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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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芬河市汉语拼音:Suí Fēn Hé Shì;英文:Suifenhe City),中国黑龙江省辖县级市,牡丹江市代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对俄贸易重要口岸。位于北纬44°23′,东经131°9′,南、北、西三面与东宁县毗邻,东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边境线长27.5千米。总面积422平方千米。总人口7万人(2013年)。辖2个镇。

  地处老爷岭东麓低山丘陵区。地势东高西低。境内河流均属绥芬河水系,主要有小绥芬河、寒葱河、北大河、朝阳河。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牡绥铁路、滨绥铁路、301国道过境,并与俄罗斯相通,境内公路成网。城市建筑多俄罗斯式,是一座旅游城市。

  • 邮编:157300 代码:231081 区号:0453

行政区划

  全市辖2个镇:绥芬河镇、阜宁镇。市政府驻绥芬河镇长江路1号。

历史

  绥芬河市,原为东宁县绥芬河镇,以其附近小绥芬河而得名。绥芬,又作“恤品”、“速频”、“苏滨”,均为“率宾”译音的演变,满语意为“锥子”。清代属宁古塔将军(吉林将军)宁古塔副都统辖区。清末,先后归绥芬厅、东宁厅管辖。中东铁路通车后,始称“五站”(由海参崴起到绥芬河为第五站)。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五站铁路交涉分局改为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

  中华民国成立后,1923年3月,归属东省特别区,并从4月1日起设立绥芬河市政分局。斯时,奉军绥宁镇守使张宗昌的帅府设于绥芬河镇。东北沦陷后,始属东宁县,1939年6月1日划归新设置的绥阳县管辖,改设绥芬河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8年10月,将绥阳县并入东宁县,东宁县政府迁驻绥芬河镇,为第一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10月,建立绥芬河军政委员会,负责口岸运输。

  1952年4月,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绥芬河为第一区政府驻地。1956年5月,设置绥芬河镇和北寒葱河乡。1958年9月,成立友好人民公社,后改为绥芬河人民公社。1968年设置绥芬河区,由牡丹江地区直辖。1973年6月,撤销绥芬河区,设置绥芬河镇,归东宁县管辖。1975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以绥芬河镇改设绥芬河市(县级),归牡丹江地区管辖。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由牡丹江市代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绥芬河市常住总人口69052人,其中,绥芬河镇52340人、阜宁镇16712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绥芬河市常住总人口132315人,其中,绥芬河镇98561人,阜宁镇33754人。

图集

爱情谷主题公园,绥芬河市,2022年6月8日摄。新华社记者 王建威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