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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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学汉语拼音:Shenxue;英语:Theology),泛指论述神的学问。即研究神、神和宇宙的关系,以及与神明或神性相关的宗教教理,由此引申为诸宗教神学,如对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等宗教教理的研究。专指对基督教信仰内容作系统研究和理论说明的宗教学科。源于希腊文Theologia,由Theos(神)及logos(言述、道理、学问)两词合成,指人对神的“谈论”、理性解释、逻辑推断,意为“论述神的学科”或研究神性的道理及学问。最早为柏拉图所使用,以此作为对神的描述和谈论。

  自柏拉图以来,希腊哲学家已使用神学一词。他们用以指关于诸神谱系的研究和记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曾称古希腊诗人荷马赫西奥德等为“神学家”,因为他们曾论述过神和诸神谱系。斯多阿派称神学为“合理地分析研究神”,并将其分为神话学、自然神学(指用理性分析研究宗教)和民事神学(指对各种宗教仪式和典礼的叙述)三部分。此后基督教沿用此词,作为研究、论述信仰对象上帝的存在、本体、本性,及其与世界和人类关系的理论体系。

  在基督教信仰范围内,早期教父称神学为对《圣经》中所论上帝、基督及其与世人关系的研究;奥古斯丁认为神学是“关于神的理论或论述”;安瑟尔谟称神学为“信仰寻求理解”;P.阿贝拉尔将神学理解为用哲学来阐述基督教教义。此后托马斯·阿奎那把神学分为自然神学和启示神学两部分,肯定自然神学的可能和必要,认为可借重理智、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分析而得到关于神的一部分知识,领受神的一定启示。但他强调启示神学蕴涵基督教独有的宗教真理,并著有《神学大全》,根据亚里士多德哲学论证神学。其建立的神学体系使神学在中世纪成为包括和贯通一切知识的“科学的皇后”。中世纪东西教会的分裂曾形成天主教神学与东正教神学的区别,宗教改革后又出现以马丁·路德J.加尔文强调因信称义、得救预定、圣经权威和依靠天启为特色的新教神学。当代神学家潘内伯格称“神学为上帝在耶稣基督内启示上帝的科学”,K.巴特强调“神学是一种启示神学”,K.拉纳亦称“神学是信仰的科学”。总体来看,基督教神学的特点是以信奉的三位一体上帝为论证对象,根本精神是从承认启示出发,归于论证所信启示。

  神学在基督教理论体系中包含有多层意义,如神学研究分类,神学研究方法,神学学科分支和神学理论思潮等。研究分类包括自然神学和启示神学两大类,自然神学指运用人的理性从各种自然现象中推知上帝的存在及其神性;启示神学则根据上帝特殊的启示来认识和理解上帝创世、救世及存在奥秘。按研究方法可分为哲理神学、奥秘神学、实定神学、否定神学、论证神学和论争神学等。其中哲理神学基于哲学思辨方法,奥秘神学以描述、分析人识神达神的神秘经验为方法,实定神学采用肯定论证和解说上帝的方法,否定神学以否定对上帝的任何人为界定为方法,论证神学根据逻辑规律来进行演绎、论证等唯理研讨,论争神学则以辩论、辩护的方法来进行教义分析和信仰论证。神学学科分支包括教义神学(即教义学和系统神学,天主教习称信理神学和基本神学),圣经神学(如旧约神学和新约神学),圣礼神学,教牧神学(如实践神学、灵修神学),道德神学(基督教伦理学),以及崇拜学、教政学、信表学、布道学、教会法等。神学理论思潮则包括古代基督教中的亚历山大里亚学派、安提阿学派、奥利金主义、奥古斯丁主义,中世纪基督教的托马斯主义、司各脱主义,宗教改革以来近代基督教中的路德主义、加尔文主义、阿明尼乌主义、茨温利主义、詹森主义、唯理神学、理性超自然主义、自然神论、泛神论、浪漫主义神学、道德神学、思辨神学、蒂宾根学派、埃朗根学派,以及现代基督教中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基要主义、社会福音派、自由主义神学、后自由主义神学、进化神学、过程神学、历史神学、危机神学、辩证神学、新正统神学、宣道神学、希望神学、存在主义神学、世俗神学、“上帝之死”神学、政治神学、解放神学、黑人神学、女权神学、妇女主义神学、革命神学、神学诠释学、神学美学、文化神学、生态神学、对话神学、普世神学、基督教社会主义、基督教现实主义、新托马斯主义、梵二会议神学等。

  除诸宗教神学的表述外,宗教学一般罕用神学作为学科名称,以区别于这一以信仰为前提的学科体系。在基督教之外的其他宗教中,一般也不用神学这一表述来作为宗教信仰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