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米易县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秦会馆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小桥井

  米易县汉语拼音:Mǐ Yì Xiàn;英文:Miyi County),中国四川省攀枝花市辖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总面积2153平方千米。总人口22万人(2012年)。全县辖7个镇、5个乡(其中4个民族乡):攀莲镇、丙谷镇、得石镇、撒莲镇、垭口镇、白马镇、普威镇、草场乡、湾丘彝族乡、白坡彝族乡、麻陇彝族乡、新山傈僳族乡。县政府驻攀莲镇,距攀枝花市区50千米。

  地处横断山脉南缘,以平行的山岭峡谷构成,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3447米,最低海拔980米。有雅砻江和安宁河两条主要河流。年降水量1100毫米,年均温度19.7℃。成昆铁路和京昆高速、214省道过境。有花岗石、石灰石、钒钛磁铁等矿产。有二滩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名胜景点。


  • 邮编:617200 代码:510421 区号:0812

行政区划

  全县辖7个镇、5个乡(其中4个民族乡):攀莲镇、丙谷镇、得石镇、撒莲镇、垭口镇、白马镇、普威镇、草场乡、湾丘彝族乡、白坡彝族乡、麻陇彝族乡、新山傈僳族乡。县政府驻攀莲镇,距攀枝花市区50千米。

历史

  本为迷易干户所,清置迷易巡司。1951年将德昌县的麻陇、龙窝区的部分及下四乡和会理县的西区组建迷易县,属西康省西昌专区。1952年改迷易县为米易县。1957年西康省撤销后,归四川省西昌地区,1978年划归渡口市(今攀枝花市)。

  1996年,米易县面积2104.3平方千米,人口约18.8万人。辖3镇25乡:攀莲镇、丙谷镇、得石镇、撒莲乡、垭口乡、柳贤乡、草场乡、坪山乡、新河乡、头碾乡、坊田乡、挂榜乡、宁华乡、观音乡、昔街乡、沙坝乡、横山乡、黄草乡、南坝乡、普威彝族乡、麻陇彝族乡、云峰彝族乡、联合彝族乡、团结彝族乡、胜利彝族乡、黄龙彝族乡、白马彝族乡、新山傈僳族乡。县政府驻攀莲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米易县常住总人口207300人,其中(8个镇、13个乡、7个民族乡):攀莲镇32857人,丙谷镇13270人,得石镇3441人,撒莲镇15642人,垭口镇10734人,挂榜镇11681人,普威镇10164人,团结镇2180人,柳贤乡8454人,草场乡10228人,坪山乡4917人,新河乡8253人,头碾乡4459人,坊田乡4173人,宁华乡5918人,观音乡8160人,昔街乡11232人,沙坝乡6850人,横山乡4121人,黄草乡6083人,南坝乡4554人,麻陇彝族乡4540人,云峰彝族乡2913人,胜利彝族乡2657人,黄龙彝族乡3753人,白马彝族乡1650人,联合彝族乡2647人,新山傈僳族乡1769人。

  2004年3月4日,省政府(川府民政[2004]6号)批复同意米易县撤销横山、沙坝、柳贤、观音、坪山、坊田、新河、头碾、昔街、黄草、宁华、南坝、云峰彝族、白马彝族、胜利彝族15个乡和团结镇;挂榜镇更名为白马镇,黄龙彝族乡更名为湾丘彝族乡,联合彝族乡更名为白坡彝族乡。将原横山乡和沙坝乡(马槟榔村除外)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草场乡;乡政府驻克郎村康家田。将原柳贤、观音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攀莲镇;镇政府驻攀莲茶园路。将原坪山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新山傈僳族乡;乡政府驻坪山堡堡。将原团结镇所属行政区域和坊田乡的大田、沙田、西番3个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得石镇;镇政府驻小得石。将原新河、头碾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丙谷镇;镇政府驻观音阁。将原云峰彝族乡的云盘、马颈2个村和坊田乡的黄草坪、庄房2个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麻陇彝族乡;乡政府驻麻陇街。将原昔街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和宁华乡的小街、茅坪2个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湾丘彝族乡;乡政府驻河石坝。将原黄草、白马彝族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和原沙坝乡的马槟榔村及宁华乡的台子、龙塘2个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白马镇;镇政府驻挂榜街。将原南坝乡、胜利彝族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白坡彝族乡;乡政府驻张门扎。将原坊田乡的金花塘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撒莲镇;镇政府驻禹王宫。将原云峰彝族乡的累坡、板棚2个村和原联合彝族乡的尖山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普威镇;镇政府驻普济州。保留垭口镇;镇政府驻垭口村廖家湾。

  2004年末,米易县辖7个镇(攀莲、丙谷、得石、垭口、普威、撒莲、白马)、1个乡(草场)、4个民族乡(白坡彝族、麻陇彝族、新山傈僳族、湾丘彝族)。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米易县常住总人口219227人,其中:攀莲镇60202人,丙谷镇24418人,得石镇6387人,撒莲镇16995人,垭口镇11269人,白马镇27776人,普威镇13454人,草场乡18967人,湾丘彝族乡16549人,白坡彝族乡8563人,麻陇彝族乡7715人,新山傈僳族乡693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直辖市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河北省 | 山西省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海南省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台湾省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