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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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朵“民族体育之花”:罗秀莲,羌族(四川),来源: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

  羌族汉语拼音:Qiang Zu;英语:the Qiang nationality),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之一。大部分羌族主要集中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黑水县等5县山区以及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 其余散居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州雅安市 以及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桃映镇漆树坪羌寨)和石阡县(聚凤乡);在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和宝鸡市(凤县)也有零星分布。 大多数羌族聚居于高山或半山地带,少数分布在公路沿线各城镇附近,他们与藏族汉族回族等族杂居。自称“尔玛”或“尔咩”,意为“本地人”。


  羌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北部和南部方言。北部方言通行于茂县北部的赤不苏区、较场区、中部的沙坝区,松潘县的小姓乡、镇坪乡、白羊乡以及黑水县的大部分地区,下分芦花、麻窝、茨木林、维古、曲谷、镇坪、三龙、黑虎、沟口渭门9种土语。南部方言通行于理县汶川县茂县南部,下分雁门、龙溪、绵虒、蒲溪、木卡和桃坪6种土语。由于与汉族频繁交往,很多羌族能讲汉语、用汉字。直至20世纪80年代,羌族结束了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历史。1989年5月,按照羌族人民的愿望,“四川省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创制领导小组”成立,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创制组完成了以26个拉丁字母为形式的《羌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设计,该方案于1993年通过有关部门审定。随后,羌文在茂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黑水县的羌语分布区推行。


  羌族地区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位于汶川县境内的卧龙自然保护区,蜚声中外,被列为联合国国际生物圈保护区。2006年,该区与四姑娘山夹金山脉一起,作为“四川大熊猫栖息地”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一座天然的动植物园,总面积约70万公顷,峰峦重叠,云雾缭绕,分布着不同的植物群落,有树种4000多种,鸟类300多种,有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哺乳动物60多种,还有红杉金钱槭等珍稀树木。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的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也是植物种类繁多的地方,据资料记载,仅维管束植物就有87科380属1600多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树种有20多种,它和卧龙自然保护区被专家誉为“世界上罕有的生物基因宝库”。


  羌族地区的传统农作物以玉米为主,也有青稞、小麦、荞麦、各种豆类和蔬菜。被称为“雪山大豆”的一种白豆是著名的特产。经济林木有花椒、核桃、苹果、鸡血李、樱桃、杏子、茶叶、生漆、油茶、花生、向日葵等。饲养黄牛、牦牛、犏牛、马、羊、猪等牲畜及各种家禽,养羊业较发达。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羌族地区引进了大量名、特、新、优农产品。药材种类200种以上,其中名贵药材有虫草、贝母、鹿茸、天麻、麝香,大宗药材有羌活、党参、当归、大黄、黄芪等。在高山深处,有蕨苔、木耳等山珍,还有丰富的菌类资源。此外,还有铁、云母、石膏、磷、水晶石和大理石等数十种地下矿藏。


尔苏沙巴文尔苏人中从事宗教活动的沙巴(巫师)使用的图画文字,文字大概有200个左右,是典型的图画类文字,经常用红、黑、白、蓝、黄、绿等在文字上添色,每一种色彩在文字中表达了一定的意义。尔苏人散居在四川县凉山州甘孜州雅安市尔苏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

羌族支系

一、.尔玛羌:

四川省:〇阿坝州(茂县-理县-汶川县-松潘县-黑水县)〇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〇甘孜州(丹巴县)

贵州省:〇铜仁市(石阡县聚凤乡-江口县桃映镇漆树坪羌寨)


二.黑水羌:

四川省:〇阿坝州(黑水县)


三.平武羌:

四川省:〇绵阳市(平武县)


四.陕南羌:

陕西省:〇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〇宝鸡市(凤县)


五、尔苏人:

四川省:〇凉山州甘洛县-越西县)〇雅安市石棉县-汉源县


六、多续人:

四川省:〇凉山州冕宁县


七、栗苏人:

四川省:〇凉山州冕宁县-木里县)〇甘孜州九龙县


八.贵琼人:

四川省:〇甘孜州康定市-泸定县)〇雅安市宝兴县-天全县

民族历史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今甘肃、青海的黄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带是古羌人的活动中心。史书记载,殷商时期,羌为其“方国”之一,有首领担任朝中官职。他们有的过着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有的从事农业生产。《诗经•商颂》记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反映了古羌与殷商密切的关系。甲骨文卜辞中有关“羌”的诸多记载,表明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十分活跃。

  周时,羌之别种“姜”与周的关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华夏。春秋战国时期,羌人所建的义渠国,领域包括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宁夏及河套以南地区,是中原诸国合纵连横的重要力量,与秦国进行了170多年的战争。以羌人为主要成分的诸戎逐渐为秦国所融合。而居住在甘肃、青海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处于“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猎为事”的状态。在《后汉书•西羌传》中,有秦厉公时羌人无弋爰剑被俘,逃回家乡后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开始有了原始农业生产,使其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记述。

  此后,羌人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后汉书•西羌传》载:“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旄牛种,越嶲羌是也;或曰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这一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汉代羌人分布很广,部落繁多。为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汉王朝在河西走廊设有敦煌、酒泉、张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统,设护羌校尉等重要官职以管理羌人事务。同时,归附的羌人大量内迁,从地域上分为东羌和西羌。进入中原的东羌附居于塞内而与汉族杂居、通婚、融合,从事农业生产,私有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未进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区,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婼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发羌、唐牦、西南地区的牦牛羌、白马羌、青衣羌、参狼羌和冉駹羌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汉源县九襄镇),后继续南下至越嶲郡(今四川安宁河流域及雅砻江下游)。白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绵阳市西北部和甘肃武都市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带。参狼羌,主要在今甘肃武都市,特别是白龙江一带。冉駹羌则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广大地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说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各部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处在氏族部落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氐人符坚建立前秦政权,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33年。之后,还有几个羌人部落相继兴起。即陇南的宕昌羌,川、甘边境和岷江上游的邓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从东汉到西晋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

  隋唐时期,活动在甘青和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项、东女、白兰、西山八国、白狗、附国等,其中,西山八国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各部的统称。他们处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势力之间。有的同化于藏族,有的内附中原王朝,或同化于汉族,或在夹缝中生存,在唐蕃长期和战不定的局势下,得以单独保存和发展。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各民族,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羌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叙事诗《羌戈大战》中记述:远古时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被迫西迁和南迁,南迁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强力壮的“戈基人”,双方作战,羌人屡战屡败,正准备弃地远迁,却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他们在脖子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打败了“戈基人”,终于得以安居乐业,并分成九支散居各地。这段传说,反映了羌人迁徙的一段历史,与史书文献及考古资料结合,印证了羌族的来源。

  明末清初时,一部分羌族由四川迁往贵州铜仁地区,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后,中国逐步变为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和全国其他民族一样,羌族也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经向帝国主义、反动官府和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过英勇不屈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841年,鸦片战争期间,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组成2000人的军队,开赴浙江前线,在宁波镇海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军。1894年,羌族地区一个坤姓土司的残余势力,依仗封建特权,盘剥所属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户羌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他们一致向清朝官府列举了坤土司23条罪状,与封建土司的余孽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终于迫使清朝将坤土司“摘去顶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设立“官盐店”,对食盐实行垄断专卖,从中渔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装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盐店”,允许食盐自由买卖。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1942年,茂县爆发了“茂北事变”。茂县专区的专员和县长以“铲烟”为名,派兵洗劫了茂县北路蚕陵乡的一些村寨,引起当地羌、汉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消灭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队,并顺势直攻茂县县城,打垮了守城的国民党军队,将县城团团围住。这次斗争虽然由于国民党的收买分化最后遭到失败,但斗争的声势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显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1947年,茂县龙坪、三齐等乡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称为“龙坪事件”的武装起义。事件起因于国民党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层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这次斗争最后也因羌族统治阶级的背叛而失败,但再一次显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据文献资料记载,早在公元前310年,秦朝在岷江上游和湔江上游地区设有湔氐道。汉时,置汶山郡以管辖这一带的“六夷、七羌、九氐”部落。隋唐时代,朝廷实行“羁縻州”制度,在茂县及周围地区设有茂州都督府及多个羁縻州。五代时期,前蜀设有茂州,辖汶山、汶川、石泉和通化四县;设维州,辖保宁、小封二县;范围主要在茂县和汶川县以南,理县以东地区。宋时,基本上沿袭唐代的“羁縻州”制度,设茂州、威州,各辖两县、十几个羁縻州。熙宁九年(1076年)石泉县改隶绵州。

  元时开始推行土司制度,设茂州,辖汶山、汶川两县。委任土官治理地方,设有安抚司、千户所、万户府。今平武县境内设置了龙州三寨长官司,管理“白马、木瓜和白草”三寨。其中,白草即北川羌族。明代土司制度进一步完善,在茂县等地设有董姓静州长官司、坤姓岳希长官司、何姓陇木长官司、温姓牟托土巡检、水草坪巡检、苏姓长宁安抚司、叠溪郁姓长官司、实大关长官司,以及杂谷安抚使司、瓦寺宣慰司等。北川县境中西部的开坪、坝底增设两个小土司,俗称艾林土司和坝底土司,负责对周边羌寨的管理。此时,羌民基本被悉数管辖,同时,在土司之下,各寨设有牌头和寨首。朝廷在这些地区均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军事治安体系,设置了大量的关、堡、墩台,驻兵防守。

  清初,今北川马槽、白什一带的“下五簇”羌寨被分别划归艾林土司、坝底土司以及茂州的陇木土司和叠溪大姓土司、小姓土司管理。乾隆年后,羌族地区逐步实行“改土归流”,以流官代替了土司政权,羌族地区进入流官统治时代。清政府对北川羌族采取了特殊的管理措施,即设置若干既懂羌语又会汉话的人作“通司”,负责向羌民传达县地方官员的指示,反映羌民的意见,羌寨的刑狱诉讼案件由知县办理,日常事务由羌寨自行办理。实行地区包括今开坪、小坝、桃龙、片口、墩上、坝底、青片、禹里等乡的全部或部分地区,这一地区在当时被统称为“番寨”。直到辛亥革命前夕,这一区域才被划归县地方政府直接管辖。

  民国初年,四川军阀的防区制逐渐形成,二十八军将松、理、茂、汶一带作为防区,在羌族地区设置了“屯殖督办公署”。1935年底,国民党政府将羌族地区划入“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管辖,专署即设在茂县,并实行保甲制。而北川全境因“改土归流即为汉”,许多深居大山的羌民由此被视为“汉人”。

  行政建制将羌族地区纳入了历代中央政权的统治,使羌族地区和祖国内地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羌、汉两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往来更是从未间断。早在公元前三世纪,举世闻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有不少羌人参加。历代中央政权在这里派官设治,客观上增进了两族人民之间的关系。羌族人民用马匹、药材和其他土特产品同汉族交换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特别是近代以来,羌、汉民族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加强,个别羌民开始接受儒学教育;大量宗教活动场兴建起来;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被引入;商业贸易开始出现,汉、羌商户云集茂州、北川等地,使羌族社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据文献资料记载,早在公元前310年,秦朝在岷江上游和湔江上游地区设有湔氐道。汉时,置汶山郡以管辖这一带的“六夷、七羌、九氐”部落。隋唐时代,朝廷实行“羁縻州”制度,在茂县及周围地区设有茂州都督府及多个羁縻州。五代时期,前蜀设有茂州,辖汶山、汶川、石泉和通化四县;设维州,辖保宁、小封二县;范围主要在茂县和汶川县以南,理县以东地区。宋时,基本上沿袭唐代的“羁縻州”制度,设茂州、威州,各辖两县、十几个羁縻州。熙宁九年(1076年)石泉县改隶绵州。

  元时开始推行土司制度,设茂州,辖汶山、汶川两县。委任土官治理地方,设有安抚司、千户所、万户府。今平武县境内设置了龙州三寨长官司,管理“白马、木瓜和白草”三寨。其中,白草即北川羌族。明代土司制度进一步完善,在茂县等地设有董姓静州长官司、坤姓岳希长官司、何姓陇木长官司、温姓牟托土巡检、水草坪巡检、苏姓长宁安抚司、叠溪郁姓长官司、实大关长官司,以及杂谷安抚使司、瓦寺宣慰司等。北川县境中西部的开坪、坝底增设两个小土司,俗称艾林土司和坝底土司,负责对周边羌寨的管理。此时,羌民基本被悉数管辖,同时,在土司之下,各寨设有牌头和寨首。朝廷在这些地区均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军事治安体系,设置了大量的关、堡、墩台,驻兵防守。

  清初,今北川马槽、白什一带的“下五簇”羌寨被分别划归艾林土司、坝底土司以及茂州的陇木土司和叠溪大姓土司、小姓土司管理。乾隆年后,羌族地区逐步实行“改土归流”,以流官代替了土司政权,羌族地区进入流官统治时代。清政府对北川羌族采取了特殊的管理措施,即设置若干既懂羌语又会汉话的人作“通司”,负责向羌民传达县地方官员的指示,反映羌民的意见,羌寨的刑狱诉讼案件由知县办理,日常事务由羌寨自行办理。实行地区包括今开坪、小坝、桃龙、片口、墩上、坝底、青片、禹里等乡的全部或部分地区,这一地区在当时被统称为“番寨”。直到辛亥革命前夕,这一区域才被划归县地方政府直接管辖。

  民国初年,四川军阀的防区制逐渐形成,二十八军将松、理、茂、汶一带作为防区,在羌族地区设置了“屯殖督办公署”。1935年底,国民党政府将羌族地区划入“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管辖,专署即设在茂县,并实行保甲制。而北川全境因“改土归流即为汉”,许多深居大山的羌民由此被视为“汉人”。

  行政建制将羌族地区纳入了历代中央政权的统治,使羌族地区和祖国内地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羌、汉两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往来更是从未间断。早在公元前三世纪,举世闻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有不少羌人参加。历代中央政权在这里派官设治,客观上增进了两族人民之间的关系。羌族人民用马匹、药材和其他土特产品同汉族交换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特别是近代以来,羌、汉民族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加强,个别羌民开始接受儒学教育;大量宗教活动场兴建起来;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被引入;商业贸易开始出现,汉、羌商户云集茂州、北川等地,使羌族社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宗教信仰

  羌族除一部分邻近藏族地区的信仰藏传佛教外,其余普遍信仰原始宗教,即万物有灵、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神灵均以白石(白色石英石)为象征,被敬奉于山中、林地、屋顶和室内。一般在碉房屋顶四角供有五块白石,分别象征天神、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树神。其中,天神地位最高,能主宰万物,祸福人畜。堂屋的神龛供有家神(泛称角角神),包括祖先神、女神(保佑妇女之神)、男神(保佑男子之神)、牲畜神(保佑六畜兴旺)、财神(招财进宝)、仓神(守管家庭粮食和财物)、门神(挡住三灾六难)。神龛下火塘上的三足架,其中一足上系一小铁环,即代表火神。此外,从事特殊行业的家庭,还供奉各自的祖师神。如猴头神、药王神、石匠神、鲁班、太上老君。一些地方的羌族受汉族影响,还供有灶神、土地神、观音菩萨,送子娘娘、川主、关圣人、玉皇大帝等。

  羌族的祭师,羌语称“释比”或“许”,既是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又是农业生产者,可以娶妻生子,在羌族社会中占有崇高的地位。所诵经文全靠师徒、父子之间的口传心授而代代相传。人们相信他能通达神灵,产生神秘的、不可思议的力量。他要主持:祭山、供奉、还愿、看病、驱魔逐邪、消灾避难、招魂、占卜、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儿命名、超度亡灵等仪式。作预卜占卦(分羊髀卜、鸡蛋卜、白狗卜等)、驱鬼除邪(送茅人)、踩红锅、踩犁铧、开红山、划水碗等巫术。使用的法器有羊皮鼓、猴头帽、神杖、铜锣、令牌等。作法前,释比要净身,燃香柏熏身或杀白鸡祭祖,以示对神的虔诚和敬意。诵经涉及内容丰富,包罗万象。主要分三类:神事经,主要在请神、敬神或还愿时用;人事经,在婚丧作法时诵唱;鬼事经,用于驱鬼避邪。法事完毕后,人们会以钱、食物和其他有用的物品予以回报。在茂县维城一带,释比掌握无文字的图经画卷《刷勒日》,被当地羌族奉为圣书。在过去,释比是羌族口头传承和宗教文化的主要传播者。

羌族民间信仰

  搜山求雨 羌族信仰习俗。若遇天旱,人们便举行搜山仪式,祈求降雨。届时,禁止人们上山进行打猎、砍柴、挖药等活动,违者将受谴责或遭痛打。若仍不降雨,再到高山之巅举持祈雨仪式。

  神林 羌族信仰习俗。羌族每个村寨的山后都有一片神树林,被视为山神之所在。神林禁止砍伐,也不能在其中放牧和割草,村寨定期进行化祭。

  跳盔甲 羌族信仰习俗。又叫大葬舞。在为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参加者一般为几人到十几人,头戴皮铠甲,手持兵器,先围成圈跳,接着形成两排对阵,兵器飞舞,铜钤叮当,吼声震天,表现死者作战时的威武气概。

  化翳子 羌族信仰习俗。眼睛被植物枝叶擦伤或由其他原因引起不适、流泪,以及眼球内出现白色障碍物,俗称翳子,可请端公化解。

  打油火 羌首长信仰习俗。当家中经常出现怪影或怪事时,须请端公举行此仪式驱邪。届时,端公将清油烧沸装于碗内,碗中放一把汤匙。同时,点燃火把,盛一碗冷水备用。舀一匙热油浇在火把上,然后向上面洒冷水,火把猛烈爆旺并劈啪作响,然后向上面洒冷水,火把猛烈爆旺并劈啪作响。端公手持火把在各间屋子里走一遍,最后来到门外。这样,邪魔便被驱逐出家门了。

  踩铧头 羌族信仰习俗。当患肚痛、腹胀等疾病时,须请端公举行此仪式冶病。一般情况下,端公将一铧头放在火塘中烧红,取出后淬一碗水给病人喝即可。遇病情严重者,须将病人平睡在床上或火塘旁,端公将烧红的铧头取出,赤脚踩上去跳舞,然后把脚踩在患者腹部,由下而上轻轻抚擦三次。

  羊髀骨卜 羌族信仰习俗。由端公主持仪式,用以占卜运气、病因、行人祸福、一年吉凶、战争胜负等,所用羊髀骨须取自于用以祭祀的羊身上,一般在羊宰杀后烧煮前取骨。

民族服饰

羌族服饰
贵州羌族代表性女装

  羌族服饰朴素美观,风格独特。各地略有差异。其中,汶川县的龙溪、绵虒、雁门,理县的蒲溪,茂县的赤不苏、黑虎、三龙、渭门,北川县的青片,松潘县的镇坪等地服饰具有代表性。头饰,男女包头帕。赤不苏一带的妇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状的青布上绣有花纹,用银牌、环扣点缀。黑虎乡的妇女以白布帕包头(被称为“万年孝”)。传说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黑虎将军。蒲溪妇女包头用黑色头帕,前端露出一块白色布块,人称“喜鹊头帕”。无论男女,都穿棉布或锦缎(过去为自制土布或麻布)长衫,右衽,比较宽松,形似旗袍。男衣过膝,女衫有的到脚背。色彩因年龄不同有所变化,中老年人多为单一的蓝色、黑色,年轻姑娘则喜欢艳丽的色彩。衣领、袖口和对襟有扎花,斜襟部嵌有一至三指宽的花纹,有的镶梅花形银饰,皆手工细作。纹式多样,色泽艳丽。衣衫外套无领、无袖、无扣的羊皮褂子,羊皮褂子四周露垂长毛,晴天毛向外,雨天毛向内,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垫背和负重。男女除了束腰带,女子还喜欢束花围腰和绣花飘带,男子系裹肚。在高山或半高山的羌族男女裹绑腿,以麻布或毡子缠绕。鞋类以自制的“云云鞋”最有特色。形似小船,鞋尖微翘,面上绣有云纹图案。未婚男子和姑娘穿绣花彩鞋,中老年人则穿素色圆口布鞋。装饰上,女性普遍喜戴银牌、领花、耳环、手镯、戒指、发簪,有的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挂链珠和椭圆形的“色吴”。成年男子饰以腰刀、烟袋、铁火镰。

  汶川龙溪式 妇女包黑白头帕,帕端饰花。上衣喜玉蓝色。老人喜黑白。前襟短及腰,后襟长及膝,外套布坎肩,系黑底饰黄花围腰和花腰带,打绑腿,着绣花鞋。男子服饰已无民族特色。

  汶川绵篪式 男子穿短衫,黑裤,打绑腿。妇女包白头帕,穿大襟或对襟长衫,小领,多套坎肩。饰花以挑扎花为主,图案结构紧密,针法细腻色彩鲜艳,满花少。云云鞋为黑白特色。

  茂县赤不苏式 传统服饰特色浓厚。男子穿大岭麻布长衫,披羊皮褂,束腰带,穿云云鞋、包尖鞋。妇女头顶瓦状绣花头帕,发辫接深蓝色丝绒做假发盘于头顶,喜用银牌、环扣点缀。长衫齐腿,色彩鲜艳,于领口、袖口、大襟等饰花边,系红、黑腰带,带头吊于腰后。无围腰。男女皆打黑、白、红3色绑腿。近年绑腿减少。服饰工艺挑、扎花多。

  茂县黑虎乡式 男子穿白布长衫,外套羊皮褂,喜一身白。夏天包白帕,冬天包黑帕、吊铃。不打绑腿。妇女平时头发梳成双辫左右盘于头顶,包白头帕,帕头下坠至肩,有的帕头高立于脑后,似“吊孝状”。传说是为纪念为民族牺牲的黑虎将军。节庆之日包绣花头帕。喜天蓝色或淡蓝色上衣,仅于大襟及袖口镶沿花边。外穿坎肩,系黑色腰带,中老年妇女缠麻布或羊毛裹脚。青年妇女缠多色裹腿。

  茂县三龙服饰 男子平时包黑头帕,上山采药戴黑羊毛毡窝帽,参加庆典时缠黑纱帕。穿长衫,劳作时将前衫下部提起系于腰间,称“一把伞”式;走访亲友、节庆喜日,将长衫后襟一角拉系腰前,称“一杆旗”式。妇女服饰随季节变化而着装各异,冬季包彩绣四方头巾;春季包绣花头帕。上衣于盘肩至襟右腋绣花边,外套皮褂,系素黑色围腰,缠羊毛织花腰带。服饰图案较粗犷。

  北川青片式 男子包白、黑色头帕,一般穿自织白色或青色过膝麻布长衫,外套羊皮褂或棉褂,个别穿羊毛或牛毛毪衫。腰系麻毛混织腰带和红布带,吊腰刀,打麻布绑腿或毪子。平时吸烟工具插于腰间或小腿上。脚着用山核桃、杨柳树皮或玉米壳、棕等编制的草鞋。妇女包白、青头帕,未婚女子发辫压于帕上。已婚妇女两辫缠绕其上作髻,再于髻上插簪。佩耳环、带手镯。穿自织青白色麻布长衫,长齐脚背。有的领上镶梅花形银饰,腰系绣花围腰和飘带。外套羊皮褂,打绑腿,着云云鞋。

  茂县渭门式 妇女头包黑帕,穿花边长衫,领上饰银。系绣花围腰及飘带,喜缠红白色绑腿,着圆口绣花鞋。饰花以花卉、山水为多。

  理县蒲溪式 男子缠黑白相间头帕,男青年的帕式多包为人字形,白里黑外,白头帕于前后左右均露出一小块。穿对襟白长衫,外套毡子黑色坎肩,系黑白麻布腰带、裹肚,下着麻布大脚裤,大绑腿,腿肚上为青色,腿肚下为白色,绑腿内插烟杆。穿麻草鞋,喜庆时穿云云鞋。妇女包绣花头帕,帕式缠为椭圆形,左比右宽,前高后低,发扎独辫,盘于帕内。头顶红头绳处插银簪,节庆时加插银花,配耳环。穿黑、蓝色镶花衣衫,系蓝、黑布挑花围腰和红、绿色腰带。外套绣花坎肩。绑腿颇有特色,从中段以红色或粉红色棉布缠绕,再用白、黑色棉布在绑腿外侧中部拴成人字形。

  锅庄服饰 女舞者包黑色或白色帕,配银、铜质钗、簪、耳环等首饰。穿天蓝长衫,领口、盘肩、衣襟、袖口、下摆均绣鲜丽的花边图案,系绣花围腰,腿缠黑布或毪子绑腿,穿绣花鞋。男舞者包黑色或白色头帕,穿天蓝色长衫,领口、盘肩、衣襟、袖口缝织异色布条。外套羊皮背心,宽布腰带,着毪子绑腿,脚着布鞋或草鞋。

  花灯服饰 男舞者包黑色头巾,黑衣黑裤,着布鞋或草鞋。女舞者包红色头巾,穿花衣花裙,手握红色手巾,着绣花鞋。花灯是北川羌人眼里“神”的象征,传说跳花灯可以驱逐疫鬼,战胜恶魔,确保人畜安康,五谷丰登。

  许服饰 许是羌族巫师,又称“释比”,多在祭祀活动中扮演人神之间的媒介,其法事服装特征鲜明:头戴金丝猴尖角帽,身着麻布长衫,大领,博袖,外套对襟坎肩,上以黄白黑三色点缀,有三排扣;下穿齐脚白布裙,裹白绑腿。黄、白、黑象征高贵、庄重;白裙白绑腿象征作为神的代言人所具有的神的色彩符号;猴则被羌族人民奉为智慧之神,相传它是“许”的护法神,故在做法事时,以金丝猴皮为帽。

  发式  男孩七岁后剃头,为保护百会穴,仅于前胸留一绺头发。成年蓄发包帕,缠时头顶留一撮头发,青壮年帕式前高后低以示威武。女孩七岁后蓄长发扎辫穿耳,成年后着成人发式。临近松潘,黑水一带的羌族男子受藏民影响,喜蓄发,缠以丝线编成辫子绕为发髻于脑后。

  童帽 男童三岁前多戴猪、牛、羊、猴头形帽,女多戴金鸡帽。帽檐镶彩色花边,额头边沿订数个银牌,中间多是观音菩萨或嵌“寿”字,两边分别为“长命百岁”“长命富贵”“富贵吉祥”“荣华富贵”等银牌,帽后挂四至六个小银铃,帽顶后正中做一“香叭”,内装豹油、红雉颈毛或山羊、兔、狗等动物尾巴,意为驱邪。

  围腰 有半襟和满襟两种,多用深蓝或黑布为料。半襟围腰长约70厘米,上窄下宽,图案基本对称。围腰上的袋包是重点装饰部分。满襟围腰呈凸形,一般长为90厘米,底宽74厘米,胸宽20厘米,袋包多为一个大包或两个相连的小包,位于围腰中心。围腰上满饰各种图案,变化无穷:放于中心的图案,圆的叫“团花”、“火盆花”;方格的“升子印”、“窗格子”;长形的叫“灯笼须”、“吊吊花”;四角以三角形纹样组成,叫“角花”;边缘上的叫边花,对中心花纹起陪衬作用。普通一条围腰有的竟有二三十种纹样,因结构巧妙,具有浓厚的装饰味,集中体现了羌族的挑绣工艺。

  腰带 多以白、黑、红布整副缝制而成,长约208厘米,两端挑绣约33厘米长的饰花图案,有的腰带用色线参差分条排列,采用纳花针法,对比强烈,绚丽夺目,如五彩霓虹。羌族姑娘把最精湛的技艺施展于腰带上,作为定情信物送给自己的意中人,有民歌唱到:“麻杆线儿白生生,织根‘卡发’(飘带)千万针,妹给阿哥拴腰间,阿妹的线儿阿妹的心。”

  飘带 围腰系带。长约70——85厘米,宽约6——7厘米,多为双层,两面均挑绣各式图案,色彩艳美,系垂于后腰与围腰相辅相成,是妇女背饰的重要组成部分。

  裹肚 男子盛装必佩。一般用35厘米宽双层蓝布、黑布或白布斜角对折缝制,呈三角形或梯形。正面饰花,即可存放钱物,又有装饰效果。

  羊皮褂 羌族传统特色服装,男女老少在秋冬之季常穿。皮褂无领、无袖、无扣,四周露垂近尺长毛,晴天毛向内,雨天毛向外,可防寒、避雨、垫坐、垫背、负重。羌族民歌唱到:“羊皮褂子两面穿,天晴下雨不离肩,阿哥英俊又能干,哪个姑娘不喜欢。”制作羊皮褂通常由男人完成。届时先将生皮侵泡于草木灰中使之发酵,再将皮上油污刮掉,使之光滑,再裁剪缝纫。线是从整羊皮上划下的细条,用皮和特大号针穿连,一件羊皮褂需两张羊皮。

  羌鞋 羌族早期鞋子系用树皮纤维制作的草鞋,且为男人所制。后期的绣花鞋是受汉藏文化的产物,为妇女所制。其中以自制的“云云鞋”尤具特色。未婚男子和姑娘穿绣花鞋,以蓝、红、黑、绿为底色,彩色花卉为图案;已婚男女穿“云云鞋”、“尖尖鞋”、“包包鞋”、草鞋;中老年人则穿素色圆口布鞋,底极厚实,以麻线扎缝,有的夹有胶底,即耐穿又防滑。老人去世时,要穿特制的白底青面绣花云云鞋。

  云云鞋 鞋尖微翘,形似小船,鞋底以各色云彩、虎头纹、灵芝、水波等图案,或用彩色布剪贴,再锁边成云纹图案,鞋头正中突起一厘米高,鞋梁用皮包裹。云云鞋常被姑娘作为定情信物送给小伙子,寓意吉祥如意,幸福美满。羌族情歌唱到:“送哥一双云云鞋,千针万线手上来,彩云朵朵脚下滚,两颗心花一齐开。”社会的发展进步,又赋予云云鞋新的含义:“云云鞋我亲手绣哟,鞋上飞起红云彩,脚踏云彩走得快哟,羌家跨入新时代。”

  尖尖鞋 形同云云鞋。鞋面用黄、红、绿、粉红4色布拼接而成,绣大朵红梅,帮口绣蛾纹,帮头正中突起1厘米高尖状鞋梁,故名“尖尖鞋”。此鞋做工精细,针线不露针脚,穿之极具装饰风味。

文化

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在羌族文学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它主要靠人们世代口授和长期歌唱而传承,是羌族人民集体创作的结晶,题材广泛,有传说、寓言、故事、神话等,反映了羌族的历史、生活、习俗和思想感情,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是羌族珍贵的文化瑰宝。如,叙事长诗《木姐珠与斗安珠》歌颂了羌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反映了人们不畏神权,追求自由婚姻的美好愿望;英雄史诗《羌戈大战》,由序歌、羊皮鼓的来源、大雪山的来源、羌戈相遇、重建家园五部分组成,反映出古羌人在历史上曾有过的迁徙记忆。

羌族民歌

  民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大多是见景生情,即兴发挥,抒发出唱者不同的心境。主要分酒歌、山歌、情歌、时政歌、劳动歌、喜庆歌、丧祭歌等。其中,酒歌是专门在饮酒时唱,由老人引领,众人相和,内容多为颂扬英雄、先辈功绩和欢迎客人,礼仪性强。在松潘县小姓乡、镇坪乡、茂县赤不苏、较场等地至今还流行多声部民歌,演唱技巧独特。不仅有二声部、三声部、五声部、多声部,还有合声民歌的不同组合形式。

  羌族民歌的歌词每一句多为4个音节。演唱时,一般先唱两句或4句的歌头,山歌和酒歌的歌头相同。此外,在汶川、理县一带也有每句7个音节的歌词,这类歌曲没有歌头。羌族民歌所用的音阶以五声、六声为主,有的民歌采用四音音列和七声音阶,但完整的七声音阶较少见。除运用以do、re、mi、sol、la为主音的各调式外,尚有一些民歌运用sol、la、si、re、fa或sol、la、si、do、re五音构成的特殊调式。羌族民歌中六声调式音阶的运用较为普遍,多数都具有五声调式的特点,即在do、re、mi、fa、sol、la的mi、fa之间,和do、re、mi、sol、la、si的si、do之间,不作半音进行,而是分别在不同乐句或乐段中出现,或仅在结尾时出现偏音fa或si,代替mi或do二音,形成旋宫转调的现象。不少民歌因采用这一手法而形成一种别致的风格。此外,在民歌中连续移调的例子也时有所见。居住于松潘县的部分羌族,习惯以二声部或多声部演唱民歌,其和声结构以大二度向同度进行为基础,间有大、小三度及四、五度。除男声或女声的重唱、合唱外,还有混声合唱。有的合唱已具有复调因素。

羌族音乐

  羌族的民间音乐主要是民间歌曲及歌舞音乐。民间歌曲有山歌、劳动歌、风俗歌及巫师歌;歌舞有喜庆歌舞和丧事歌舞两种。

  山歌 羌语称“拉那”或“拉索”,多在劳动场合或山间田野中唱,节拍比较自由。由两个乐句或4个乐句组成,有的带有曲头或曲尾衬句,从而形成3乐句或5乐句。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传统歌词中苦歌很多,反映了旧社会羌族人民的苦难生活。1949年以后,羌族人民编了不少歌唱新生活的新山歌。

  劳动歌 有犁地歌、收割歌、薅草歌、撕玉米皮歌、打场歌、搂柴歌、打房背歌等。有的节拍自由,近似山歌;有的节拍规整,接近歌舞曲。劳动歌有独唱、齐唱和词曲相同的重句对唱等形式。劳动歌中数量最多的是撕玉米皮歌,有的节奏明快,衔接紧凑,气氛热烈;有的节奏舒缓,曲调悠扬。

  风俗歌 专用于传统风俗仪式活动,包括婚嫁歌、酒歌及耍山调。婚嫁歌包括嫁歌及喜庆歌。嫁歌又称姊妹歌,姑娘出嫁前夕,由陪伴新娘的妇女们和新娘唱。喜庆歌则是新郎家为庆祝喜事而唱的歌曲。内容有赞颂新娘的美貌和服饰以及祝贺之辞等。婚嫁歌的演唱形式多为两人对唱及重句对唱,也有齐唱和集体重句对唱。酒歌是婚丧节日宴客时唱的歌。一般由4~6个乐句为一首,节奏徐缓,曲调悠扬,风格古朴。唱词为多段体,内容有客主间互相祝贺、应酬之辞;有的叙述家史或赞颂古代英雄人物。耍山调是一种体裁自由的抒情歌曲。按羌族风俗,每年农历正月初五,青年男女上山游玩,俗称耍寨子。耍山调是在这种场合所唱的歌曲。

  巫师歌 是巫师在请神送鬼时唱的歌。其中保存着一些古老的民间故事传说。如《泽祺格布》、《木姐珠》、《大战戈几人》等。说唱相间,并有敲击羊皮鼓的间奏。

  歌舞音乐 有丧事歌舞、喜庆歌舞两种。①用于丧葬仪式的丧事歌舞并不表现悲伤情绪,内容多为对死者的赞颂,对死者亲属的安慰;②喜庆歌舞(羌语称“洒朗”)则广泛用于各种喜庆活动。表演时,人们分成两组,围成圆圈,轮番歌舞。歌唱均采用重句对唱形式。各地羌族舞蹈大体相近,音乐则因地而异。

民间乐器

  民间乐器主要有羌笛、口弦、唢呐、锣、钹、响盘(铜铃)、羊皮鼓、指铃、肩铃等。其中,羌笛最具特色,是六声阶的双管竖笛,演奏时多为独奏,曲调自由,大致分为劳动曲、爱情曲、迎春曲三类。其音层互垫,双音叠韵,音色柔和、悠扬婉转,表达出悲凉的意境。

  羌笛 系用骨制成,前端吊一截皮绳,又作鞭使。最初只“宫、商、角、徵”四音,传有名京房者(公元前77至37年)又加一高音按孔,构成“宫商角徵羽”5音,后汉马融《长笛赋》所记:“近世双笛从羌起……君明所加孔出后,是谓高声,五音毕”。现在所见羌笛为六声双管竖笛,用油竹制成,长约50厘米,直径1~2厘米,双管双翼,管上齐开六孔,管头插竹,用“鼓腮换气法”吹奏,故声不绝于耳,其声清澈、纤细,音域不宽,却悠扬婉转。早为文人墨客所重视,唐诗宋词中屡见羌笛、羌管的咏叹。

羌族舞蹈

羌族舞蹈 1
羌族舞蹈 2

  羌族舞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生命力。舞风古朴典雅,粗犷优美。主要分为自娱性舞蹈、祭祀性舞蹈、礼仪性舞蹈、集会性舞蹈四类,基本动作较为一致而各具特色。自娱性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舞种有“莎朗”和“席步蹴”,与节日、喜庆活动密切相关。祭祀性舞蹈主要指羊皮鼓舞和铠甲舞。羊皮鼓舞是一种带有古老历史沉淀的舞蹈,跳者以释比为主,在庄严的宗教祭祀活动中进行,以达到敬神、消灾、避难、祈福的目的。铠甲舞流行于茂县、黑水县一带,是为战死者、民族英雄和有威望的老人举行隆重葬礼时表演的祭祀舞蹈。舞者身披生牛皮铠甲,头戴插有野鸡翎和麦秆的头盔,肩挂铜铃,手执兵器,分列对阵而舞,吼声震天,威武雄壮,唱、跳和吆喝融为一体,表现出古代将士的英勇。礼仪性舞蹈是一种迎宾待客时作为礼仪内容之一的舞蹈,韵律特殊,胯部动作较多,表现了羌族原始古朴的审美意识。集会性舞蹈是以男性为主的集体舞。舞者唱着具有召唤性和示威性的歌曲,伴随着发出浑厚、威武的吼声,踏步走出不同的队列和阵形,反映出古代出征战士高昂的士气。新中国成立以来,羌族民间舞蹈得到了挖掘和抢救,经过艺术家们提炼改编的《铠甲舞》、《腰带舞》、《羌族锅庄》等舞蹈,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特别是1991年以来,阿坝州艺术馆推出的羌族莎朗舞,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更让众多的中外游人感受到羌族舞蹈特有的艺术魅力。

  形式 羌族民间舞蹈大致可分为自娱性、祭祀性、礼俗性三种类型;但从活动的目的性看,许多形式都带有祭祀神灵,祈福攘灾的含义。主要形式有:“萨朗”“席步蹴”“羊皮鼓舞”“跳盔甲”“忍木那.耸瓦”等。舞蹈多是围着火塘和相互牵手进行的,形式上又近似藏族的“锅庄”,所以人们就把欢快的“萨朗”作“喜事锅庄”;把在丧事活动中进行的“席步蹴”等形式,称作“忧事锅庄”。

  特点 羌族民间舞蹈多和民俗活动相结合,一般无乐器伴奏,舞者边歌边舞,或以呼喊声、踏地声协调表演。动作没有严格地规范,变化比较自由,形式古拙,风格质朴,生活气息浓郁。羌族民间舞蹈基本上是集体表演的形式,参加者人数不限,围着火塘或在院内围成圆圈进行。羌族长年生活在特定的高原环境,人们为适应山地环境所进行的劳动方式和行动往来的体态,逐渐升华为羌族民间舞蹈的风格特点。

  在不同节日或礼俗活动中,有相应的舞蹈和歌曲,歌曲的名称即该段舞蹈的名称。舞蹈组合虽因曲而异,但基本动作多相同,一曲一舞,不断反复,舞毕又换新曲,直至尽兴。所用歌曲,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歌词简明通俗,易于演唱和记忆。每段舞蹈的起步和结束步,有严谨的规范要求;中间部分,舞者可自由变化,使所有参加者都能尽情发挥。

  羌族舞蹈中手臂动作较少,腿部的动作较多,小腿灵活、敏捷,并形成:“胴体的轴向后转动韵律和上身倾斜转动的拧倾韵律”。这种舞蹈动律是随舞者移动重心,胯向两侧斜前方顶出中形成的,重心在出胯一侧的腿上,膝部微屈、相*、腰胯以上至肩部(胴体)作轴向的环动,上身微拧倾,从而形成“S”型的优美体态。这种别致的动态和韵律,即前述羌族特有的“一顺边”之美。它贯串于所有的舞蹈形式之中,尤以“萨朗”表现得最为突出。

  羌族巫舞 解放前,除一部分邻近藏族地区的羌族信仰喇嘛教外,其余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在屋顶上供奉白石以为天神。相传羌人的祖先因一次战争失利,由北迁入岷山一带,与当地土著氏族戈基人发生大战,戈基人是狩猎氏族,身强善战,屡败羌人。当羌人准备转移时,有神向首领托梦,让他们以坚硬的白石和木棍为武器,颈上悬羊毛作标志,于是羌人照此办理,经过血战,大败戈基人,从此定居下来。为了感谢神恩,白石就成了羌人的最高神灵。羌族称巫为“许”,称白石为“俄许”,巫师是勾通羌人与神灵的媒介。“巫”在羌族中世代相传,大多数还要参加劳动。节日中村民请巫师朗诵史诗、为村民祈福驱鬼(如“还牦牛愿”)、以及天旱求雨等都属巫的职能范围。羌巫作法事都是通过舞蹈来体现的。

  羌族巫舞有如下几种形式:

  1. 皮鼓舞 是羌巫的主要舞蹈,一般是两人作舞,一人举短戈在前,一人敲鼓跟随于后 (右手执鼓槌同时还要拿一铁响盘,左手执单面皮鼓)。羌族风俗,人生病或死后举行葬礼时均要跳皮鼓舞,必由巫师领跳,亲朋都要参加。击鼓的动作习惯是由右舞到左,再由左舞到右,名“两边打”,速度由慢至快,逐渐加上蹲跳前跃的动作,有些巫师还要在原地打旋子,十分精采,据传跳皮鼓的鼓点就有108种之多。皮鼓舞的主要步伐有“蹲跳猫步”(一脚在前,跳时使人感到象是前脚抱着后脚在前行)、“两侧踮跳”(左脚跳向左前侧,右脚立即靠拢其旁以脚尖点地,双脚交替而做)、“松膝走步”(右脚向前迈出后放松膝部,双脚交替而做,由于松膝产生微微颤动的特殊动态)、“八字步全蹲跳步”(双脚跳起后落八字步全蹲,同时击鼓)、“甩鼓击鼓步”(站大八字步,鼓经两腿之中向上甩同时击鼓)。

  2. 猫舞 羌人认为猫能为农业除害,而加以崇敬。它属于农节时的祭祀巫舞,舞蹈动作多模拟猫的形态,蹲跳、翻、扑相当灵敏,并出现单腿站立、两臂曲肘手指张开如爪的造型,将猫的形象加以夸张和神化。

  3. 跳“麻龙” 这种巫舞流传在汶川一带,为巫师一人所跳,手执一制作精致的龙头,用二丈余长的粗麻绳为龙身,舞动中龙头昂首前导,龙尾啪啪作响,长长的麻绳盘旋飞腾,别具一格,颇为壮观。要把麻龙舞得圆滑灵巧,既要有臂力,还要有一股巧劲,更何况巫师是在蹲跳步伐的基础上甩动长绳,增添了它的难度。跳麻龙可能与明、清时代在广大羌族地区屯兵有关,当时的屯兵全是汉人,他们将内地的文化、习俗等带入了羌族地区,跳麻龙可能是在这种情况下吸收汉族地区的龙舞演变而来的。

  4. 盔甲舞 大葬舞中的盔甲舞是军礼中的祭祀舞,有出征和凯歌两部分内容组成,出征部分中有威逼敌人的“嗨,嗨”吆喝声;凯歌部分中有“全村的战士打胜仗回来了”的歌词。 跳盔甲舞时,舞者分为两排面相对而立,手执“弩”或“戈”,步伐似战场上的攻守状,以两侧跳步伐为主(左脚向左跳一步,右脚以脚尖点于旁,以此交替而做)。第二种步伐是耸肩的侧跳舞步,配以单脚踮跳。第三种是手执兵器前伸,作冲杀式。对阵的舞蹈用碎步进退,并有歌配合。茂汶三龙跳此舞时,两人除头戴盔、身披甲外还要披一张熊皮,在相对的两种舞者中领跳,这两人的肩上挂着铜铃,跳时叮当作响,主要步伐为碎步。这二人实际就是古代巫师主持大葬祭典的形象。

羌族最古老的《羊皮鼓舞》

  羊皮鼓舞 羌语称为“莫恩纳莎”的羊皮鼓舞,是羌族最原始的舞蹈,主要在祭神、驱鬼、求福、还愿以及送死者灵魂归天等祭祀活动中由释比表演,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因为在舞蹈中击打羊皮鼓时释比才能朗颂经文,经文反映的又是羌族的历史和生产生活习俗,对于一个丢失了文字的民族来说,羊皮鼓舞就成了羌族对自己历史文化的记忆。

  羌族羊皮鼓舞起源于传说中的《木姐珠与斗安珠》故事,那是天神的女儿下凡和羌族男子相爱成婚的传说,也是因为自己的女儿在人间生活,天神才让释比的祖师阿爸木拉下界驱灾祛邪,才有了用跳羊皮鼓舞的方式做法事的开端。 羊皮鼓舞一般在每年二月的还愿、四月的祭山会、十月初一的羌历年和请神、送神、祛病去灾等宗教活动中跳,分独舞、双人舞、集体舞三种,跳时由1到2名或多名巫师表演,他们戴金丝猴皮帽,手持神杖和盘铃,念动经文、一手持单面羊皮鼓把手,一手挥动鼓槌,在敲击中起舞,开始时鼓声沉闷,盘铃轻响,在单一、迟缓的舞步中很快就能形成虔诚、神秘的气氛。在“神灵附体”后,节奏开始加快,动作力度开始加强,蹲跳、转打,情绪一片振奋。值得注意的是,表演中击鼓的舞姿看似简单,却技巧性很强,像著名的羊皮鼓舞《布拉兹》,既要有粗旷、稳健的特点,又要像猴一样轻盈敏捷,如“拧腰转身击鼓”、 “持鼓绕头”、“屈腿左右旋转”、“旋摆髋部”及一些蹲跳击鼓动作,难度很高而且精彩,高潮时,表演者和观看者都能进入如醉如痴的境界。

  萨朗 羌语意为:“唱起来,摇起来”,为自娱性舞蹈,“胴体环动”如“摇”是它的特征,舞者表演时所唱的歌曲内容广泛,词句丰富。正体现出舞蹈名称“唱”与“摇”的含义。群众跳“萨朗”时,男女分别各站成一排,国成圆圈,起舞前,男先女后轮唱一遍该舞的歌曲,然后,由一名男舞蹈能手领头,率领大家边歌边舞前进,歌词与舞蹈无直接关系,只起烘托气氛的作用。节奏转快后,领舞者加快舞步,变换动作,或两脚交替重踏, 或左右旋转, 男女舞者随着他协调而跳,而且常常展开竞赛,气氛热烈。舞至高潮,男队高喊“呀喂”支队即应声“学喂”作为结束。接着又换唱新曲,重新开始。

  席步蹴 羌语意为:“办酒席时跳舞”,是为丧事或祭祀举办酒席之后跳的舞蹈,一般没有固定的程序,自娱性强,舞蹈跳法和韵律与“萨朗”近似,只是因活动的目的、唱词之不同而有明显差异。例如:在有威望的老人故去时跳的“席步蹴”,舞者联臂歌舞,以唱为主,两脚交替前踏,重而有力,膝部微颤,徐缓前进。有些歌词自古相传,因袭而唱,词意多已不明,但祝祷死者灵魂安息,慰藉其家属的气氛非常浓郁。祭祭神灵,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平安为目的“席步蹴”,则充满虔诚、恳切的气氛,寄寓着人们的无限希望。表现欢快情绪时,在领舞者示意中,放开相牵之手起舞,多作对称的动作,“一顺边”体态“胴体拧倾环动”,频频出现,热情美妙。“席步蹴”有首名为《莫连筛筛》的歌曲,舞蹈中出现劳动的形象:舞者左腿跪蹲,拉着自己的衣襟作“胴体环动”,很像晒谷场上筛簸谷物的动态。又一首名为“石奎余奎”的歌舞,舞者边舞边展示服饰上的精美饰物,欢快风趣。

  忍木纳•耸瓦 羌语意为:“尊敬客人,以礼相待”,是迎送宾客的礼仪性舞蹈,多由老年人表演。 表演时,男女舞者数人,分别站立成扇面形,面向宾客,用小指扣住两侧人的腰带,缓歌慢舞,用赞美的歌词,表达全寨人对宾客的尊敬。进人高潮时,只由男舞者伴唱,女舞者合着歌声,两脚交换踏地,以胯为轴,由右向左,反复作“胴体环动”的动作,舞姿端庄、典雅。羌族民间舞蹈的形式虽然不多,但很有特色,给人以亲切之感。这些古拙的舞蹈形式,在羌族人民生活中, 发挥着团结和鼓舞人们奋进的作用, 体现出重文尚武、 诚挚豪爽、 热情好客的古风。 今日羌族受地理和历史条件的限制,经济生活和民间舞蹈的发展等方面,和周边民族相比尚不够快速,若从民间舞蹈文化的特殊性看,羌族民间舞蹈中,古羌人所创造的农牧文化遗存则是非常丰富的,对中国舞蹈发展史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喜事锅庄 羌族人民在欢度年节、举行婚礼或亲朋聚会时最爱跳喜事锅庄。大家边唱边舞,通宵达旦。喜事锅庄包括在传统婚礼仪式上跳的“仪礼舞”、“祝贺舞”以及“农节舞”、 “游戏锅庄”等。

  忧事锅庄 羌族举行葬礼的当天夜晚跳忧事锅庄,各地羌寨跳忧事锅庄的动作和名称均不相同。龙溪的“南坎索”,步伐以单腿跳步为主,即在左脚向前踢出时,右脚在原地轻轻小跳一次,然后换脚。跳时两手由下划向胸前拍掌。汶川雁门乡的“加洒加洒”,有一整套很规格化的舞步。对忧事锅庄的音乐和舞蹈,不能以汉族习惯上的庄严肃穆去理解,如“加洒加洒”的旋律跳跃活泼,动作轻快。忧事锅庄的歌词内容简朴,或抒发悼念之情,或追述死者生前爱护儿女的感情。

羌族民间戏曲

  花灯戏 是羌族民间戏剧之一。是羌族群众喜爱的文艺形式。北川墩上羌族乡许家湾的花灯很有特色。原为农民庆贺丰收及春节时围灯边唱边舞的“跳灯”,后民间艺人在此基础上将动作改编,配以山歌曲子表演,逐渐发展成为有故事情节的“灯戏”。由于表演者均手持五彩灯笼,故名“花灯”。

  花灯在当地羌族人民心中是神的象征。能驱邪逐鬼。在演出前,演员们要到庙里去祈祷神灵保佑。花灯表演的主要内容是讲玉皇大帝的7个女儿(或天王阿爸木比塔的7个女儿)在天门土地神的带领下,来到人间拯救受苦受难的羌族百姓的故事。演出时间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二月初,由9-12人参加舞蹈,另有配合演出的乐队等人员。演出的节目有《白花山》、《龙凤配》、《白花公主》、《审土地》等。主要动作是碎步,仰制上身,给人以飘逸、轻快、优美的感觉,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

羌族多声部

  羌族多声部,为四川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唱法以二声部为主,有四声部、多声部、男女混合唱法。曲调由低到高(由一个小二度音程向大二度音程呈阶梯形上行),直至演唱者的嗓音无法再高时,突然来一个四、五、八度音(不固定)的大弧度降落。演唱者嗓音一般在小字组C或D到小字Ⅰ组的A或B音之间,有时达到小字Ⅱ组的D或E音(假嗓音)。音乐古朴典雅,激情奔放,抑扬顿挫,体现了羌民族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精神。

羌族民间工艺

  羌族民间工艺别具一格,以挑花、刺绣最为出色。心灵手巧的羌族妇女,不需图稿,信手绘成各种优美的图案,绣成绚丽多彩的成品。题材取自世间万物,用挑、扎、绣、勾、纳、提、拼、扣、纤等多种针法,单用或混用,绣于头帕、衣服、腰带、裹肚、围腰、鞋袜、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观漂亮而耐用。羌族工匠打造的三足架(铜制或铁制),以及簪子、耳环、手镯、戒指等金银首饰;石匠凿制的石狗、石柱、门坊和碑刻等,精巧美观,表现出民间工艺的高超技术。

  羌族刺绣 羌族无论老少皆穿戴羌绣制品,尤其是妇女从头到脚均有羌绣点缀。羌绣多以粗布,棉线缀成黑底白纹,再绣有各种图案。颜色强烈对比,却十分的和谐。其中挑花和刺绣,是羌族妇女的拿手好戏。这些色彩艳丽明快、图案古朴精美的绣品,无论是点缀服饰还是装扮居室,都显得秀美而大方。挑花有三种针脚,即十字挑、串挑和编挑。十字挑常用于头帕、衣领、衣袖等小型条缀上,串挑适用于大面积的围腰装饰,而编挑适用于小面积的飘带及鞋面。 其最为称道的是羌族男人穿着的绣有云朵的云云鞋,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完美结合。

羌医羌药

  羌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只有自己的语言,因此,羌医羌药不能以书籍的形式流传后人,主要以经验医学的形式将羌医羌药的技术和经验以家传或师承方式,通过言传口授、药方对换等方法传授。从业者从实践中逐步认识药物、熟悉药性,掌握药物的生长特性、采集季节、加工技术和内外治疗方法等实际经验,使得医药合一的羌医羌药在民间世代承袭。羌医常用的治疗方法有挑刺、放血、打通杆、针灸、推拿、按摩、刮痧、拔火罐等,用药具有独特风格,医药合一是其特点。其药物组合多为个人经验积累,无应用的统一标准和固定原则,善用单方、验方、秘方治疗疾病。在药物的使用上多系本地野生药物,干鲜并用,多数不经炮制,直接使用,具有新鲜、味浓、效快等治疗特点,只有外用药物和剧毒药物才进行加工炮制。

  早在二世纪初期,羌族人民就懂得了用羚羊角、鹿胎、麝香、鸡胆等治疗疾病。陶弘景对《本草经》的注释和补充中,明确阐述了川西少数民族地区的药物达20种,如:寺格(羌活)、独活产于茂州(茂县)、威州(汶川县),以及大黄、当归、黄芪等品种,产地和效用都有详细记述。清代《茂州志》在山川纲中记有:“五味山盛产五味子”,药则有:羌活、独活、崇迪(大黄)、天麻、葛白(贝母)、雪莲花、冬虫夏草等。由此可见羌医羌药在羌族地区有很深的群众基础,并盛极一时。

  在古老羌民族民间有信仰巫师而不信医药的习性。一旦有人生病,先请“许”(巫师)跳神,打羊皮鼓“送鬼”,或以鸦片和熊胆之类作为“万能药”医疗。其结果以人民生命终结为代价,在《西夏记事本末》有这样的记载:“病者不用医药,召巫者送鬼,西夏语以巫为师也,或迁入他室,谓之闪病”。这些现象是与羌医羌药发展不相容的,应予以摒弃。

风俗习惯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羌族创造了灿烂的传统文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家庭、婚姻

  羌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由祖孙三代或父母、子女两代组成。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儿子成婚后,要另立门户,独子或幼子随父母生活。父亲主要安排和支配家中的经济生活,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和财产继承问题,组织或参与宗教祭祀与对外社交等活动;母亲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和操持家务。舅权在婚姻及家庭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如遇男女婚事,必须事先得到母舅应允才行;母死必经母舅的同意方可入葬;分家由母舅主持;母舅有对小辈进行管教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等。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羌族礼仪

  羌族至今保持着古老的人生礼仪。孩子出生后,女婿要携礼向岳母家报喜。亲友带着衣物、祝米、鸡蛋和挂面看望产妇。有的地方,有生子后在门前挂靴的习俗,若生女,鞋面向上,若生男,鞋面朝下。生子后,要请释比做法,忌讳生人到家。羌族姓氏普遍为汉姓。一般随父姓,取名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请释比取名,有的由长辈或按照个人意愿来取名。孩子满月和满岁后,家人还要宴请亲友吃“满月酒”和“满岁酒”。孩子脖子上戴长命锁,以避邪祛病,保平安健康。

  羌族男子在年满十五周岁时要举行成年礼(冠礼)。一般在农历十月至十二月举行。届时,请来亲朋好友,围着火塘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家中神龛下跪叩拜,并接受释比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作为护身符围在脖子上。再由族中长辈叙述祖先历史,或由释比诵经祷告,祭祀家神及诸多神灵。

羌族酒文化

羌族:咂酒

  羌族酿酒的历史非常悠久。羌族一般饮用的酒称为咂酒,咂酒的制法是用青稞煮熟拌上酒曲,封入坛内,发酵7—8天后即可饮用。饮用时向坛子中注入点水,用细竹管吸饮,男女老少轮流吸,吸完再添水至味淡后食渣,俗称此为“连渣带水,一醉二饱”。饮时先由在场的最年长者讲说四言八句合辙押韵的吉利话,作为“祝酒词”,然后按年龄长幼依次轮咂。平辈们在一起饮咂酒,可以每人插一长竹管于坛中,同时饮用。每逢节日、婚丧、祭祀、聚会、待客或换工劳动,除饭菜丰盛外,还必备美酒。结婚吃“做酒”,宴客吃“喝酒”。羌族民间还有“重阳酒”,“玉麦蒸蒸酒”。重阳节酿制的酒称为重阳酒,需储存一年以上方可饮用,重阳酒因储存时间较长,酒呈紫红色,酒醇味香,是重阳节期间必不可少的美酒,此外他们也饮白酒。孩子和妇女们常饮加了蜂蜜的甜酒。

丧葬习俗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禁忌

  羌族民间存有一些禁忌。如:火塘是神圣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边吵架或说不吉利的话。火塘边座位男女有别,坐错了会得罪火神。家中有人生病,忌见生人,要在家门外立一条板凳,以谢绝外人进入;正月初一忌大声叫骂,不能动用火钳、绳子和菜刀;禁止妇女参加重要的宗教活动;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的新房,怕压喜;新娘出嫁时不能回头看,以避免招来霉运失财;孩子未满月前,妇女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得罪灶神和家神。

食俗

日常食俗

  羌族民间大都一日两餐,即吃早饭后出去劳动,要带上馍馍(玉米面馍),中午就在地里吃,称为“打尖”。下午收工回家吃晚餐。主食大都离不开面蒸蒸。经常食用的面蒸蒸是将玉米粉放在甑子内蒸成颗粒状,即可当饭食用,有时将洗净的大米拌到玉米粉里,或将玉米粉拌到大米中蒸,称为“金裹银”或“银裹金”。用小麦粉和玉米粉混合做成馍放入火塘上烤熟,也是羌族日常主要食品之一。许多地区的羌族还喜食用玉米粉加推豆花的连(米+查)浆水发酵,蒸成豆泡子馍馍,或将嫩玉米磨碎做成的水粑馍馍。用麦面片加肉片煮熟称为“烩面”;沸水加玉米粉煮成糊状,称为“面汤”,继续加玉米粉搅稠,以筷子可拈起为度,称为“搅团”,都是常吃的主食。在食用搅团时,要同时吃用白菜、圆根(芜菁)泡成的酸菜作的酸菜汤,能开胃。常用玉米、小麦、豆类先炒熟,再磨制成炒面,一般多在旅行或放牧时食用。在食用马铃薯时,羌族民间喜将马铃薯整个煮熟,然后去皮,再舂成泥状,做成糍粑,称为洋芋糍粑,用油煎或炸后,拌蜂蜜吃。也可用洋芋糍粑切片加酸菜、肉片煮汤吃。

  因吃鲜菜的时间只有几个月,常年多食用白菜、萝卜叶子泡的酸菜,以及青乐做成的腌菜。肉食以牛、羊、猪、鸡肉为主,兼食鱼和狩猎兽肉。散居在山区的羌族一般不常食新鲜猪肉,都是将猪宰杀后去毛,剖成两半或切成几大块,吊在房梁上熏烤制成“猪膘”,存放时间一般为一年,食用时一是与蔬菜同煮,熟后捞起猪膘,切成长方形大片盛入碗中即可食用;二是将生腌猪膘切成小块同菜一起炒,作用是以猪膘代油,还要加些花椒和辣椒提味。在宰杀年猪时,羌族喜将猪血等充填到猪大肠内,煮熟后称为血肠。血肠也是宴客吃酒时的一种上肴。有的还将猪血与荞麦和在一起做成血馍馍食用。羌族还常把新鲜的猪肉放在新宰的猪肚子里加盐、花椒等扎紧、风干,作成“瓤肚”久存不坏。

  羌族一般饮用的酒称为咂酒,茂县羌语称“日麦希”,意为羌人酒。咂酒的制法是用青稞煮熟拌上酒曲,封入坛内,发酵7—8天后即可饮用。羌族饮咂酒,不用酒具,而是将酒坛开封,用一根细竹管咂吸,咂饮时以长幼为序,轮流咂饮,并不断地注入凉开水,直到味淡为止。

  羌族日常灶具很有特点,常在火塘上支起一个铁三足,做饭时将铁锅放在上面加热,或烤制食品,考究的铁三足还要在上面镶制银饰。

节日、礼祭食俗

  每逢节日、婚丧、祭祀、聚会、待客或换工劳动,除饭菜丰盛外,还必备美酒。正如一首羌谚所云:“无酒难唱歌,有酒歌儿多,无酒不成席,无歌难待客”。结婚吃“做酒”,宴客吃“喝酒”,重阳节酿制的酒称为重阳酒,需储存一年以上方可饮用,重阳酒因储存时间较长,酒呈紫红色,酒醇味香,是重阳节期间必不可少的美酒。另一种被称为蒸蒸酒的饮料是将玉米面蒸熟拌酒曲酿制而成,饮用时既有酒香又能顶饭,类似汉族的醪糟。无论年节或待客,羌族都以“九”为吉,故宴席时都要摆九大碗,菜肴与川菜相同。炖全鸡,习惯于用竹签撑起鸡头,使之昂起。以鸡头飨上宾(如舅父等)。

  农历十月初一为羌族年节。年节的宴会又称“收成酒”。年节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焚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要用荞麦粉做成一种馅为肉丁豆腐的荞面饺,有的还要用面粉做成牛、羊、马、鸡等形状不同的动物作为祭品。次日,设家宴,请出嫁的女儿回娘家。进行各项节日活动。祈祷丰收的祭山会是全村寨的一种祭祀活动,除已婚的妇女不准参加外,全寨的人都要带上酒、肉和馍去赴会。会首由全寨各户轮流担任。届时会首要备好1只黑公羊、1只红公鸡、1坛咂酒、3斤猪肉、1斗青稞、13斤面做的大馍和香蜡、爆竹、纸钱等,按规定摆好,由“许”(巫师)主持祭祀,祈求天神和山神保佑全寨人寿年丰,并将山羊宰杀后煮熟,连同其他食品分给各户,过去称“散分子”。最后大家席地而坐,互相品尝各自的祭祀食品。

  羌族结婚操办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备好“回门酒”,亲友要向新婚夫妇馈赠礼物,并致词祝福新娘新郎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羌族民间有的地方还有“逗新郎”的习俗。即在回门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给新郎用四尺长的筷子,而且还要在筷子的后面加几个用马铃薯做的筷子坠,要新郎使用这种筷子,隔着几盏油灯去夹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为筷子长,夹不起菜,或油灯烧着下巴,就要被罚酒,这种活动既是节日聚餐,也是一种娱乐。

典型食品

  羌族特别讲究药膳,较为典型的药膳菜有:羊肉附片汤;羊归汤;猪肉加杜仲1-2两清炖。以上三种都能补肾。黄芪炖鸡或黄芪(当归、党参也可)加上几两炖猪肉也能补血益气。虫草炖鸭,能滋阴补肺益肾。

羌族建筑

  羌族一般在向阳、背风,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带筑屋造房,由几户或几十户形成自然村寨。建筑大致分为两类:碉楼与碉房。碉楼属古代建筑遗存,汉代称“邛笼”。多矗立于关口要隘或村寨附近及中心,以石砌筑,外观雄伟,坚固实用,楼体呈四角、六角或八角形,上细下粗,棱角突出,结构严密,内有六七层,最高的达十三四层。碉楼已成为川西地区一大景观,彰显了羌族人民高超的建筑智慧。碉房也叫“庄房”,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层(也有两层和四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楼层之间用独木做的锯齿状楼梯连接。房顶可脱粒、晒粮、晾衣,四角设有塔形石龛,上置白石,为天神居所。中层楼内两端为卧室,中间为堂屋,是平时全家聚会、接待客人、欢庆歌舞以及举行祭祀的重要地方,内设神龛,供奉祖先、家神诸多神灵,并砌有火塘,火种终年不熄,有“万年火”之称。碉房的建筑,就地取材,以土石为料,不绘图、不吊线,也不用柱架支撑,均由当地的男劳力信手垒石砌成,他们巧妙地结合地形,分台筑室,碉房形式多样,层次不一,冬暖夏凉,牢固耐用。

  羌族地区山高谷狭,交通险阻,勤劳勇敢的羌族人民凭智慧还架起了竹索桥、“悬筒渡索”的溜索和木架的挑桥,开凿了栈道。索桥在古代称“笮”,是将竹绳系在河谷两岸坚固的物体上,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以通人畜。栈道指凿岩成道,有的在陡壁上凿孔、架木、铺板而成悬空通道,有的在道路中断之处用片石砌成保坎,将木梁置于保坎上,以便通行。今天在羌族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大量的栈道遗存。

羌族碉楼

羌族碉楼

  羌族自古以来就有垒石建屋的传说,《后祝书·西南夷传》记载,岷江上游的冉夷,“众皆依山居止,垒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谓之邛笼。”《天下郡国利病书》也说羌人:“垒石为碉以居,如浮图数重,门内以辑木上下,货藏于上,人居其中,畜匿其下,高二三丈谓之鸡笼(“鸡”,古羌语,意即民居。),十余丈者谓之碉。”这种砌石为室的建筑世代相传,发展至今,成为羌族的建筑特色。岷江、涪江上游的居民还时兴木结构的吊脚楼。此楼多建筑于一面倚坡,一方临坎,房柱下伸,落于坎下。底部半空半实,可圈养牲畜和堆放柴草。房楼四周留有走廊,美观、干燥、舒适、大方。此种吊脚楼与其他吊脚楼不同的特点是:四周用片石作墙体,也用片石盖房顶,而房柱、楼面、间壁则用木料,兼有川遥山区汉族住房和羌族碉房两种特点,是羌汉建筑文化交融的产物。

  羌族特色建筑,有数千年历史。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又由于长年征战与械斗,使羌族选定了依山居止的基地标准与碉楼的建筑形式,必求防御和生存。碉楼建造于房侧、寨落和要隘处而分为房碉、村碉和战碉。房碉即民居,较低矮,一般分三层或四层,底层养畜,中层住人,高层堆物。村碉修建于寨旁高处或中央,用住人、圈畜、存物、驻守。碉上层高眺望,视野很远,类似古代的烽火台。房碉和村碉用于防御崴侵和抢劫,观敌情,指挥作战,一旦发生敌情,全寨人携带武器粮食入内躲避与自卫。战碉专用于战争,可驻扎车队,守关把隘,多建于雄奇险的山峰或巍峨的关口要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与守护地成犄角之势。碉楼用片石或黄土混合筑成。修筑时不用吊线,不用绘图,亦不用柱架支撑,全凭目测和经验,信手砌成,下大上小,笔挺如削,有四棱、六棱、八棱多种,高6—7米,最高达13一14米。每高1~ 1.2米,一角留有梯口,立独木梯上下。三、四层上每面有条形瞭望孔,便于观察与通气。顶为平台。门开于二层处,出入搭梯,尔后抽梯关门。底层则作圈厕。羌族碉楼并非用钢筋混凝土的浇筑而傲然矗立,在中国建筑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随着社会的安定发展,各民族平等与友好,已不存在征战与吞并的危险,碉房攻守与防御的功能已经消失,公路沿线的羌民盖起了瓦房。旧碉楼仅用于贮物,现存的碉楼作为历史的见证仍高矗于羌寨,标志着创建者的智慧与技艺。

  羌族砌石为室的木石构筑技术,经过上千年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了羌族独特的建筑体系。施工程序有其规律:先打基础:砌筑时,凭目测掘出11形沟槽,槽深1米左右,沟内以片石砌出墙基,宽约65厘米,稍宽于墙身厚度。再砌墙身:以黄泥浆为粘稠剂砌筑片状卵石。墙身收分较小,通常每墙沿水平线砌筑,自下而上逐渐减薄,内墙与地面垂直,外墙稍向内倾。墙身砌好后,即施柱架,一般采用2×2.7米的小柱网形式,柱径20厘米左右。楼梯划分是每砌墙达丈余时,使用15厘米直径的圆木横梁,上铺木板,梯状增加。亦有在修建时将每层的横粱向外伸出2米,上铺木板,加上栏杆,形成“凉台”。房顶多为平顶,少有坡顶。平顶一般有较短的前出檐。另3面作低矮的女儿墙。屋顶面椽上盖石板,再铺密结的树丫或竹枝,垫上细黄土,作保温用,最后铺含丰富石灰质的鸡粪土,夯实,作防水用。屋顶面厚约40厘米左右。女儿墙留出水孔,接石凿水槽(俗称涧槽)引水于外。坡顶多见于雨量较多之地,作法与成都汉族民居坡顶相同,即在羌式平面上加汉式坡顶,穿斗结构。山墙到顶,房屋内部空间分隔通常用木板条隔墙,还多采用矮墙处理,使内部空间产生既隔且通的流动效果。

羌族民间体育

  羌族民间体育种类繁多。如推杆、拳下翻身、抱蛋、仰卧抱杆起、扭棍子、摔跤等。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增加了广播、电影、电视等新的文化娱乐形式,使羌族人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舞麻龙 原是祭神中的一项活动,现为健身娱乐项目。参加者为九男八女,每人腰间系一串铜铃,各执一根彩棍。男的彩棍顶端用麻扎成龙头,拖着的麻髯为龙身。女的彩棍顶扎彩球与彩带,下面还镶着铁环扣和铜铃。锣鼓声起,麻龙飞舞,花棍旋转,龙击花棍,球戏麻龙。铃声、铁环声、鼓声、呼喊声,交织一起,气氛热烈。经过改进,该项运动有耍花棒、龙凤相会、神棍戏麻龙、跳神棍、麻龙吹彩霞等套路。

  抱蛋 羌语称“蛾捉”。羌族传统体育游戏。着重锻炼人的眼力和腿力,培养其灵活性、反映力,娱乐行很强,在羌族青少年中开展广泛。游戏规则是:场地不限,平坝场院即可。先在场中画一圆圈,直径约1·5米左右,内放3-5块大小相当的石块或沙包作“蛋”;再由一人自告奋勇充当“保蛋人”,他双手着地,呈半俯状,以胸腹护“蛋”;然后,由一些少年或成年人组成“抱蛋人”(没有具体人数限制)。比赛开始,抱蛋人就要寻找时机,巧设骗局,出其不意地袭击“保蛋人”。保蛋人以旋转形式(双手着地),用一只脚蹬、扫抱蛋人,抱蛋人不能进圈抱蛋。保蛋人不能用手拉人,只要保蛋人的腿部与抱蛋人相接触,抱蛋人即输,并被惩罚为保蛋人。若保蛋人的蛋全被抢走,则保蛋人输,必会受到“筛糠”等一些有趣的处罚。这种游戏通常围观者甚多,热闹非凡,给羌寨增加了喜庆气氛。

传统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 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 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 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中国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且经过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由于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相对汉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另外,还有尚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中国未识别民族)。根据从语言的系属来看,中国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六大语系:汉藏语系、壮侗语系、南亚语系、南岛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 :




(一)主体讲汉藏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回族藏族门巴族羌族普米族纳西族珞巴族僜人景颇族阿昌族独龙族怒族彝族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基诺族白族土家族苗族瑶族畲族等民族。




(二)主体讲壮侗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黎族等民族。


(三)主体讲南亚语系的少数民族有:京族佤族布朗族德昂族等族。


(四)主体讲南岛语系的少数民族有:高山族等民族。 (包括泰雅语赛德克语邹语卡那卡那富语沙阿鲁阿语排湾语阿美语布农语鲁凯语卑南语赛夏语邵语噶玛兰语巴则海语雅美语等语言)


(五)主体讲阿尔泰语系的少数民族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撒拉族裕固族蒙古族土族东乡族保安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锡伯族满族朝鲜族等民族。


(六)主体讲印欧语系的少数民族有: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