粗排”,俗称“搭架子”。即把一幕戏或全剧先树立起情节行动的初步轮廓来,让演员对它有个完整印象,以便作行动贯串性的思考。导演可以得出一个粗略的构思体现轮廓,有助于审视自己的艺术处理的概貌。细排阶段。在初排的轮廓基础上,作更进一步的细致加工排练。逐字、逐句地帮助演员深入理解剧本,同时精雕细刻,创造准确、鲜明、生动体现剧本内容和塑造完整人物形象的形式。连排阶段。在排演场中作几次全剧连贯性的排练,从全剧的情节结构、节奏气氛及人物形象的完整性出发,对排练进行丰富和修改。合成彩排。在剧场按正式演出要求与布景、灯光、服装、化妆、音乐和音响等进行联合彩排。这是综合艺术诸元素与表演有机统一、体现导演构思、创造完整演出形象的关键环节。公演。剧目公开演出。此时导演的工作仍没有结束,他还需细致观察剧场中观众复杂而微妙的观剧感受和反应,检查并调整自己的艺术构思和舞台处理,使演出形象更加趋于完美。

最后修改于2022年4月25日 (星期一)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