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敬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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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敬亭(1886~1969)号筱珊,亦作筱山。山东利津人。早年毕业于东北武备学堂。1911年参加滦州起义。1912年任绥远第十六混成旅参谋官,后升旅参谋长、团长。1921年任河南省督军公署少将军务处处长。后任第十一师参谋长兼教导团团长。1924年任国民军第一军第四混成旅中将旅长。同年12月任西北军陆军第五师师长。1926年4月,西北军在与直、奉军作战中失利,全军退至南口整编为九个军,石任第五军军长兼西北军干部学校校长。9月17日在五原誓师,西北军改称国民军联军,参加国民革命,南下陕、甘。1927年4月6日武汉国民政府军委会将国民军联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石任总参谋长;6月冯玉祥附蒋,南京国民政府又将其改称西北国民革命军,石仍任总参谋长。6月13日,陕西省政府主席于右任兼任的西北国民革命军第六方面军总指挥职由石代理。7月18日,石被任命为陕西省政府代主席、第六方面军总指挥。至同年11月19日卸任,在陕西主政恰好四个月。他将其在陕西的公文、批答汇集成册,名为《百二从政录》,请宋伯鲁、宋联奎、沙明远作序,并予刊印。这份他原想炫耀自己政绩的档案文件汇编,成了他反共反人民的物证。石敬亭为教育广大官兵,将从宣统三年滦州起义到再败褚、张,编辑出《国民军简明历史》二十八则,还将历代名将事迹——平夫治军、去病忘家、祖逖击楫、陶侃运甓、仲淹筹边、岳军爱民等二十例编写出《军人榜样》。

  石在主持陕西工作期间,经常以“十二事”劝勉部属。这十二事是:要早起,要惜阴,要守时,要清廉,要节俭,要勤劳,要谨慎,要信实,要绝嗜欲,要时巡察,要勤闻问,要事躬亲。他还为陕西省政府提出了“清、慎、勤、俭”的匾文。意思是:清——一介不苟,辞粟却金,无贪无竞,寡欲清心。慎——畅深衾影,戒懔冰渊,洁短以行,免尔龙欲。勤——祖逖起舞,陶侃运甓,终日乾乾,自强自立。俭——民膏民脂,物力艰难,省钱省事,清夜心安。

  1927年11月19日,石离开省政府主席宝座的那一天,曾给陕西各将领去电,承认自代陕西省政府主席以来,建树毫无。但他在陕西的一百多天里,却全力反对和镇压共产党人。仅从《百二从政录》所收电文343篇看,反对共产党、捕杀共产党人和所谓“剿匪”方面的电文有46篇,约占八分之一。他在电文中说:“共产党分子潜谋不轨”,“为害党国”,“甚于洪水猛兽”云云。在复党海楼师长的电文中说:共产分子“陕西省潜布甚多,防范稍疏,难免又秘密集合,希图扰乱,仍望不时严密查防”。1927年8月,他支持榆林井岳秀解散李子洲、杨明轩、常汉三主持创办的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及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并在复井的电文中说:“解散四师两校,驱逐共产党分子,用霹雳之手段显菩萨之心肠,消患未萌,万分钦佩,希不时严密防范,设法查禁,以清祸源为盼。”就是在他的残暴镇压下,陕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

  1928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议决将西北国民革命军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石仍任第六方面军总指挥兼第二十二军军长。同年4月代理山东省政府主席,19 30年改任陇海铁路督办。1932年6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上将参议。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12月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1937年入陆军大学特科班第三期学习,1938年任军事委员会军风纪巡察团第二团上将主任委员。1941年任第四军风纪巡察团主任委员、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1941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新中国成立前夕去台湾,1951年被聘为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1957年、1963年,分别被选为国民党第八、第九届评议委员。1969年1 1月19日卒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