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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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和歌汉语拼音:Xianghege),中国汉代在北方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吸收先秦楚声等传统乐种形成的 一种音乐形式。主要用于官宦、巨贾在朝会、祀神、宴饮、娱乐的场合以及民间风俗活动中。最初的表演形式称徒歌,即只有清唱,没有伴唱、伴奏;以后发展为1人清唱、数人帮腔的但歌形式;再进一步,发展为歌者击节、管弦乐器伴奏的歌乐相和的形式。

  相和歌的正式乐曲可分为引、曲、大曲3类。“引”即引子,一般没有歌唱,由笛和弦乐器演奏。“曲”为中小型乐曲,大多是声乐曲,有吟叹曲与诸调曲之分。诸调曲多用乐器伴奏。“大曲”即大型乐曲,多为歌舞曲,也有声乐曲和器乐合奏曲。器乐合奏曲称作但曲。

  据出土汉画像石与有关文献推测,相和歌所使用的乐器,早期有竽等,后来有筝、笛、笙、箫(排箫)、琴、瑟、筑、鼓、节鼓、悬鼓等。

  魏晋之际,相和歌更加兴盛。统治者组织音乐家成立音乐机构清商署,改编相和旧曲并另创新曲。曹操、曹丕、曹 植都写有大量歌词交乐工演唱。这些作品多是在旧曲填新词的基础上,对曲调、曲式作相应的改动。这种音乐创作手法,后世经常使用。

  东晋至隋200年间,以南方民谣吴声、西曲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清商乐成为此种音乐的新品种,盛极一时。清商乐吸收了一部分汉魏西晋的相和歌。另外,汉魏以来也有不少相和歌被移植为琴曲和鼓吹乐。隋唐时,清商乐改称为清乐继续流传。相和歌的部分内容和成就,渐渐融入其他的音乐形式中,作为独立音乐品种的相和歌则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