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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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龙族妇女
独龙族姑娘
56朵“民族体育之花”:陈黎松,独龙族(云南),来源: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

  独龙族汉语拼音:Dulong Zu;英语:the Dulong nationality),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傈族自治州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两岸(即 贡山县独龙江乡),也有少数散居在贡山县北部的怒江两岸(即 贡山县丙中洛镇);在澜沧江流域的北部(即 迪庆藏族自治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齐乐乡的俅扒卡村)也有部分独龙族散居。独龙族是云南人口最少的特有民族,独龙族是跨境而居的民族,在缅甸克钦邦北部的胡康河谷也有分布。


  独龙族使用独龙语,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归属目前尚无定论,但据语言学家孙宏开先生调查研究认为,与景颇语僜语珞巴语语言相近,有可能划为同一语支。独龙语内部可分为两大方言,即"独龙江独龙语方言"和"怒江独龙语方言"。


  独龙族历史上没有文字,主要以刻木、结绳的方式记事和传递信息。20世纪50年代,缅甸的日旺人(独龙族的一支)"白吉斗•蒂其枯"创制了一种以日旺话为标准语音点的拉丁文拼音文字—— “日旺文”,主要用来翻译圣经,在当地群众中使用。1979年,根据独龙族人民的意愿,贡山县文化馆的独龙族干部"木里门•约翰"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的龙乘云同志协助下,在日旺文的基础上以独龙江乡孔当村公所一带的话为标准音点创制了独龙语拼音方案(独龙文)。1983年12月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1984年起在独龙族干部群众中试教推行。


  独龙族的名称,最初见于《大元一统志》丽江路风俗条,被称为“撬”,明清时期称为“俅”或“曲”,也有称“俅人”、“俅子”的。史籍记载,唐宋时期属南昭大理国管辖,元明清时属丽江木氏土司统治,清中叶划归丽江纳西族康普、叶枝两土千总分管,后归叶枝土千总统辖。1909年委任专职“俅管”管辖独龙河地区。1918年在今贡山县设置菖蒲桶行政公署,1933年改为贡山设治局,进而在贡山地区推行保甲制度。


  独龙族内部分为50多个父系氏族。独龙族的传统生活方式是以家族公社为中心的原始共产制,共同生产,共同占有生产生活资料。家族长负责处理协调,族人共耕,儿媳轮流煮饭,吃饭时由主妇按人头平均分配。族人之间亲善友受,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独龙族的传统服装一般穿黑白直条相交的麻布毯或棉布衣,男子下穿短裤,习惯用麻布一块从左肩腋下斜拉至胸前,坦露左肩右臂。女子多在腰间系戴染色的油藤圈作装饰,以前有纹面的习俗。男女不戴帽,多披头散发、赤足。现在服饰已有了较大改观,妇女仿傈僳族穿长袖衣裙,并佩戴彩色料珠链串,男子喜欢挎腰刀、弩箭;妇女旧时有黥面习俗。


  独龙族以农业,采集和狩猎为生,“卡雀哇”是唯一的节日,多在冬腊月举行。节日里,每个民族和部落都要集体猎取野物,杀猎宰羊,部落主妇将食物分给各个家庭,他们称为“分食”,也有剽牛活动。清晨,人们来到山寨的旷地,随着芒锣的响声,手牵手跳起本民族的传统舞蹈。


  独龙族的信仰认为世间万物皆有灵魂。所以,灵魂观念、鬼的观念、天的观念一直是独龙族原始信仰的核心。灵魂观念的最具体的表现方式即妇女的黥面

民族历史

  独龙族的族源及民族的形成,时至今日还没有较为清楚的脉络及线索,但从语言系属上来看,作为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独龙族,应当来源于氐羌族群。归纳其民族内部所流传的传说,则主要有两种:一认为独龙族是土著民族。二认为独龙族最初居住在怒江一带,后因出猎偶然来到独龙江河谷,看到这里不仅有宽阔的猎场,而且还有较为平坦的台地,便陆续迁居至此,并逐步由北向南发展。在独龙族约15个氏族中,有8个氏族的传说都说来自怒江。而且从语言以及过去曾有过的文面习俗等文化特征来看,独龙族与贡山的怒族也很相近。近年来大多数学者认为后一种说法比较可信。

  独龙江河谷在唐宋两代属南诏及大理政权管辖;元、明、清三代则为丽江木氏土司和丽江路军民总管府统治。此间,在有关的汉文史籍中已开始出现了独龙族先民的记载。如《元一统志》“丽江路风俗条”说:“丽江路,蛮有八种,曰磨些、曰白、曰罗落、曰冬闷、曰峨昌、曰撬、曰吐蕃、曰卢,参错而居”。当时的丽江路包括现在的丽江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南部等地,其西北与今西藏自治区相接。文中所载“撬”、“吐蕃”、“卢”正是“参错杂居”于丽江路西部和西北部的独龙族、藏族和傈僳族之先民。“撬”是“俅”字的同声异写。而在以往,都曾将俅(撬)居住的河流及地区称为俅江和俅夷地,如现今贡山县西部的独龙江上游仍被称为俅江。由此可见,元朝时的俅族正处于俅江一带,以后又逐渐迁移到了下游的独龙江流域。及至清代,道光《云南通志》卷一八五转引《清职贡图》如此记载道:“俅人,居澜沧江大雪山外,系鹤庆、丽江西城外野夷。其居处结草为庐,或以树皮覆之。男子披发,着麻布短衣裤,跣足。妇耳缀铜环,衣亦麻布。……更有居山岩中者,衣木叶,茹毛饮血。宛然太古之民。俅人与怒人接壤,畏之不敢越界。”雍正《云南通志》也曾有“俅人丽江界内有之,披树叶为衣,茹毛饮血,无屋宇,居山岩中”的记载,还有乾隆《丽江府志略》以及其它史志中,也有许多类似的记载。这些记载集中反映了当时独龙族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

  清代中叶,独龙江和怒江曾被划分为两段,分别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据清代余庆远《维西见闻录》记载,从1730年起,独龙族人民被迫以黄蜡30斤、 麻布15丈、山驴皮20张为贡礼,每年按期向维西康普土千总纳贡。后来,康普土千总把独龙江上游地区转赠给西藏喇嘛寺,由喇嘛寺通过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向独龙族人收取“超度”费,菖莆桶(今贡山县)喇嘛寺亦来收取“香火钱粮”,而康普土千总仍照例征收贡物。每当土司属官前来收取贡物时,除了要另建草房供其住宿,并以丰盛食物招待外,还必须强迫摊购沙盐,实行不等价交换。如果贡物不足,便被强掠为奴。此外,东邻的傈僳族奴隶主,也经常越过高黎贡山,掳掠独龙族人当奴隶,激起了独龙族人民几代人前赴后继的奋起反抗,终因力量对比悬殊而惨遭无情镇压,残暴的奴隶主为此还先后杀绝了独龙族的几个家族。并强迫他们立石为盟、“永不反悔”,甘愿缴纳贡物或以人抵贡,称作“尸骨钱粮”,使独龙族人世代深受着多重的剥削和压迫,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907至1908年,清王朝派丽江府阿墩子(今德钦县)弹压委员兼管怒俅两江事宜的夏瑚(湖南人)巡视怒江、独龙江一带,他带领随员、向导、背夫共100多人从菖莆桶出发,翻越高黎贡山前往独龙江,并沿路向边境村寨散发盐、布、针线等日用品,委派各地头人担任“伙头”、“甲头”等职,颁发“头人”执照,下令停止当地民众对土司、喇嘛及蓄奴主的一切贡赋,严禁土司掳掠边民为奴。他还任命袁裕才、和定安为“怒俅总管”,取代了叶枝土千总和喇嘛寺对独龙江地区的统治。这位历史上以政府官员的身份进入此地的第一人,还将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写成《怒俅边隘详情》,叙行程、记风土,详细记载了独龙族的居住环境、生产及生活状况,并在第三部分中向清政府提出了加强边务、开发边疆的“十条建议”。这对西南边疆稳定和增进民族团结都是十分有益的。

  辛亥革命后,独龙江划归菖莆桶殖边公署统辖,1918年改为菖莆桶行政委员会公署。1933年又改为贡山设治局,并先后设立了公安局和区公所。民国时期政局混乱,独龙族人民深受西藏察瓦龙土司和国民党的双重统治。国民政府为了加强对该地区的有效控制,在独龙江推行了保甲制,共设4保,以每一行政村为1保,每一自然村为1甲,并任命当地族长为保、甲长,三年一换,除管理村社日常事务外,还要负责为国民政府征纳税收。

  在反动统治的黑暗年代里,英勇的独龙族人民曾多次掀起反抗斗争。1932年因察瓦龙土司的管家欺侮到独龙江挖贝母的怒族农民,引起了独龙族人民的愤怒,他们闻讯赶来把土司管家捆吊在树上。事后土司为了报复,加重了对独龙族的税收,不但鸡、犬、牛、猪全要上税,就连人的耳朵、鼻子也都要上税。由此更加激发了独龙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一共坚持了3年之久,沉重打击了察瓦龙土司的反动气焰,最后迫使他取消了强加在独龙族和怒族人民身上的各种苛派。设治局统治时期,由于肆无忌惮地敲诈勒索使独龙族人民的生活如雪上加霜,更加困苦不堪,故而又激起他们不断地开展了反对设治局的斗争。

  近代100余年来,帝国主义的侵略魔爪不断伸入我国西南边境,大批帝国主义分子披着“旅行家”、“传教士”的外衣,潜入怒江、独龙江一带,进行间谍活动。

  1907年在怒江发生的“白哈罗教案”(参见傈僳族的有关叙述),就是当地藏族、傈僳族、怒族和独龙族人民对法帝国主义进行的反抗斗争。1913年,英帝国主义派遣武装人员一行10多人以“勘测队”之名,在英军上尉布里查的带领下从缅甸侵入独龙江,到处抓夫、要粮要物、祸害百姓,还拷打并残酷杀害了独龙族汉子江勒奎,激起了独龙族人民的强烈义愤,立即组织起来进行了坚决的反抗,他们断绝了敌人粮源,并埋伏在“勘测队”的必经之地——吉色鲁溜索附近,当布里查爬上溜索滑到江心时,被独龙族猎手的毒箭射中坠死江中,其余侵略者则被吓得从原路仓皇逃出了国境,彻底粉碎了这支英国侵略军企图通过独龙江进犯西藏的阴谋。

  正是由于历代反动统治的压迫、屠杀以及近代帝国主义的欺侮,独龙族人民灾难深重,人口不断减少,到新中国成立前夕,仅剩下1700多人,几乎濒临灭绝的境地。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族乡鲁腊村的独龙族新居

  1949年8月,贡山宣告和平解放。1950年3月,成立了贡山临时政务委员会。同年4月,正式改为“贡山县”。10月,成立了贡山县人民政府。独龙族人民从此获得了新生。

  独龙语称氏族为“尼勒”,意为同一祖先传承下来具有血缘关系的共同体。大多数独龙族人的氏族观念已十分淡薄,已无共同的地域以及更多的政治经济联系而显得十分松弛。只是以一种各兄弟家族所公认的祖先象征物留存在大家的记忆之中。氏族名称也没有图腾的内容,多是以该氏族的某些特征来称呼,有的还有一种超自然的象征意义。如20世纪50年代整个独龙江流域所有的15个氏族中,有叫“木金”的,意为“天上诞生”;叫“当生”的,意为“红皮肤”;还有叫“东勒”的,意为“性格暴躁”等等。有的本身就是地名,如“麻必洛”、“克劳洛”便是独龙江上游两大支流的名称。“麻必”和“克劳”大概是原氏族的名称,但其意义已不可考。而“洛”则是“河谷”的意思。氏族成员间有互相帮助及保护的责任,实行血族复仇制,任何一个成员受到外人的欺凌以至杀害,其他成员都有义务为他报仇。同一氏族内分出的家族之间不能通婚。

  独龙族的家族公社是由原氏族成员的不断分裂(迁徙)而形成的,独龙语称为“其拉”或“吉可罗”,意为整体、全部的。截止20世纪50年代初,独龙江流域共有54个家族公社。虽已处于解体阶段而不再是完整的经济单位,但较之原氏族组织仍在独龙族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具体为:①每个家族公社有共同的地域,以山岭、河谷、森林、溪流等划分各自的界线,形成一个个自然村寨。一般来说,未经允许其他家族的成员不得迁入本家族领地内或垦荒、渔猎等。②每个家族公社都有一个自然形成的家族长(有的同时也是氏族头人),称为“卡桑”,一般都是由家族内辈分高、能说会道、较为富裕的男子担任。卡桑同样参加劳动,不得世袭,如果死亡或因故失去了威信,则另找新人代之。对内领导生产、主持祭祀、排解纠纷,对外负责纳贡摊派、指挥作战、订立盟约。各家族公社之间独立、平等、互不统属。只有在共同反抗藏族封建领主和傈僳族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和掠夺时,一些近亲的家族才会临时结成类似联盟的组织,较强大的家族成为联盟的核心,其“卡桑”便是联盟的领袖。有时会另产生一个军事领袖,称“甲卡”,作为“卡桑”的助手。一旦对外战争状态结束,这种联盟也就自行解散了。③家族公社内部禁止通婚,实行族外婚。④每个家族公社都有各自独特的名称,习惯用各地自然环境的特点来命名和称呼。如,“孔当”家族意即一块宽大的坝子。“龙棍”家族,意即石头多的地方。当然也有用家族长的名字来命名的,如“木千王”、“木千图”等。⑤家族公社成员的名字前须冠以家族名称或父名(女儿还冠以母名)。例如一个独龙族姑娘阿婻的全名是白丽(家族名)•丁板(父名)•顶(母名)•阿克洽(爱称)•婻(排行)。因此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判断出是哪个家族,谁的子女,以及排行第几。而且女子出嫁后也不改其家族的姓。⑥家族公社通常包括两三个以父系家长为主的原始共产制的大家庭,独龙语称为“宗”。 每一个大家庭一般包括父、子、孙三代,都有一个称为“吉马戛”的家长(有的同时也是家族长)。里面有好几个火塘,代表着男子娶妻后实行火塘分居的小家庭,独龙语称为“卡尔信”。所有成员都要参加大家庭共耕地的劳动,收获物归大家庭集体所有。而属于各个火塘(即小家庭)的少量土地,仍由大家庭成员协作共耕,收获物则归各火塘所有。大家庭中一般有两种仓房:一种是被称为“捧千”的用来统一存放大家庭里共同收获物的大仓房,由年老的主妇管理。另一种则是以火塘为单位的各个小家庭自已的小仓库,称为“捧秋”。由小家庭的主妇来管理,主要是储存小家庭粮物的地方。大家庭内部由各个火塘的主妇,先从大仓房中取出粮食轮流煮饭,吃完后再接着用小仓房里的,而各个小家庭不能拒绝,这已成为一种传统的义务。吃饭时,通常由年长的主妇按人平均分配,不论大小哪怕是婴儿也都要分一份。若老主妇不在,就依次由最年长的媳妇来分。这种“主妇管仓”、“主妇分食”等传统做法,是独龙族昔日母权制社会的遗俗,

  20世纪50年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劳动日益个体化,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便从家族公社中分裂出来,成为独龙族社会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小家庭包括夫妇及其子女,已很少三代同住。家庭内部男女地位基本平等,生产、家务以及子女婚姻大事一般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而定。家长则由男子担任。儿子婚后便要另立火塘与父分家,一个火塘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幼子则从父母共居,既是双亲的赡养者,又是财产的继承人。

宗教信仰

  独龙族在万物有灵的传统观念支配下,比较普遍地相信鬼魂的存在和作用。他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和崇拜集中表现在对各种鬼魂的信奉与祭祀上。而“神”似乎还没有完全从其鬼魂观念里分离出来。认为人们一生中的所有祸福都是由鬼魂决定的。图腾崇拜的遗迹已绝少可见,而祖先崇拜的仪礼活动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也没有任何偶体偶像的供置和膜拜。盛行祭鬼、巫师(“南木萨”、“乌”等)治病、砍鬼和占卜等一系列巫术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藏族的苯教以及怒族和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的影响。20世纪30、40年代,基督教传入独龙江地区后,下游的部分独龙族群众开始信教。

  生灵“卜拉”和亡魂“阿细” 在独龙族宗教意识里,人和动物都有两个灵魂,即生灵“卜拉”和亡魂“阿细”。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其肌体赖以存活的生灵“卜拉”,只有在肌体活着的时候才存在。

  “卜拉”消失后,人的另一个灵魂,即亡魂“阿细”接踵而至。除巫师外,一般人看不见“阿细”。“阿细”不同于鬼、精灵,它只是住在另一个世界的人。在“阿细”生活的世界里,有山、有水、有村寨,还有众“阿细”生前曾养过的猪、鸡、牛、羊。

  地上的鬼“布兰”和天界的鬼“南木” 独龙族没有神的概念,他们只是笼统地把鬼、精灵、神祇等称为鬼,并把鬼分为住在地上的鬼和天界的鬼,认为地上的鬼是凶恶的、可怕的,对人畜危害极大,而天上的鬼却是主宰人间生死,庇佑人类的。实际上,天鬼已是独龙族的人神。

  居住在地上的鬼,独龙语称“布兰”。“布兰”的种类很多。在独龙族的意识里,大自然中的鬼都是作崇于人,危害于人的都是恶鬼、坏鬼、贪婪鬼。且不同的鬼,对人有不同的危害。

  “格蒙”、“布兰”、“南木” 独龙族信仰的对象便是格蒙、南木、布兰。格蒙是独龙族信奉的最高鬼灵,又译“木别”、“姆朋”。独龙族认为,格蒙居住在九层天的第二层,其职责是掌管人间的男女匹配及人的生死,能庇佑、赐福于人类,因此,人们必须祭祀它,以求人畜平安。

  南木是天界鬼灵,居住在九层天第二层以下的各层。南木有多种,都是受格蒙派遣到人间司不同职责的,既可以解除人的痛苦或灾难,也可害于人,南木又能通过巫师中介与人相通,它较布兰已具有某种神圣性及权威性。

  布兰居于地上,则是被视作对人畜危害极大,而又无时不在、无所不在的地界鬼精灵。人们或请巫师祭祀它,或请巫师驱逐或砍杀它。在独龙族神话中,就有不少表现人类与布兰作斗争的内容。

  巫师 独龙族巫师分“南木萨”、“龙萨”两种。南木萨社会地位较高,有的即是头人。无论是南木萨还是龙萨,都不是专门的职业宗教者,其宗教活动的收入也甚微,平时须参加一定的劳动。巫师传承也未形成相应的制度和习惯,并且南木萨和龙萨在传承上也有所不同。龙萨多由父传其子,个别还有传给女儿的。也有在日常宗教活动中逐渐观摩、模仿而成的。充当龙萨者都须是已婚的成年人。而南木萨并非父子要相,也不能传给外氏族的人,它是氏族保卫神的象征,系自然形成。

  南木萨和龙萨职责不同。南木萨主持祭祀、打卦兼治病,不搞杀生驱鬼活动,治病的方式也很独特,不用中草药,而是采取一种类似魔术的医疗方法。龙萨则专门替病人杀生驱鬼。

  占卜 独龙族预测吉凶的巫术活动很多。占卜除巫师外,也可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占卜的的种类和方式很多,有水卜、酒卜、刀卜、蛋卜、鸡卜、谷卜、竹卜、叶卜等,其中以叶卜最为复杂。

  基督教 1935年,美籍传教士莫尔斯进入怒江地区,在茨开、丹当等地设立基督教教堂,并多次派人进入独龙江地区传教布道,自此,基督教传入独龙族地区。基督教在独龙族中培养了不少教徒,并对独龙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民族服饰

独龙族姑娘的现代服饰,内穿现代衣裙,外披约多

  独龙族的传统衣着十分简单。男女一律袒露臂膀,小腿都缠裹麻布绑腿。男的斜披一条称为“约德格仁瓜”的条纹麻毯,左右包抄到胸前拴结。胯部通常用麻绳系着一小块叫“能布特连”的麻布围兜着下体。左佩刀,右系篾箩。妇女用两块叫“其拉衣约瓜”的长麻毯围身至膝,并包抄向前。自左抄右的,用绳紧紧系在腰间。从右抄左的,则披脱自如。通常是白天为衣,夜间做被。有的男子过去甚至只能在腰下围一串树叶。

  独龙族男女均散发,前垂齐眉,后披在肩上,左右盖耳。过去都喜欢坠系耳饰和佩挂项链,现男子已极少系戴。过去女子有文面的习惯,独龙语称为“巴克图”。一般在十二三岁时进行。文面时,先用竹签或树枝蘸锅烟灰水在脸部描好纹型,干后,拿一根长有硬刺的老荆棘自上而下地对准脸上图案,再用木棍轻轻敲击沿纹路打刺。拭去血水,敷以锅烟灰或一种深色的草汁并反复擦揉刺纹,使之渗入皮下。7天左右被刺纹处红肿结痂,等创口愈合脱痂后所纹图案呈青蓝色,再也洗抹不掉,永远留在脸上。文面的样式因地区不同而各有差异,通常在独龙江上游一带是满面文,即前额、双颊、鼻梁及上下唇都刺有花纹;下游一带则只在鼻尖刺一圈和唇下刺两三路。对于独龙族文面习俗的由来,人们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是独龙族女子的成年礼;有的认为是美的追求以及避邪消灾的需要,有人则认为是历史上为躲蔽外族人掳掠妇女而来;有的还认为与独龙族早已消失的图腾崇拜物有着某种联系。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文面习俗已逐渐被独龙族妇女所摒弃。

  女服 独龙族的传统服装是一方麻布线毯,称为“约多”。麻布线毯日可作衣,夜能当被。后来女子自织麻布,制作衣服,但麻布线毯依然是独龙族服饰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女子一般都会披两方“约多”。独龙女子还有纹面的习俗,头上包彩色毛巾,耳穿竹管或大耳环,佩胸链,手戴藤条镯。

  男服 男子通常只披一方“约多”,其穿法是斜披在肩,从左肩至右腋。他们一般留齐肩散发,前垂齐眉,出门时要佩带砍刀、箭包等。

文化

语言文字

  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其支属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曾有人将它列入缅语支、傈僳么些支。还有观点认为,由于独龙语所具有的独特性,目前,在对独龙语没有深刻了解,也没有把它和其他语言作为细致地比较研究前,把独龙语作为一个独立的语支更为恰当。当代语言学家,在通过调查和比较调查后,认为独龙语的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与景颇语比较接近,已逐渐趋向于将独龙语划入景颇语支。

  独龙语在上江地区和下江地区,在词汇和语音上有所区别,出现了不同的土语,但还没形成方言之别。上江的独龙语与贡山的怒语十分相近,下江的独龙语与缅甸北部的独龙语相同。

  独龙族没有文字,1951年,缅甸独龙族江尾列尼池人白吉斗,蒂其吉创造了一种拉丁文拼音文字,以其族名“日旺”命名为“日旺文”,但该文字没有流传开。独龙族的通讯和记事均依靠“刻木”、“结绳”。

古老的习惯法

  独龙族的习惯法,是维持家族之内和家族之间的社会秩序、对违反共同遵守的生活准则进行处罚的依据。独龙族的习惯法已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形成为有一定约束力的社会习惯与传统影响,来调整人们相互间的关系。

  按照独龙人的旧时习惯,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和内容,且视情节的轻重。执行习惯法的人是家族头人,独龙语称“卡桑”,诉讼的案件主要有盗窃、奸情、债务婚姻和人命案等。

  按习惯法,对偷盗案件的处理很重,尤其是偷盗粮食,只要捉到,证据确实,一般都要判处死刑,抄查其全部财产。据资料记载,茂顶、戛木力两村120年来发生过两起偷粮食的案件,其处理结果是:一例是人证物证俱全,偷者也低头承认的情况下,将偷者打死示众,查抄其全部财产归失主所有。另一例虽未打死,也未查抄其家财,但除追回失物,还判其13岁的女孩给失主终身为奴。

  关于婚姻案件的纠纷,主要的解决办法是追赔彩礼。独龙族的婚姻观念便是“等价交换”。男女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定的彩礼自此无论婚前婚后,无论女方病死,或与姘夫私奔,女方都必须以其姐妹顶替,否则按原数退还男方彩礼。如果彩礼数目争执不下,男方便出示当初木刻记实,这是最有力的证据。据资料记载,蓝旺度即其内弟订婚时所付之彩礼由其负责刻木记载,旋即女方死去,男方持此木刻至头人处控告女家,调解纠纷的结果,由女家按木刻所记彩礼如数赔出。遇有离婚案件,如是男方提出离婚就由男方赔偿“洗脸钱”,不再索还彩礼,如是女方,则须退不全部彩礼。

  男女奸情,如系强奸妇女,勿论女方已婚未婚,只要控告,男方都须赔偿,或锅,或牛,或麻布,往往是女方提出什么给什么,赔偿叫“洗脸钱”,意思是洗脸以挽回女方的面子。如系已婚男女通奸,通奸男子也须赔偿通奸女方的丈夫,也叫“洗脸钱”,意在奸夫给其丈夫挽回面子,但通奸妇女没有给奸夫之妻“洗脸钱”的习惯。

  打架斗殴案件,也实行物质赔偿。赔偿内容、数量,各地有所不同,一般是轻者赔几筒水酒,几升粮食,重者赔二元钱、一口猪、几只鸡。打死人的赔法以“九九”最有特色,即死者家属提出九样东西,每一样赔九件。

  独龙族人债务纠纷很少,即使有,只要债主拿出木刻为凭,债户便不再有异议。每当案件双方相持不下时,家族长便按习惯法当众调解,判断是非。家族长在听取双方诉说理由的过程中,常以小竹片或玉米粒作裁断的记号,每方说完一次理由,便可获得一小竹片或一玉米粒,双方说完后,以获竹片或玉米粒多者为胜。获胜者便可把诉前事行规定赔偿的东西当场带走。对悬而未决,家族长也无法决断是非的复杂案件,就采取神判的方式解决。

  独龙族的“神判”仪式,即是捞汤锅,独龙语称“克尔大”。这种方式主要用于偷盗案。

  发生在两个家族之间的纠纷由两个家族长出面解决,解决不了,就请威信高的另一家族的族长出面协调。这第三位家族已超出了家族的范围,带有了区域性,这是独龙族社会向前发展的标志之一。

  新中国建立后,独龙族原始习惯法中不符合国家法规的“判处”、“神判”逐渐废止。

  独龙族是个淳朴善良、勤劳勇敢而又富有感情的民族。至今,独龙人社会还保留着“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老有所归,幼有所养”、“见者一份”等原始共产主义互相帮助的古朴美德。

历法

  此外,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独龙族根据自己对生产过程和自然现象变化的观察和总结,创造了一种适合于自身生产生活需要的历算法,即根据月圆月亏、花开鸟鸣、草木生长、雨雪飘落、江河起伏等来计算年历。从当年的大雪封山到次年的大雪封山算为一年,称为“极友”。从月亮最圆的那天起至第二次月亮最圆时为一月,称为“数朗”。独龙江上游的独龙族则以“龙”(意为“圆”,即月圆的意思)为基数来划分每年的十二个节令,并据此安排各种活动。

  1. “得则卡龙”(一月),意思是山上有雪,男子打猎,女子织布。无事可做的农闲季节。
  2. “阿蒙龙”(二月),山顶还有雪,但江边可以种土豆、小麦和青稞。
  3. “阿暴龙”(三月),地上普遍发青,可以砍火山地和种土豆。
  4. “奢九龙”(四月),鸟开始鸣叫,继续砍火山,种南瓜等农作物。
  5. “昌木蒋龙”(五月),各种鸟都叫了、花开了,开始种玉米、栽秧和稗子等。
  6. “阿累龙”(六月),竹笋长出,薅草、挖贝母、捕鱼等活动。
  7. “布安龙”(七月),青黄不接,是饥饿月,上山采集。
  8. “阿送龙”(八月),山上松叶发黄,种荞子,吃青玉米,收小米和各种瓜类。
  9. “阿长母龙”(九月),叶黄霜降,收玉米、割牧草。
  10. “曹罗龙”(十月),是收获月,山上始积雪,继续收粮食,并搭架、修仓库准备储粮。
  11. “总木加龙”(十一月),山上积雪变厚,是降雪月,收回最后的粮食作物,准备过冬的柴火。
  12. “力哥龙”(十二月),江边也开始有雪,女的忙着找柴,男的进山狩猎,并准备过年。

  下游的独龙族则采用“花鸟历”,把一年划分为花开月、鸟叫月、烧火山月、播种月、收获月等10个季节。其节令不十分严格,天多天少不太固定,月大月小也只是相对而言,但对花开鸟叫等物候却极为重视。每当桃花盛开,“戛高马巩”鸟鸣时,要及时播种。再到“崩得鲁那”鸟叫时,则停止一切播种。

民间文学

  在长期与大自然搏斗和反抗历代封建统治及外国侵略者的斗争中,独龙族人民还创作了具有本民族鲜明特色的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作品。有代表性的神话传说有《创世纪》、《大蚂蚁把天地分开》、《嘎美嘎莎造人》、《猎人射太阳》、《洪水泛滥》等,不仅反映了独龙族社会最初阶段的生活及抗争情况,还记述了独龙族先民们对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的种种看法与解释,从不同侧面生动形象地再现了古代独龙族社会的真实面貌。有流传较广的民间故事《星星姑娘》、《鱼姑娘的故事》、《姑娘与青蛙》等,想象丰富、构思奇特,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到了近代又增加了反帝反封建的内容及题材,如《反抗察瓦龙土司的斗争》、《独龙族人民狠揍侵略者》、《痛打土司管家》等。此外,独龙族人民还结合社会生活和狩猎活动的实践,创作了许多短小精悍富于哲理的寓言故事,如《兔子与老虎》、《猫和狮子》、《小兔和老熊》、《老虎同火赛跑》、《说谎话的狗》、《乌鸦和老虎》等。

  神话传说 独龙族以其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以神为主题,创造了极具幻想魅力的故事,并世代口头相传保留了下来。著名的独龙族神话有创世神话《卡窝卡蒲分万物》、《念坚与念勒姆》、《木克木当》,谷物起源神话《巨人朋得共》,射日神话《猎人射太阳》,人与精灵争斗的神话《人与“布兰”的斗争》,洪水起源神话《洪水滔天》,及包括天婚、谷种、家畜及药的起源等内容在内的复合神话《美嘎朋》和有关火、谷种、家畜、药、文字等由来的神话。其中创世神话《卡窝卡蒲分万物》中关于由雪山之水分出万物的说法,在西南少数民族神话中独具特色。而《美嘎朋》这则天婚与难题考验结合,由天女将谷物种籽带到人间的复合神话,在中国西南的彝族、羌族、纳西族中却是一个带普遍性的神话主题。独龙族的这些神话,反映出了独龙族独特的原始宗教观念——精灵崇拜及自然崇拜,生动地描绘了人类在古代与大自然作斗争的图景。从这些神话中,人们还可窥见古代独龙族的历史、文化及所处的地理环境。

歌舞

  独龙族喜歌乐舞,特别善于通过“唱”和“跳”的方式来表达自身的思想感情,倾诉内心的喜怒哀乐。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起房盖屋、欢庆丰收等重要场合都要载歌载舞、唱歌对调。歌谣大多有感而发、简洁明快。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被称为“普”,语言含蓄难懂,讲究字数齐整,上下两句相同而对仗。演唱时融诗歌舞为一体,边跳边唱,踏歌而行。又因具体内容不同而细分为迎新年时唱的“老社普”、过年节时唱的“卡尔江普”、盖新房时唱的“球木普”、办丧事送亡魂“阿细”时唱的“阿细普”等。另一类称为“门竹”,通俗易懂,极具生产生活色彩。两类歌谣都有对唱、合唱和独唱等形式,是独龙族人民生活中最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活动。

民间工艺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龙元村的独龙族妇女江桂清在织独龙毯,新华社记者 蔺以光 摄

  独龙毯 是独龙族人民生活中的必需品,白天披身,夜晚当被。它又是青年男女恋爱的信物,姑娘若看上了小伙子就把自己织的独龙毯送给他,以示爱慕。独龙毯还可缝成口袋装运粮食,盛放食物。独龙族妇女几乎人人都会编织风格朴实的独龙毯。她们以当地盛产的大麻、黄麻、绿麻等为原料,用自制木纺机编织的独龙毯,色彩斑斓,图案精美,既是美化生活的工艺品,又成为当地的重要经济来源,颇受各界人士青睐。

风俗习惯

  独龙族地区民风古朴纯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风尚世代相传。由于高山积雪,经常和外界隔绝,人们远行时携带的食品用具,往往为了避免往返负重之苦而暂挂在树枝上或放在岩洞和哨棚里,回来时才逐袋取用,从无别人擅自拿走而丢失。大家尊老爱幼,生活虽然穷苦,却没有乞讨之人,鳏寡孤独、老弱病残都能得到全村的无私帮助。他们认为“有了东西不给别人吃是最为可耻的”。此外,独龙族人历来团结互助,特别讲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不管哪家起房盖屋,全村都会主动登门无偿相帮,不吃饭仅喝一点水酒。而婚丧嫁娶则不请自到,还带来酒、肉、粮食等礼物。传统美德蔚然成风。他们热情好客,重信用、遵诺言。感情真挚、粗犷刚健,充分体现了独龙族人民热爱生活、勤劳善良的道德风尚。

  历史上独龙族还没有形成严密的社会组织和明文法规,但在其社会内部仍有一种世代相传的原始习惯法,来作为待人处事的规矩、判别是非的标准以及调解内部矛盾的法度,并以此来维护传统社会和人际关系的正常运行。一般处理纠纷由发生地的家族头人来主持完成,解决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调解,常常用“点数说理”的方式进行;二是天断神判,采用“捞油锅”、“捞水锅”等极端办法,一般针对盗窃、债务、杀人、奸情以及婚姻纠纷等难以决断的是非。而对于偷盗行为的处理最为严厉,只要证据确凿一般可将偷盗者打死并抄光其全部财产;对婚姻纠纷,主要是追赔财礼,付出一定的物质代价;对打伤人的,则必须按程度轻重予以不同的物质赔偿。

家族观念

  独龙族语称家族为“吉可罗”或“其拉”,意思是整体或全部。家族一般是由一个父亲祖先的直系后代所组织的血缘集体,即父系家族公社。家族公社有自己公有的山林、猎场、渔口子(捕鱼的地方)和祭祀的地方,还有一定的公共耕地。家族公社的名称,往往以所居住地方自然环境的特征命名,也有有公社以家族长的名字命名的。独龙族还保持着父子连名制的习惯,即每个家族成员的名字必须带以家族名称加上父名,女子则必须加上母名,最后才是本人的排行。如名叫“白丽·丁板·顶·阿克恰·南”的人,“白丽”为家族名,“丁板”为父名,“顶”为母名,“阿克恰”为爱称,“南”是排行。

  家族公社内有一名称为“卡桑”家族长,由能说会道,辈份较高,经济富裕的男子担任,有的往往是由氏族头人担任。家族长的职责一是处理家族内部生产、生活事务;二是负责对外的交往。家族公社内一般有一至三个以上的大家庭,家庭以父家长为主。和这个大家庭相适应的,是“卡尔信”,即火塘分居制。一个大家庭中的家长称为“吉马戛”,他在家庭中拥有最高权力,凡生产、祭祀、嫁娶、交换、派伕、诉讼、对外联系等,都由其决断。妇女在家长面前,仅处于一种屈从和奴仆的地位。

  由于一大家庭内包含着数个小家,而整个家庭的人又生活劳动在一起,土地为家族所公有,这就形成了粮食平均分配到每个火塘(小家),由小家主妇管仓的情况。因吃饭时大家庭有共同分食的习惯,这样,每个火塘就必须轮流煮饭,如某火塘的粮食已煮完,则由其他还有粮的火塘承担煮饭任务。但对分食却同样平等对待,这是必须共同遵守的习惯和义务。

文面习俗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龙元村的独龙族文面女江桂清(左)、怒文秀,新华社记者蔺以光 摄

  纹面是许多原始氏族、部落所共有的一种习惯,并以此作为美的表征,解放以前,独龙族还保有这样的习俗。按传统的习惯,女子一般在年满十二、十三岁时,就必须纹面。由于地区和习惯上的不同,纹面形状的种类差异较大,纹面由有专门技术的妇人进行,纹面时,将三、四根刺扎在一起,在前额、双颊、鼻子及下颚各部分刺上各种图案的花纹,然后在刺破的部位涂上锅烟及蓝色料珠研沫混合的油膏,使其浸入皮肤里面,复原以后,脸上即呈现出蓝黑色的花纹,她们以纹面为美观。

  关于纹面的原因有四个:第一,妇女纹面是一种美的象征;第二,作为划分各个氏族、家庭集团的标志;第三,纹面之后可以避邪;第四,防止察瓦龙藏族土司抢夺独龙妇女为奴。

  独龙族妇女纹面习俗的传说 近两三百年来,藏族土司和傈僳族奴隶主的势力不断深入独龙族地区,对独龙族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特别是藏族察瓦龙土司,每年都要向独龙族人民强收名目繁多的贡赋,甚至连嘴、耳、鼻、头发都要征税。如缴纳不起,便强掳妇女到藏族地区为奴。特别是年轻、漂亮的独龙族妇女,常常面临着被掳走他乡的危险。在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独龙族妇女为了免遭掳掠,逃避土司的蹂躏与践踏,只好采取一种消极的自救办法:用锅烟子涂抹脸颊,甚至宁愿忍痛把自己的脸染刻成永远洗不掉的“黛墨青纹”,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使生人望而生畏,不敢近前。久而久之,形成了纹面的习俗,并一直延续到解放初。所以,纹面在历史上是独龙族妇女反抗民族压迫、求得人身安全的一种消极斗争形式。

婚恋习俗

  独龙族青年男女社交自由,但在过去婚姻不能自主,必需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幼年订婚的现象较为普遍。聘礼较多,一般是1头黄牛(称为“活牛”)或1头猪、1口铁锅、1个铁三角以及几件首饰和毯子等(称为“干牛”)。独龙族的婚姻,通常经过订婚、迎娶两个阶段。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虽然已逐步确立,但在婚姻制度上还保留着一些原始群婚和对偶婚的残余,非等辈婚、妻姊妹婚、转房制和家长多妻等多种婚姻形式并存,其中又以妻姊妹婚为主要的婚姻缔结形式。而在婚姻结构上则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氏族环状外婚集团,独龙语称为“伯惹”,意为“弟兄和姊妹的婚配”。即在固定的通婚集团中,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可以与乙氏族的几个姊妹同时或先后结成配偶关系,但乙氏族的男子却不能娶甲氏族的女子为妻,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血统倒流。

丧葬习俗

  独龙族人死后,绝大多数实行土葬,主要有棺葬和席裹葬两种形式。棺材多用粗大独木刳空而成。出殡时,尸体只能从特意撬开的地板下抬出,而严禁直接从大门送走,否则会犯禁而继续死人。下葬必须选择在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刻进行。墓地多在自家园地的附近,墓穴为长方形,男女的葬式均为头朝北、脚朝南、侧身面向东方。埋后不垒坟,葬完不再祭扫,家里也没有祖先灵牌之类的象征物。少数患恶病死亡的则行火葬或水葬。独龙江上游地区,还有专门对巫师进行的“房葬”或“棚葬”。一家有丧事,尤其是死者埋葬之日,全村都要停止劳动,而且本村寨人和远近亲友都还要来送粮食、鸡、酒等物,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食俗

  独龙族的传统饮食自然独特。由于受社会经济发育程度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历史上他们的食物来源较为匮乏,属于粮食和野生植物各占一半的杂食型结构。主食品种不多,主要是玉米、土豆、青稞、稗子、荞子、燕麦等,其中淀粉质食物常常占有绝大部分的比例。炊具简陋,多为竹、木制成,再加上副食和调料的缺乏,故制作食物的方法也很简单,大多沿用以往烧、烤、煮的烹饪方法。近年来随着各种豆类蔬菜的陆续传入,独龙族的佐食习惯也有所改变。日常饮食一天只吃早、晚两顿,早餐以炒面、烧烤土豆为主,晚饭多是吃玉米及其它杂粮。因条件所限独龙族一般口味清淡,油盐不多。好饮酒,喝的是自酿的低度水酒。凡亲友来往、生产协作、婚丧嫁娶、宗教仪式和节庆活动等都少不了酒,酒在独龙族社会生活中占有特殊的重要位置。每当有客人远道而来或逢年过节,宾主都要相互搂着脖子,脸贴脸、嘴挨嘴地同时喝上一杯“同心酒”,以表达彼此间的友谊和忠心。另外,受附近藏族的影响还喜欢将茶叶、盐和熬熟的动植物油混合在特制的竹筒里“打”茶饮用。

日常食俗

  独龙族有日食两餐的习惯。早餐一般都是青稞炒面或烧烤洋芋;晚餐则以玉米、稻米或小米做成的饭为主,有时也用各种野生植物的块根磨成淀粉做成糕饼或粥食用。用野生植物块根或果实制作淀粉时,多将采集到的食物如野山药、野板栗用火烧熟,再用水漂洗2—3天,去掉苦味,晒天捣成粉后收藏,随用随取。野生的植物阿吞和董棕,都是当地的一种树,在长成后,木质变成淀粉。食用时先将其茎咂碎,然后用水浸泡,滤除渣,澄清为淀粉,用蜂蜜拌匀做成甜食,味似藕粉。在独龙族民间,现在仍然保留许多古朴的烹调方法,其中最常见的是用一种特制石板锅烙熟的石板粑粑。烙制石板粑粑时,多选用阿吞或董棕树淀粉,用鸟蛋和成糊状,然后倒在烧热的石板锅上,随烙随食,别具风味。独龙族日常菜肴有园圃种植的洋芋、豆荚、瓜类,也有采集的竹笋、竹叶菜及各种菌类,食用时通常都是配上辣椒、野蒜、食盐后一锅煮熟而食。冬季是独龙族地区狩猎的旺季,猎获的野牛肉是冬季主要肉食。食用野牛肉时,都先把牛肉早干,然后微火烘烤,再捣成丝状,做成肉松或切成小块,密封在竹筒内保存或随身携带。独龙江还盛产各种鱼类,以鳞细皮厚的鱼居多。独龙族食用鱼时喜用明烤制或煎焙后蘸调料吃,并常把烤制的鱼作为下酒的小菜。蜂蛹是独龙族民间最讲究的菜肴之一,有说独龙族百岁老人较多,与常食蜂蛹有关。无论饮酒、吃饭和吃肉,独龙族家庭内部由主妇分食。客人来临也平均分给一份。一般每个家庭都有数个火塘,每个子女结婚后便增加一个火塘,做饭由各个火塘轮流承担。

节庆、礼仪食俗

  独龙族过去的宗教信仰尚处在较原始的自然崇拜或万物有灵阶段,既使是唯一的年节(独龙语:卡雀哇 )也是和宗教联系在一起的。过卡雀哇于每年冬腊月的某一天举行(各地时间不一)。节期的长短常常以食物准备的多寡而定。通常为期二天或四、五天。年节期间最隆重的祭祀活动是“剽牛祭天”。剽牛时先由年节主持人将牛拴在木桩上,然后由年轻女子在牛背上披盖麻布毯,给牛角是挂珠链,摆好祭品,点燃松明和松树毛(松叶),最后由一名父母双全的青年男子,用锋利的竹矛将牛刺死,然后就地将牛肉切割,当即用大锅煮食。节日期间所有的独龙族都要以家族为单位,互相问候,共同祝贺。独龙族民间互相邀请的方式十分独特,通常都是用一块木片做为邀请对方的请柬,届时要把木片送到要邀请的客人家,在木片上刻有几道缺口就表示几天后举行宴请仪式。被邀请的客人要携带各种食品以表示答谢。客人进入寨门后,要先与主人共饮一筒酒,然后落座聚餐,并观赏歌舞助兴。入夜后男子在火塘边喝酒念祝词,然后将酒碗抛在广塘上的竹架上,以碗口朝天为吉兆。有的寨子在宴请的第二天,还要举行射猎庆典,并用荞麦面拌蜂蜜捏出各种动物的头,在日出时供奉在屋后的坡地上,然后青壮年射手持弓箭射事先摆好的靶子,最后把用荞面制作的祭品分送给围观的人。婚宴时独龙族多以杀猪、杀鸡置酒待客。婚后每当妇女生一个孩子,女婿都要送岳父一头牛或一件其他东西如铁锅、一把刀等表示感谢。独龙族性情淳厚,即使路上相逢,也要置酒相待,认为有饭不给客人吃,天黑不留客人住,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事。凡建屋盖房,婚丧嫁娶,都要主动相助,遇猎物或杀猪宰牛,都要邀请远亲近邻聚餐,并在聚餐结束后主动馈赠礼品。

典型食品

  主要有:河麻煮芋头、烧酒焖鸡、吉咪等。

  董棕粉 是从一种称“四维”的董棕树干的芯部撮出来的淀粉。董棕树是热带和亚热带植物,树身比较高大,生长周期较长。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今天,只有当远方的客人来临时,独龙族人才用董棕粉做成的食物招待来宾,以示热情和友好。

民居

  独龙族的住所曾经历过巢居、穴居等阶段,后来才逐渐地告别了居无定所的情形。一般房屋大多适应山地环境和气候特点,建造在独龙江两岸山腰的小型台地和朝江面倾斜的小块平坝上。一端搭接山地,一端临空架设,全部基架柱脚都埋插在地下,稳定牢靠。房屋属于竹、木结构的“干栏式”建筑,布局紧凑,防雨水和通风性能良好。一般在独龙江中上游地区,因地势高、气温低、平地和松林多,再加上受到藏族房屋建筑的影响,多是呈正方形的“木垛房”,结实耐住。下游一带,江水西向,地势渐低,气温稍高,多竹林且地形陡峻,故多为长方形的“竹篾房”,较为轻巧。在这里还可以见到独龙族昔日聚家族而居的长形竹楼草房的残存样式。这是由原来的一间长宽大体相等的房屋,因男孩们不断长大成婚而相继在其两侧逐间加盖延伸而成。彼此并列的各个隔间共用一个大屋顶,且相互衔接在同一个平面上。室内中间有通道直达长屋两端供进出的两个门,并延伸到晾台。两侧便是两排没有门的小隔间。每间设一个火塘,也就是一对夫妇和子女日常生活的所在。老人则与未婚的子女共一个火塘起居。长房里的人都是直系亲属及其后代,他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由从前的统一公共灶,过渡到了各个火塘轮流做饭的共食制。食物按人平均分配,并由主妇主管分食。而现在独龙族沿江上下居住的主要样式,则是一个家庭单独建造的一所一间或两间的房屋。

  长竹楼 独龙族的房舍多建在两岸的山坡上。修建时,先在地基上树立数根木桩,然后用竹木组成地板和墙壁。屋顶覆盖多层茅草,或铺以木板,绑扎在“人”字形屋梁上。“人”字形屋檐一端连接山坡,另一端面江。房屋底层一般离地面约一米。这就是独龙族人的长竹楼。长竹楼有两种形式,一种称“皆木巴”,意为父亲的房屋,这种房屋有过道,由前门入口直通后门出口,过道左侧或右侧隔成若干单间,每间设一个火塘,称单排火塘;另一种称“皆木玛”,意为母亲的房屋,这种房屋中间有一条通道,由前门入口直通到后门出口,通道两侧用篱笆隔成若干单间,每间设一个火塘,称双排火塘。由于独龙族习惯数代同堂,子女一结婚就加盖一间,且都连接在一起,竹楼越盖越长,有的长竹楼长20米,宽8米,面积达100多平方米。有的独龙族家庭到80 年代后才出现分居制。现在独龙族地区仍能看到连片的竹楼房。

  藤网桥 独龙族人分散居住在南北长200多公里、水流湍急的独龙江两岸。藤网桥是独龙族群众往来过渡的重要交通工具。藤网桥的结构古老别致,它以独龙江畔特有的藤竹编织成两根藤蔑索,平行拴在两岸粗壮的树干或固定的木桩上,再用山上的野藤或竹蔑在两边编织成网吊在藤索上,网底铺设比脚掌稍宽的木板或数根并拢的竹竿,供人行走。架设藤网桥是独龙族人生活中一件大事。每架好一座藤网桥,人们都要身着节日服装,敲锣打鼓,载歌载舞以示庆贺。独龙族人身背重物,在藤网桥上行走自如,但外地人要从桥上走到彼岸却非易事。因为用藤网、木板、竹子作材料架设的桥非常轻便,人踏上桥后,一举足迈步,桥身就抖动摇晃,过桥者会感觉地转天旋,仿佛桥就要飞走一般,加上桥下激流滚滚,白浪滔天,更令人心惊胆战。

传统节日

  独龙族唯一的传统节日就是过年。独龙族人叫“卡雀哇”。是独龙族一年里唯一的节日。他们以十二月二十九日为除夕,三十日为新年之首。相传很久以前,独龙江畔生活着兄弟二人。他们自幼失去父母,以深山老林为家,以弩射猎,苦度光阴。一天,兄弟俩身背长刀,手执硬弩,来到担打力卡雪山上的必拉桶打猎。这天天空乌云密布,禽兽不出巢穴。待到午后,才见到一只瘦小的岩羊。兄弟二人,分头包抄。哥哥迷失了方向,撵进了一个群峰竞秀,危岩兀立的高山深谷。

  当夜幕笼罩山峦时,弟弟到事先约好的地方等候。可是,等呀等,一弯月亮挂上了高黎贡山的山尖,也不见哥哥的踪影,弟弟带着一颗焦虑的心,钻进深山峡谷,去找自己唯一的亲人。不知翻过多少个山头,穿过多少条急流深涧,整整找了九年零十一个月又二十九天。就在十二月三十日这天,哥哥突然回来了。兄弟俩见面,悲喜交集,哥哥悲切地对弟弟说:“我的好弟弟,不是哥哥忍心把你丢下,自从我们弟兄失散,我被一个恶魔困在龙潭虎穴。恶魔见你寻找哥哥心切,自今天开始,让我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回来与你见面。”哥哥接着说,“我们相会的这一天就是岁尾年首,就把它称作过年吧。”弟弟为了庆贺弟兄散失后的团聚,特地为哥哥准备了用各种珍禽异兽做成的菜肴和用各种谷物做成的米饭。吃罢晚饭,弟弟为能与哥哥相会激动万分,敲起锘锣,燃起火把,请出山寨里的父老兄弟,把这个喜讯告诉大家,让哥哥和乡亲们一起欢歌乐舞。从此,兄弟相会这一日就成为独龙族人的独龙年。

  节日里,每个氏族和部落都要集体猎取野物;杀猪羊,猎物分给各家各户。部落主妇则将年食分送给每个家庭。他们称为“分食”。过去,在除夕就餐时必须等部落的每一个成员到齐,缺少一人,则不开锅。岁首清晨,曙光初照,山寨里就响起了锘锣。迎接新的一年的来到。早餐过后,人们随着锘锣的敲响,不约而同地来到山寨的旷地,用古朴的习俗,欢庆新年。人们不分年岁、性别、家庭,大家手牵着手,跳起本民族的传统舞蹈。长老们用编制精巧的独龙藤器,盛着可口的菜肴,以传统的方式给每个人分食。一时间,歌唱声、欢呼声、舞步声交织在一起。

中国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且经过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另外,还有尚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中国未识别民族)。根据从语言的系属来看,中国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六大语系:汉藏语系、壮侗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 :




(一)主体讲汉藏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回族藏族门巴族羌族普米族纳西族珞巴族僜人景颇族阿昌族独龙族怒族彝族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基诺族白族土家族苗族瑶族畲族等民族。




(二)主体讲壮侗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黎族等民族。


(三)主体讲南亚语系的少数民族有:京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等族。


(四)主体讲南岛语系的少数民族有:高山族等民族。 (包括泰雅语赛德克语邹语卡那卡那富语沙阿鲁阿语排湾语阿美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赛夏语邵语噶玛兰语巴则海语雅美语等语言)


(五)主体讲阿尔泰语系的少数民族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撒拉族裕固族蒙古族土族东乡族保安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


(六)主体讲印欧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