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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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炳光(1899~1972)名坚白、仲康,字景山,笔名剑北、季云等。陕西澄城人。1917年秋考入西安私立成德中学。1921年春因控告陕督陈树藩滞留北京,考入天津南开中学。1922年秋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后转本科。1 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国共两党合派十人赴包头向冯玉祥的国民军宣传国民革命思想,耿是五名共产党员之一。第二年春夏,代表于右任先后赴榆林、耀县等地向井岳秀、杨虎城等宣传三民主义。途经太原时,曾向共青团干部报告《秘密工作方法》;到关中后,同魏野畴、李子健、张仲实等一起推动当地共青团的工作;接着同魏、李一起赴西安,与杨明轩、刘含初策划在陕西建立国民党组织问题。1926年春,耿到北京在共青团北方区执委会工作。5月被派赴陕北巡视工作,主持建立了中共绥德地方执委会。是年秋,中共北方区执委会考虑到冯玉祥、于右任即将由苏联回国,可能在西北有大的发展,遂建议中共中央成立中共陕甘区执委会,派耿炳光为书记。中共中央批准了北方区执委会的建议,同年11月西安解围后,耿回陕开展党的工作。1927年2月中共陕甘区执委会正式成立,耿任书记。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制定了《目前工作计划》,发展了陕甘两省的党团组织,理顺了陕西南北地区党的领导关系;领导开展国民革命和工农运动,使陕西地区大革命出现了高潮。1927年中共“五大”后,中央决定撤销中共陕甘区执委,成立中共陕西省委。7月,冯玉祥在陕西“清党”反共,陕西形势急转直下。中共陕甘区执委会在西安秘密开会,成立了中共陕西省委,耿任书记。他连续两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健全和巩固各级党组织,转入秘密工作,派干部分六路赴全省各地指导工作。同年9月26日,主持召开了省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八七”会议精神和中央对陕西工作的指示。

  1927年末到1928年初,中共中央曾接连严令陕西省委发动暴动。耿认为:陕西的客观形势和主观力量都无法立即发动暴动,主张先在工作上准备暴动的条件,反对勉强的直接行动。为此被指责为“右倾”。1928年1月,省委召开第三次和第四次全会,批评他的“右倾”错误,决定撤销其省委书记职务,后又被开除党籍。由于白色恐怖更加严重,他在西安难以立足,遂潜回澄城乡间隐藏。有人劝他去南京找于右任谋一职位,他表示“决不去南京,也决不投降国民党或做国民党的官”。

  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耿曾任《上海新报》《西北文化日报》《工商日报》《扫荡报》《西安秦风日报》等报的记者、战地通讯员、总编辑等职务,为抗日民族解放战争而奔走呼号。解放战争时期,他先后在上海新闻专科学校和香港新闻专科分校任教师、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耿先后任国营上海制酸厂助理秘书、民族出版社副总编辑、宁夏师范学院副院长、宁夏大学副教务长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1972年5月5日逝世于银川。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为他平反,恢复名誉。