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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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扎县汉语拼音:Shēn Zhā Xiàn;英文:Xainza County;藏文:ཤན་རྩ་རྫོང་། ),中国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辖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中部、那曲地区西部,东邻班戈县,西接尼玛县,南以念青唐古拉山南木林县谢通门县为界,北靠双湖县。总面积62414平方千米。总人口2万人(2013年末)。辖2个镇、6个乡。

  地处藏北高原腹地南部,羌塘高原中部,冈底斯山和藏北第二大湖色林错之间。属高原亚寒带干旱季风性气候。平均海拔6444米,年平均风速为3.8米/秒,八级以上大风达104.3天。年均温0.4℃,年降水量298.6毫米。境内河流均属内陆河。那(曲)狮(泉河)公路过境。为纯牧业县。属多灾易灾县。

  • 邮编:853100 代码:542426 区号:0896

行政区划

  全县辖2个镇、6个乡:申扎镇、雄梅镇、马跃乡、买巴乡、塔尔玛乡、下过乡、卡乡、巴扎乡。县政府驻申扎镇。

历史

  申扎(曾译为显扎、纳仓、那仓),藏语意为“皮火筒状山沟前”。历史上属纳仓德巴部落,17世纪末归西藏噶厦(政府)管辖。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噶厦设立申扎宗(又译那仓宗)。

  1959年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将原申扎宗和后藏达那伦珠则谿卡的雅木地、巴扎、准布、塔尔玛、加龙等部落及谢通门谿卡的堪巴查桑、新沟两部落和多巴、卡彭、多瓦、卓瓦等部落合并为申扎县,辖区面积19.7万平方千米。隶属那曲地区管辖。

  1977年经西藏自治区批准,将县境内的7区1公社划分为文部和双湖两个办事处(县级单位),均直属那曲行署领导。

  1987年,班戈县新吉区的统一乡划归申扎县。1988年撤区并乡,原巴扎乡、扎仓乡与木地乡合并为巴扎乡,原马跃乡和多加乡合并为马跃乡,原买巴乡、加绕乡合并为买巴乡,原恰乡和本日乡合并为恰乡,原申扎乡、新贡乡和玉珠乡合并为申扎乡,原塔玛乡、卓布乡、新去乡和扎琼乡合并为塔玛乡,原夏过乡和朝罗乡合并为夏过乡,原雄美乡、去领乡和青嘎乡合并为雄美乡。

  1996年,全县辖8乡:巴扎乡、马跃乡、买巴乡、恰乡、申扎乡、塔玛乡(塔尔玛乡)、夏过乡(下过乡)、雄美乡。县政府驻甲觉底部(甲觉底布)。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申扎县常住总人口16487人,其中,马跃乡1593人,申扎乡2940人,雄梅乡2905人,买巴乡1180人,塔尔玛乡2932人,巴扎乡1761人,下过乡1888人,恰乡1288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申扎县常住总人口20285人,其中,申扎镇4296人,雄梅镇3437人,马跃乡1829人,买巴乡1383人,塔尔玛乡3405人,下过乡2330人,恰乡1565人,巴扎乡20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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